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挂牌督办2023年度重点生态环境整改公示
市挂牌督办2023年度重点生态环境整改公示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2023年度重点生态环境项目的通知》明确的“七、农田退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 (略) 年度挂牌督办生态环境问题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农田退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二、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1、 (略) 5.85万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2、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原则上实施不少于1个农田灌排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
3、实施高邮湖退养还湖3000亩和芡实1600亩、珍珠蚌500亩清退。
五、整改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2、建设农田灌排系统生态系统改造试点项目。
3、指导督促高邮湖退养还湖、芡实、珍珠蚌清退等。
七、整改完成情况
1、全市完成6.37万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其中,宝应4.0835万亩、高邮1.57万亩、仪征0.042万亩、江都0.6119万亩、邗江0.0237万亩、广陵0.0415万亩。
2、分别在宝应、高邮、仪征、江都、邗江建立农田灌排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共计5个。
3、 (略) 实施高邮湖退养还湖3000亩,明确了退养还湖主体、面积和序时进度,明年1-2月完成围网设施拆除工作。 (略) 界首镇1600亩芡实和500亩珍珠蚌已清退。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0日)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4-*,*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q.com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2023年度重点生态环境项目的通知》明确的“七、农田退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 (略) 年度挂牌督办生态环境问题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农田退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二、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1、 (略) 5.85万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2、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原则上实施不少于1个农田灌排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
3、实施高邮湖退养还湖3000亩和芡实1600亩、珍珠蚌500亩清退。
五、整改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2、建设农田灌排系统生态系统改造试点项目。
3、指导督促高邮湖退养还湖、芡实、珍珠蚌清退等。
七、整改完成情况
1、全市完成6.37万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其中,宝应4.0835万亩、高邮1.57万亩、仪征0.042万亩、江都0.6119万亩、邗江0.0237万亩、广陵0.0415万亩。
2、分别在宝应、高邮、仪征、江都、邗江建立农田灌排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共计5个。
3、 (略) 实施高邮湖退养还湖3000亩,明确了退养还湖主体、面积和序时进度,明年1-2月完成围网设施拆除工作。 (略) 界首镇1600亩芡实和500亩珍珠蚌已清退。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0日)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4-*,*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q.com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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