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煤矿至屯宝煤矿煤炭汽车运输项目询价公告10万吨
黑山煤矿至屯宝煤矿煤炭汽车运输项目询价公告10万吨
黑山煤矿至屯宝煤矿煤炭汽车运输项目
询价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 (略) 批示,现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询价确定由《黑山煤矿矿区通过汽车方式拉运至屯宝煤矿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黑山煤矿至屯宝煤矿煤炭汽车运输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项目拉运总量为*吨,最小承运量50000吨,最小变量10000吨。
2.煤炭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磅差亏损由报价人承担。按照黑山煤矿混合煤2800价格120元/吨赔付询价人的损失。卸车费及因卸车流程所要办理的制卡及卡费等所有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3.运输路线:黑山煤 (略) 道转连霍高速至仓房沟立交桥下高速转216国道 (略) 道转125县道至屯宝煤矿,全程约120公里。
4.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三、特殊声明(合同条款所列)1.*方知悉并同意其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缴纳3元/吨的交易保证金(含1元/吨项目报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方所成交项目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清算后,双方无争议,*方在60个工作日内按其财务管理制度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方。
2.*方必须按规定自接到成交通知五个工作日内签订煤炭运输合同,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1元/吨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运费结算方式: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方严格按照《运量计划书》完成运量时,*方每月对已完成的运量进行结算,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形式支付运费;如*方未按照《运量计划书》完成,*方可调整结算周期,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方自行承担。 4.*方可根据煤炭生产、装卸情况变化,对运输量进行调整。运输路线设定:黑山煤 (略) 道转连霍高速至仓房沟立交桥下高速转216国道 (略) 道转125县道至屯宝煤矿,全程约120公里。合同执行期间若黑山煤矿至托里 (略) 道道路维修,双方可随时终止合同(以政府部门下达的通知为准,此情形不另做约定签订终止合同),重新按新路线询价,对本条所述情形,双方互不追责。 5.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价交易服务费0.16元/吨由*方承担,服务费由*方在合同执行首月缴纳至*方指定账户。6.当月计划任务完成达到80-100%时,完成量按照成交合同单价进行结算;当月计划任务完成达到60-79%时,完成量按照成交合同单价减5元/吨进行结算;当月计划任务完成低于60%以下时,*方将主张全部履约保证金。
7.*方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必须全部为自卸车辆,如车型不符由此产生的卸车费由*方承担,同时*方对*方主张3000元/车履约保证金。四、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报价前应详细了解公告特殊声明条款内容,由此可产生的各类风险,*方报价时应慎重考虑。
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方知悉并同意其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缴纳的3元/吨交易保证金,遴选结果下达后,自动转为*方所成交项目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询价方式
本次询价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密封报价电子交易,根据报价人自报价,最低价成交。密封报价交易规则,按照“价格低、运量多、提交时间早”原则进行成交。
六、其他要求
1.报价人须充分了解并认知合同履行区域内的各行政机关的制度性要求及防疫要求,报价人承诺独立承担项目履行中的行政责任(环保责任、各类税费缴纳责任)、与第三方的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与其所属员工(包括雇工)的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路况环境情况;不论报价人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方始终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成交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价款的,*方一律不予认可,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的,按照《国家能源 (略) 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3.在合同期内煤炭运输总计划约为*吨,最小承运量50000吨,最小变量10000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具体运输量由*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需求情况确定。
4.报价人报价前须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及《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合同》(屯宝煤矿煤炭运输合同范本),熟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管理考核条款。
七、此项目委托询价联系部门:国家能源集团 (略) 运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飞 *
黑山煤矿至屯宝煤矿煤炭汽车运输项目
询价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 (略) 批示,现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询价确定由《黑山煤矿矿区通过汽车方式拉运至屯宝煤矿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黑山煤矿至屯宝煤矿煤炭汽车运输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项目拉运总量为*吨,最小承运量50000吨,最小变量10000吨。
2.煤炭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磅差亏损由报价人承担。按照黑山煤矿混合煤2800价格120元/吨赔付询价人的损失。卸车费及因卸车流程所要办理的制卡及卡费等所有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3.运输路线:黑山煤 (略) 道转连霍高速至仓房沟立交桥下高速转216国道 (略) 道转125县道至屯宝煤矿,全程约120公里。
4.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三、特殊声明(合同条款所列)1.*方知悉并同意其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缴纳3元/吨的交易保证金(含1元/吨项目报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方所成交项目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清算后,双方无争议,*方在60个工作日内按其财务管理制度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方。
2.*方必须按规定自接到成交通知五个工作日内签订煤炭运输合同,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1元/吨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运费结算方式: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方严格按照《运量计划书》完成运量时,*方每月对已完成的运量进行结算,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形式支付运费;如*方未按照《运量计划书》完成,*方可调整结算周期,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方自行承担。 4.*方可根据煤炭生产、装卸情况变化,对运输量进行调整。运输路线设定:黑山煤 (略) 道转连霍高速至仓房沟立交桥下高速转216国道 (略) 道转125县道至屯宝煤矿,全程约120公里。合同执行期间若黑山煤矿至托里 (略) 道道路维修,双方可随时终止合同(以政府部门下达的通知为准,此情形不另做约定签订终止合同),重新按新路线询价,对本条所述情形,双方互不追责。 5.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价交易服务费0.16元/吨由*方承担,服务费由*方在合同执行首月缴纳至*方指定账户。6.当月计划任务完成达到80-100%时,完成量按照成交合同单价进行结算;当月计划任务完成达到60-79%时,完成量按照成交合同单价减5元/吨进行结算;当月计划任务完成低于60%以下时,*方将主张全部履约保证金。
7.*方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必须全部为自卸车辆,如车型不符由此产生的卸车费由*方承担,同时*方对*方主张3000元/车履约保证金。四、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报价前应详细了解公告特殊声明条款内容,由此可产生的各类风险,*方报价时应慎重考虑。
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方知悉并同意其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缴纳的3元/吨交易保证金,遴选结果下达后,自动转为*方所成交项目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询价方式
本次询价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密封报价电子交易,根据报价人自报价,最低价成交。密封报价交易规则,按照“价格低、运量多、提交时间早”原则进行成交。
六、其他要求
1.报价人须充分了解并认知合同履行区域内的各行政机关的制度性要求及防疫要求,报价人承诺独立承担项目履行中的行政责任(环保责任、各类税费缴纳责任)、与第三方的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与其所属员工(包括雇工)的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路况环境情况;不论报价人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方始终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成交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价款的,*方一律不予认可,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的,按照《国家能源 (略) 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3.在合同期内煤炭运输总计划约为*吨,最小承运量50000吨,最小变量10000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具体运输量由*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需求情况确定。
4.报价人报价前须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及《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合同》(屯宝煤矿煤炭运输合同范本),熟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管理考核条款。
七、此项目委托询价联系部门:国家能源集团 (略) 运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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