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抗建路步行街的售货亭、充电宝点位、摊位简易棚招租拍卖公告
上饶市抗建路步行街的售货亭、充电宝点位、摊位简易棚招租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4-009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01月12日15时(北京时间)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略) 抗建路步行街的售货亭、充电宝点位、摊位(简易棚)招租,起拍价和竞买保证金详见下表:
二、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赣德胜房估(2023)字第009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租金缴付方式:标的1和标的2的租金为按年支付;标的3的租金为按季度支付;标的4的租金为一次性支付。承租方应在标的成交之日起3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应支付的租金及承租方所需承担的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 4.承租履约保证金:标的1至标的3为5000元/个,标的4为20000元。合同期限届满或因招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5.具体经营时间:由租赁合同另行约定。 6.水电费:标的成交后,产生的水电费用以及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在经营期限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创文创卫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标的物周边的邻里关系。 8.承租方日常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 (略) 抗建路步 (略) 的管理要求,诚信合法经营。 9.承租方在经营期限内用于经营的场地/摊位布置, (略) 抗建路步 (略) 对场地安全秩序的规划安排,做到整齐美观、安全有序。 10.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自行负责与商户的解约事宜并要求商户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1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到 (略) 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 (略) (略) ,账号:2031 0309 0000 0024 68】(以实际到账为准)。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电话:*(邓女士)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凤凰大道66号凤凰大道佳利花苑13#7-9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本项目未尽事 (略) 产权交易网:http://** (略) 2024年01月04日 |
饶产办ggz2024-009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01月12日15时(北京时间)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略) 抗建路步行街的售货亭、充电宝点位、摊位(简易棚)招租,起拍价和竞买保证金详见下表:
二、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赣德胜房估(2023)字第009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租金缴付方式:标的1和标的2的租金为按年支付;标的3的租金为按季度支付;标的4的租金为一次性支付。承租方应在标的成交之日起3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应支付的租金及承租方所需承担的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 4.承租履约保证金:标的1至标的3为5000元/个,标的4为20000元。合同期限届满或因招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5.具体经营时间:由租赁合同另行约定。 6.水电费:标的成交后,产生的水电费用以及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在经营期限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创文创卫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标的物周边的邻里关系。 8.承租方日常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 (略) 抗建路步 (略) 的管理要求,诚信合法经营。 9.承租方在经营期限内用于经营的场地/摊位布置, (略) 抗建路步 (略) 对场地安全秩序的规划安排,做到整齐美观、安全有序。 10.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自行负责与商户的解约事宜并要求商户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1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到 (略) 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 (略) (略) ,账号:2031 0309 0000 0024 68】(以实际到账为准)。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电话:*(邓女士)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凤凰大道66号凤凰大道佳利花苑13#7-9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本项目未尽事 (略) 产权交易网:http://** (略) 2024年0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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