5.租赁权租期三年位于吉林省榆树市恩育乡街道2地7栋1号、2号房屋合计面积:398平方米、吉林省榆树市恩育乡街道土地面积:696.8平方米
5.租赁权租期三年位于吉林省榆树市恩育乡街道2地7栋1号、2号房屋合计面积:398平方米、吉林省榆树市恩育乡街道土地面积:696.8平方米
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1、本次举办的网络拍卖会在中拍平台举行,网址(http://**
g.cn)。
2、本须知是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3、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在应价结束时点最后1分钟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60秒,以此类推,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4、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5、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
- 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
- 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 已获得网络竞价竞拍号码。
6、推荐使用微软 IE 6.0 以上版本浏览器,以免不能正确访问。
7、竞买人点击确认后,进入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同意遵守拍卖人公布的全部拍卖文件。
8、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9、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买人点击应价不得低于竞价底价,加价幅度按网络应价系统竞价设定程序操作。
10、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略) (略)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
②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毁损;
③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停电;
④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
⑤竞价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的功能设备、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
⑥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11、经网络竞买成交的买受人应在拍卖会结束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2、本须知由拍卖人制定并解释,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修订。
网络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一章: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合同法》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络拍卖规则》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本网络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2、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期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获得相关信息、资料。一旦参加网络竞价既表明已全面了解情况,认同拍卖须知、规则的全部条款并愿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
第二章: 竞买人条件
1、参与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该是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A4 纸) 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 纸,加盖公章)。
2、咨询登记期间,竞买人必须在规 (略) 办理竞买登记并交付竞买保证金,经拍卖公司在网络平台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第三章:网络拍卖日期及网址
1、网络拍卖时间:2024年1月2日下午13:00时开始至竞价结束。
2、网址:中拍平台(http://**)。
第四章: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日(公休日除外)。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第五章:登记、交付竞买保证金时间、地点
1、竞买登记时间:2024年1月2日9:00-11:00时截止。
竞买登记地点: (略) 绿园区普阳街128号晨光国际大厦B座15楼会议室
2、咨询、交付保证金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2日11:00时截止。
3、保证金账号: (略) 。
4、竞买人需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 (略) 进行现场登记,因竞买人原因错过登记时间而无法成功参加竞拍所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登记完毕后竞买人须自行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进行拍卖会报名。
5、竞买人 (略) 查看标的,在认可标的所有状况情况下,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经拍卖公司在网络平台上确认其竞买身份,方可参加竞买。
6、竞买人在网络拍卖平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仅限于本人使用,竞买人向他人泄露账号及密码,或将账号及密码借于他人使用以及因自身网络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六章:退还竞买保证金时间、地点
1、未成交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2024年1月5日下午16:00时前办理退付手续(无息)。
2、竞买保证金退付地点: (略) 绿园区普阳街128号晨光国际大厦B座15楼。
第七章:拍卖前期的相关咨询
1、参加竞买前,竞买人必须自行对标的物实地勘察,对产权证照自行调查清楚方可参加竞买,如标的物存在质量、数量、设施等瑕疵问题,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自愿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瑕疵完全了解和认可,并自行承担后期办理相关权属手续的责任和风险,委托人、拍卖人均不对标的物能否更名过户做任何保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存在的瑕疵要求退款或向委托人、拍卖人要求赔偿。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于竞买人未实地勘查标的物或自行勘查标的物而对标的物做出的误解 (略) 场价值做出的误判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向拍卖人、委托人提出退款或赔偿要求。
第八章:拍卖标的瑕疵声明
为确保拍卖会顺利进行、维护拍卖活动中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拍卖法》第十八条规定,拍卖人现将中国 (略) 长春分行委托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情况向竞买人声明如下:
一、产权拍卖瑕疵
1、拍卖人已发布公开拍卖公告,并对标的物进行了展示,向竞买人说明了标的物现状,履行了瑕疵告之义务,有关产权证、拍卖公告以及情况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做任何保证。
2、参加竞买前,竞买人必须自行对标的物实地勘察,对产权证照自行调查清楚方可参加竞买,如标的物存在质量、数量、设施等瑕疵问题,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自愿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瑕疵完全了解和认可,并自行承担后期办理相关权属手续的责任和风险,委托人、拍卖人均不对标的物能否更名过户做任何保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存在的瑕疵要求退款或向委托人、拍卖人要求赔偿。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于竞买人未实地勘查标的物或自行勘查标的物而对标的物做出的误解 (略) 场价值做出的误判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向拍卖人、委托人提出退款或赔偿要求。
3、标的物为现状拍卖。
4、公告房屋均按套拍卖,提供的房产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房产买卖的计价依据,房屋实际面积、权属状况、房屋用途以及质量等问题以竞买人实地勘察现状为准;标的物照片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物不符,以标的物现状为准,不作为标的物移交依据。
5、公告土地的面积、性质、权属状况以及证照等情况仅供参考,委托人不保证土地能否过户、能否获得使用权,买受人不得以上述理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土地在过户过程中如需重新测绘,测绘面积及平面图如与原土地证不符,以重新测绘的数据为准,买受人不得向委托人、提出异议及赔偿要求。
6、买受人须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委托人负责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7、由于现有文件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土地未分割、土地与房产性质不符等相关情况而导致的不能过户或延迟过户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于房产及土地政策调整或改变而导致现有产权证、土地证不能使用、过期以及因政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产权证照无效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成交后,在办理产权证照的过程中,所涉及的税款由买受人和委托人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更名过户费、工本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拍卖成交后,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标的物被列为违章建筑被强拆,委托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也不予退还买受人,同时买受人亦不得以此为理由向委托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10、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煤气等更名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前所欠缴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发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1、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的时间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隐性或显性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能及时领受标的的,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后果。
13、拍卖标的详细情况介绍见(附表一)瑕疵说明,瑕疵说明与本瑕疵声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竞买人签字后即视为对以上瑕疵完全了解和认可。
二、租赁权拍卖瑕疵
1.意向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标的能否满足自身需求,租赁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2.租赁期限3年。委托人对出租标的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租赁期间,委托人如果出售已出租的标的,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不得因此对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也不得因此对此委托人提出异议,接到委托人通知后,承租人需要在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搬离该标的,出售时承租人拥有该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3.拍卖成交价为每年租金价格;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拍卖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多退少补;成交次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交齐(按年交纳);如承租人超过约定时间向委托人支付租金,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无条件收回该标的并且没收承租人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承租人无条件放弃已经在该标的内投入的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承租人放弃该标的时不得对该标的原有设备、设施及已经改造装修的设备、设施进行破坏,如有损坏,委托人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承租人要求赔偿。
4.前三年租金价格保持不变;租赁到期后,承租人如继续租赁该标的,年租金价格由 (略) 场公允价值确定,如双方商议不成,双方解除租赁关系,委托人退还承租人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承租人与委托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向委托人交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结清后2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
5.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不足整月的按照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承租人;拍卖成交后,标的内原有部分设备、设施不在租赁范围内,具体以委托人现场指认为准,如承租人对现有设备、设施有使用需求,可另行与委托人商议租赁价格。
7.承租人在装修改造过程中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可破坏承重设计及公共设施,不得违反关于装修装饰的地方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承租人自行维修、装修房屋,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对该标的如有重新装修改造的需求,对于拆除改造方案需要先行向委托人报备,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租期期满后,承租人无条件将标的交还委托人,对于承租人已经投入的硬件设备、设施归委托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加装的电梯、更换的门窗、更换的各种线路以及铺装的地板等),委托人不再另行向承租人支付任何费用;承租人搬离时不得对已经投入的硬件设备、设施进行破坏,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同时委托人保留向承租人提起诉讼赔偿的权利。
8.承租对象应限定为与委托方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优质客户,不得出租给个人;承租期间承租人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人自行聘用,承租人及承租人所聘人员与委托人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9.承租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并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10.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留向承租人诉讼赔偿的权利;
11.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房屋及公共区内防火、防盗、人身安全等工作,委托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保证在该标的内所有活动均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用于娱乐、餐饮或危险品生产经营行业等。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包括传销),不得在标的内存放危险品、非法物品,如承租人违约,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同时委托人将保留追偿*方应承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的权利。
13.以交接日期为准,委托人负责结清此前的水、电、供暖、燃气等费用。交接之后,由承租人承担使用期内的水、电、供暖、燃气等费用,同时负责承担租赁期内供电、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其产生的费用。
14.承租人负责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房产租赁过程产生的租赁费等全部税费金,委托人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人负责标的的维护、维修,费用自理;租赁到期后,承租人需结清承租期间所欠各项费用。
15.合同期满后由产权所有人收回标的,经产权所有人检查无异议后,退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同时解除租赁关系。
16.合同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租赁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因国家政策需要对房屋拆迁或者改造的情形;遇此情形,因拆迁所得各项补偿款项均归委托人所有(含经营性补偿);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拆改承重结构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如发生上述情形,双方可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委托人无条件退还承租人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7.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承租人互不承担责任;如遇国家、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政策变化或承租人上级行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无法继续租赁房屋,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按实际租赁时间支付租金;房屋租赁期内,已租 (略) 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使委托人、承租人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章: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细竞买保证金金额见拍卖公告或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标的列表,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第十章:竞价方式及确认买受人
1、竞买人应在网络竞价开始前按程序操作,提前登录待拍,以免不能正常参拍。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的网络点击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加价幅度按网络竞价程序设定操作。拍卖结束时间,网络出价系统自动关闭,并以网络竞价结束时间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该标的网络竞价拍卖成交的买受人。
3、竞价结束后,竞买人可以自行查看到拍卖结果,买受人应在 (略) 亲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姓名与竞买登记姓名必须相符,不予变更。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1、网络报价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视为网络竞价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未按规定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剩余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的,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十二章:拍卖佣金及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
第十三章:交付成交价款以及佣金的时间、地点
1、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月4日下午2:00之前将成交标的价款及佣金向拍卖人全额交付;平台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向平台支付,逾期不交付成交标的价款及平台服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且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此保证金归拍卖人所有,买受人并承担本次拍卖会的相应费用。本标的如再次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地点: (略) 绿园区普阳街128号晨光国际大厦B座15楼。
第十四章:免责声明
1、拍卖人已发布公开拍卖公告,并对标的物进行了展示,向竞买人说明了标的物现状,履行了瑕疵告之义务,有关产权证、拍卖公告以及情况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做任何保证。
2、网络拍卖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本人承担。
3、如遇不可抗力,中止或终止拍卖,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须知、拍卖规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章:其他
买受人对其所购标的的处置,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买受人再次发生的交易过户,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 (略)
2024年1月2日
竞买人对拍卖人的《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和《网络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阅读清楚,无异议,并承诺遵守。不以任何理由提出反悔,自行承担拍卖标的风险及责任。
(略) !
基本信息 | |||
车主 | 车牌号 | ||
品牌 | 车型 | ||
排放标准 | 档位类型 | ||
排量 | 颜色 | ||
拍照日期 | 行驶里程 | ||
车辆状况 | 车辆用途 | ||
进口/国产 |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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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1、本次举办的网络拍卖会在中拍平台举行,网址(http://**
g.cn)。
2、本须知是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3、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在应价结束时点最后1分钟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60秒,以此类推,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4、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5、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
- 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
- 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 已获得网络竞价竞拍号码。
6、推荐使用微软 IE 6.0 以上版本浏览器,以免不能正确访问。
7、竞买人点击确认后,进入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同意遵守拍卖人公布的全部拍卖文件。
8、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9、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买人点击应价不得低于竞价底价,加价幅度按网络应价系统竞价设定程序操作。
10、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略) (略)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
②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毁损;
③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停电;
④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
⑤竞价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的功能设备、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
⑥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11、经网络竞买成交的买受人应在拍卖会结束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2、本须知由拍卖人制定并解释,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修订。
网络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一章: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合同法》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络拍卖规则》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本网络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2、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期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获得相关信息、资料。一旦参加网络竞价既表明已全面了解情况,认同拍卖须知、规则的全部条款并愿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
第二章: 竞买人条件
1、参与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该是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A4 纸) 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 纸,加盖公章)。
2、咨询登记期间,竞买人必须在规 (略) 办理竞买登记并交付竞买保证金,经拍卖公司在网络平台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第三章:网络拍卖日期及网址
1、网络拍卖时间:2024年1月2日下午13:00时开始至竞价结束。
2、网址:中拍平台(http://**)。
第四章: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日(公休日除外)。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第五章:登记、交付竞买保证金时间、地点
1、竞买登记时间:2024年1月2日9:00-11:00时截止。
竞买登记地点: (略) 绿园区普阳街128号晨光国际大厦B座15楼会议室
2、咨询、交付保证金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2日11:00时截止。
3、保证金账号: (略) 。
4、竞买人需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 (略) 进行现场登记,因竞买人原因错过登记时间而无法成功参加竞拍所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登记完毕后竞买人须自行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进行拍卖会报名。
5、竞买人 (略) 查看标的,在认可标的所有状况情况下,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经拍卖公司在网络平台上确认其竞买身份,方可参加竞买。
6、竞买人在网络拍卖平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仅限于本人使用,竞买人向他人泄露账号及密码,或将账号及密码借于他人使用以及因自身网络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六章:退还竞买保证金时间、地点
1、未成交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2024年1月5日下午16:00时前办理退付手续(无息)。
2、竞买保证金退付地点: (略) 绿园区普阳街128号晨光国际大厦B座15楼。
第七章:拍卖前期的相关咨询
1、参加竞买前,竞买人必须自行对标的物实地勘察,对产权证照自行调查清楚方可参加竞买,如标的物存在质量、数量、设施等瑕疵问题,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自愿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瑕疵完全了解和认可,并自行承担后期办理相关权属手续的责任和风险,委托人、拍卖人均不对标的物能否更名过户做任何保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存在的瑕疵要求退款或向委托人、拍卖人要求赔偿。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于竞买人未实地勘查标的物或自行勘查标的物而对标的物做出的误解 (略) 场价值做出的误判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向拍卖人、委托人提出退款或赔偿要求。
第八章:拍卖标的瑕疵声明
为确保拍卖会顺利进行、维护拍卖活动中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拍卖法》第十八条规定,拍卖人现将中国 (略) 长春分行委托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情况向竞买人声明如下:
一、产权拍卖瑕疵
1、拍卖人已发布公开拍卖公告,并对标的物进行了展示,向竞买人说明了标的物现状,履行了瑕疵告之义务,有关产权证、拍卖公告以及情况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做任何保证。
2、参加竞买前,竞买人必须自行对标的物实地勘察,对产权证照自行调查清楚方可参加竞买,如标的物存在质量、数量、设施等瑕疵问题,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自愿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瑕疵完全了解和认可,并自行承担后期办理相关权属手续的责任和风险,委托人、拍卖人均不对标的物能否更名过户做任何保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存在的瑕疵要求退款或向委托人、拍卖人要求赔偿。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于竞买人未实地勘查标的物或自行勘查标的物而对标的物做出的误解 (略) 场价值做出的误判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向拍卖人、委托人提出退款或赔偿要求。
3、标的物为现状拍卖。
4、公告房屋均按套拍卖,提供的房产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房产买卖的计价依据,房屋实际面积、权属状况、房屋用途以及质量等问题以竞买人实地勘察现状为准;标的物照片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物不符,以标的物现状为准,不作为标的物移交依据。
5、公告土地的面积、性质、权属状况以及证照等情况仅供参考,委托人不保证土地能否过户、能否获得使用权,买受人不得以上述理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土地在过户过程中如需重新测绘,测绘面积及平面图如与原土地证不符,以重新测绘的数据为准,买受人不得向委托人、提出异议及赔偿要求。
6、买受人须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委托人负责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7、由于现有文件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土地未分割、土地与房产性质不符等相关情况而导致的不能过户或延迟过户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于房产及土地政策调整或改变而导致现有产权证、土地证不能使用、过期以及因政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产权证照无效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成交后,在办理产权证照的过程中,所涉及的税款由买受人和委托人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更名过户费、工本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拍卖成交后,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标的物被列为违章建筑被强拆,委托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也不予退还买受人,同时买受人亦不得以此为理由向委托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10、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煤气等更名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前所欠缴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发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1、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的时间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隐性或显性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能及时领受标的的,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后果。
13、拍卖标的详细情况介绍见(附表一)瑕疵说明,瑕疵说明与本瑕疵声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竞买人签字后即视为对以上瑕疵完全了解和认可。
二、租赁权拍卖瑕疵
1.意向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标的能否满足自身需求,租赁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2.租赁期限3年。委托人对出租标的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租赁期间,委托人如果出售已出租的标的,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不得因此对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也不得因此对此委托人提出异议,接到委托人通知后,承租人需要在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搬离该标的,出售时承租人拥有该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3.拍卖成交价为每年租金价格;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拍卖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多退少补;成交次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交齐(按年交纳);如承租人超过约定时间向委托人支付租金,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无条件收回该标的并且没收承租人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承租人无条件放弃已经在该标的内投入的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承租人放弃该标的时不得对该标的原有设备、设施及已经改造装修的设备、设施进行破坏,如有损坏,委托人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承租人要求赔偿。
4.前三年租金价格保持不变;租赁到期后,承租人如继续租赁该标的,年租金价格由 (略) 场公允价值确定,如双方商议不成,双方解除租赁关系,委托人退还承租人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承租人与委托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向委托人交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结清后2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
5.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不足整月的按照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承租人;拍卖成交后,标的内原有部分设备、设施不在租赁范围内,具体以委托人现场指认为准,如承租人对现有设备、设施有使用需求,可另行与委托人商议租赁价格。
7.承租人在装修改造过程中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可破坏承重设计及公共设施,不得违反关于装修装饰的地方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承租人自行维修、装修房屋,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对该标的如有重新装修改造的需求,对于拆除改造方案需要先行向委托人报备,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租期期满后,承租人无条件将标的交还委托人,对于承租人已经投入的硬件设备、设施归委托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加装的电梯、更换的门窗、更换的各种线路以及铺装的地板等),委托人不再另行向承租人支付任何费用;承租人搬离时不得对已经投入的硬件设备、设施进行破坏,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同时委托人保留向承租人提起诉讼赔偿的权利。
8.承租对象应限定为与委托方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优质客户,不得出租给个人;承租期间承租人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人自行聘用,承租人及承租人所聘人员与委托人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9.承租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并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10.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留向承租人诉讼赔偿的权利;
11.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房屋及公共区内防火、防盗、人身安全等工作,委托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保证在该标的内所有活动均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用于娱乐、餐饮或危险品生产经营行业等。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包括传销),不得在标的内存放危险品、非法物品,如承租人违约,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同时委托人将保留追偿*方应承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的权利。
13.以交接日期为准,委托人负责结清此前的水、电、供暖、燃气等费用。交接之后,由承租人承担使用期内的水、电、供暖、燃气等费用,同时负责承担租赁期内供电、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其产生的费用。
14.承租人负责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房产租赁过程产生的租赁费等全部税费金,委托人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人负责标的的维护、维修,费用自理;租赁到期后,承租人需结清承租期间所欠各项费用。
15.合同期满后由产权所有人收回标的,经产权所有人检查无异议后,退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同时解除租赁关系。
16.合同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租赁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因国家政策需要对房屋拆迁或者改造的情形;遇此情形,因拆迁所得各项补偿款项均归委托人所有(含经营性补偿);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拆改承重结构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如发生上述情形,双方可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委托人无条件退还承租人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7.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承租人互不承担责任;如遇国家、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政策变化或承租人上级行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无法继续租赁房屋,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按实际租赁时间支付租金;房屋租赁期内,已租 (略) 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使委托人、承租人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章: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细竞买保证金金额见拍卖公告或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标的列表,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第十章:竞价方式及确认买受人
1、竞买人应在网络竞价开始前按程序操作,提前登录待拍,以免不能正常参拍。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的网络点击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加价幅度按网络竞价程序设定操作。拍卖结束时间,网络出价系统自动关闭,并以网络竞价结束时间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该标的网络竞价拍卖成交的买受人。
3、竞价结束后,竞买人可以自行查看到拍卖结果,买受人应在 (略) 亲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姓名与竞买登记姓名必须相符,不予变更。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1、网络报价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视为网络竞价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未按规定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剩余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的,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十二章:拍卖佣金及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
第十三章:交付成交价款以及佣金的时间、地点
1、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月4日下午2:00之前将成交标的价款及佣金向拍卖人全额交付;平台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向平台支付,逾期不交付成交标的价款及平台服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且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此保证金归拍卖人所有,买受人并承担本次拍卖会的相应费用。本标的如再次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地点: (略) 绿园区普阳街128号晨光国际大厦B座15楼。
第十四章:免责声明
1、拍卖人已发布公开拍卖公告,并对标的物进行了展示,向竞买人说明了标的物现状,履行了瑕疵告之义务,有关产权证、拍卖公告以及情况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做任何保证。
2、网络拍卖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本人承担。
3、如遇不可抗力,中止或终止拍卖,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须知、拍卖规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章:其他
买受人对其所购标的的处置,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买受人再次发生的交易过户,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 (略)
2024年1月2日
竞买人对拍卖人的《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和《网络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阅读清楚,无异议,并承诺遵守。不以任何理由提出反悔,自行承担拍卖标的风险及责任。
(略) !
基本信息 | |||
车主 | 车牌号 | ||
品牌 | 车型 | ||
排放标准 | 档位类型 | ||
排量 | 颜色 | ||
拍照日期 | 行驶里程 | ||
车辆状况 | 车辆用途 | ||
进口/国产 |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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