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富资源交字〔202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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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富资源交字〔2024〕02号

富宁县FN-202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富资源交字〔2024〕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经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归富宁县FN-2024-2

面 积

41002.05㎡(61.5亩)

宗地位置

富宁县城高铁新城片区

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2%

容积率小于等于3.0

绿地率大于等于35%

土地用途

商业和住宅混合用地,其中住宅用地占80%,商业用地占20%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

规划设计条件

建筑设计要求:(一)建筑面积计算: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执行。(二)建筑总高度:建筑高度≤80m。(三)容积率小于等于3.0。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大于20%小于30%,且商业计容部分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用于建设星级酒店。(四)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要求。1.建筑间距控制严格按《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年修订版)有关内容执行。2.建筑主体须退让东大门大道10米,退让力门河10米,退让西侧和北侧规划道路5米,东侧按规定退让用地间距。3.建筑退让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必须同时符合日照、人防、消防、防汛、环保、电力、通讯、燃气、交通安全等相关方面退让要求。

城市设计要求:1.建筑设计,规划布局,沿街景观空间、小品设计、绿地设计等规划设计要素要与高铁 (略) 设计风貌规划管控要求协调融合。2.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设计、施工中落实建筑节能。

配套要求:(一)停车:按《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年修订版)设置各类车辆停车泊位。即住宅兼容商业部分100㎡地上住宅建筑面积至少配建1个机动车停车位0.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0㎡地上商业建筑面积至少配建1个机动车停车位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同时须配建固定车位5%—10%的访客车位;100㎡酒店地上商业建筑面积至少配建1个机动车停车位0.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其他未提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政基础设施:按规范配套落实,雨污分流、强、弱电必须入地。(三)公共设施配套:必须按《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年修订版)及相关部门文件要求配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起始价

4410万元人民币

增价幅度

10万元人民币/次

竞买保证金

1000万元人民币

土地开发使用条件

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富宁县FN-2024-2号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进行开、竣工。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方式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 (略)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按规定及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不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当地政府明文禁止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的竞买人报名。

(四) (略) 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人失信状态未消除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17:30。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未通过报名的意向竞买人不能参与竞买)。

1.CA证书的办理:意向竞买人须先办理CA证书,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omePage选择文山州)”,根据网页右侧“CA办理”的引导操作办理数字CA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

CA证书办理并激活: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略) 华龙北路2号),咨询电话:0876—*。

★注: (略) 办理的上海CA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 (略) 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 (略) 通用。

2.网上报名:CA证书办理成功后,竞买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omePage,选择文山州)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三)报名资料

竞买申请书和报名表(按范本格式填写)、企业营业执照(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自然人除外)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无失信行为承诺书(按范本格式填写)、资格要求的证明等材料。

★注:上述所有上传资格材料复印件均需在空白处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印章。

(四)报名资格确定

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如果资格审查不通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竞买人可以修改报名资料后重新提交审核。注:报名截止时间前资格审查通过的竞买人才能参与竞价。

四、出让文件的获取

竞买人在报名时限内,使用CA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获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及报名资料模板等资料。

五、拍卖事宜

1.拍卖起始时间:2024年1月26日10时00分(以电子交易平台显示时间为标准),限时竞价周期为10分钟,直至无人竞价拍卖活动结束。

2.拍卖地点:报名成功的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omePage,选择文山州)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价。

3.竞价方式:限时竞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竞价,初次竞价后的每次竞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竞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4.竞买人应预先准备好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电脑、宽带网络等),在规定时限内准时参与网络竞价,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数字证书遗失、电脑故障、宽带网络故障、所在地区停电等),造成无法准时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网络竞价时限内,若因网上交易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网络竞价无法进行的,将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出让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竞买人因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omePage,选择文山州)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的或不具备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条件的,可于网络竞价开始半小时前,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数字(CA)证书到达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由出让实施人提供网络竞价相关设备,竞买人自行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

六、确认竞得人的标准及方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总价竞拍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最高应价低于出让底价者除外。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设有保留底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成交,拍卖活动终止。

七、竞买保证金

富宁县FN-2024-2号宗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17时30分前,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竞买人报名名称一致,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须在指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放弃参与此次竞价活动。

账户名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富宁支行
账号:*05241

联系电话:0876-*

八、信息发布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

名称:富宁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876-*

地址:富宁县自然资源局五楼

(二)出让代理机构

名称: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0876-*

地址: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

十、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由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组织。

2.竞得人需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富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得人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前自行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竞得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不得另做它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富政发(2012)107》号文件规定由受让人持有关材料到县税务局自行缴纳。

5.竞得人公司注册地不在富宁县的,须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在报名竞买土地时,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10 (略) 注册登记的,直接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个 (略) 注册登记的, (略) 名称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新公司注册登记后再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时,是否涉税,请竞得人自行与税务部门对接。

6.建筑退让必须同时符合日照、人防、消防、防汛、环保、电力、通讯、燃气、交通安全等相关方面退让要求。

7.为了进 (略) 配套设施,提高富宁接待水平, (略) 新形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采取土地带条件招拍挂方式出让富宁县FN-202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除需承担土地出让价款外,另需承担以下事项:

一、宗地竞得人须负责配建从东大门大道横 (略) 政桥梁一座(桥面总宽不低于20米),须按基本建 (略) 政桥梁项目可研、初设、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经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并与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市政桥梁工程建设移交协议》,按协议约定完成相关工程投资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宗地竞得人须在地块内用21亩土地规划建设1个高品质酒店(酒店的硬件设施须按四星级酒店的标准建设和装修,其中:1.宴会厅单层面积不小于900平方米,总开桌数不少于100桌;2.酒店大堂中空部分净高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3.酒店客房建筑面积不小于42平方米(含卫生间);4.酒店客房数量按标准间计算不小于120间;5.酒店客房及配套功能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酒店须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酒店必须在项目规划通过州规委会审议后6个月内完成主附楼主体,12个月内完成酒店室内外装饰装修、地上地下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并投入试运营。宗地成功竞拍后,竞得人须与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签订《高品质酒店投资建设协议书》,双方约定酒店建设进度、装饰装修标准、投入运营时间等内容,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如竞得人未能按约定内容、标准、时间完成建设任务和运营的,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从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之日起,给予竞得人60天整改时间,如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委托第三方对竞得人已投入酒店建设的资金进行审计,并按酒店用地原出让价收回土地,已建工程按审计价的50%收回项目所有权,竞得人无条件退出酒店建设与管理工作。

8.其它未尽事项请参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或电话、现场咨询。

富宁县自然资源局

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4年1月4日


富宁县FN-202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富资源交字〔2024〕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经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归富宁县FN-2024-2

面 积

41002.05㎡(61.5亩)

宗地位置

富宁县城高铁新城片区

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2%

容积率小于等于3.0

绿地率大于等于35%

土地用途

商业和住宅混合用地,其中住宅用地占80%,商业用地占20%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

规划设计条件

建筑设计要求:(一)建筑面积计算: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执行。(二)建筑总高度:建筑高度≤80m。(三)容积率小于等于3.0。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大于20%小于30%,且商业计容部分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用于建设星级酒店。(四)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要求。1.建筑间距控制严格按《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年修订版)有关内容执行。2.建筑主体须退让东大门大道10米,退让力门河10米,退让西侧和北侧规划道路5米,东侧按规定退让用地间距。3.建筑退让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必须同时符合日照、人防、消防、防汛、环保、电力、通讯、燃气、交通安全等相关方面退让要求。

城市设计要求:1.建筑设计,规划布局,沿街景观空间、小品设计、绿地设计等规划设计要素要与高铁 (略) 设计风貌规划管控要求协调融合。2.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设计、施工中落实建筑节能。

配套要求:(一)停车:按《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年修订版)设置各类车辆停车泊位。即住宅兼容商业部分100㎡地上住宅建筑面积至少配建1个机动车停车位0.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0㎡地上商业建筑面积至少配建1个机动车停车位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同时须配建固定车位5%—10%的访客车位;100㎡酒店地上商业建筑面积至少配建1个机动车停车位0.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其他未提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政基础设施:按规范配套落实,雨污分流、强、弱电必须入地。(三)公共设施配套:必须按《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年修订版)及相关部门文件要求配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起始价

4410万元人民币

增价幅度

10万元人民币/次

竞买保证金

1000万元人民币

土地开发使用条件

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富宁县FN-2024-2号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进行开、竣工。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方式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 (略)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按规定及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不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当地政府明文禁止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的竞买人报名。

(四) (略) 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人失信状态未消除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17:30。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未通过报名的意向竞买人不能参与竞买)。

1.CA证书的办理:意向竞买人须先办理CA证书,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omePage选择文山州)”,根据网页右侧“CA办理”的引导操作办理数字CA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

CA证书办理并激活: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略) 华龙北路2号),咨询电话:0876—*。

★注: (略) 办理的上海CA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 (略) 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 (略) 通用。

2.网上报名:CA证书办理成功后,竞买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omePage,选择文山州)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三)报名资料

竞买申请书和报名表(按范本格式填写)、企业营业执照(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自然人除外)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无失信行为承诺书(按范本格式填写)、资格要求的证明等材料。

★注:上述所有上传资格材料复印件均需在空白处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印章。

(四)报名资格确定

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如果资格审查不通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竞买人可以修改报名资料后重新提交审核。注:报名截止时间前资格审查通过的竞买人才能参与竞价。

四、出让文件的获取

竞买人在报名时限内,使用CA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获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及报名资料模板等资料。

五、拍卖事宜

1.拍卖起始时间:2024年1月26日10时00分(以电子交易平台显示时间为标准),限时竞价周期为10分钟,直至无人竞价拍卖活动结束。

2.拍卖地点:报名成功的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omePage,选择文山州)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价。

3.竞价方式:限时竞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竞价,初次竞价后的每次竞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竞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4.竞买人应预先准备好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电脑、宽带网络等),在规定时限内准时参与网络竞价,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数字证书遗失、电脑故障、宽带网络故障、所在地区停电等),造成无法准时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网络竞价时限内,若因网上交易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网络竞价无法进行的,将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出让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竞买人因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omePage,选择文山州)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的或不具备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条件的,可于网络竞价开始半小时前,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数字(CA)证书到达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由出让实施人提供网络竞价相关设备,竞买人自行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

六、确认竞得人的标准及方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总价竞拍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最高应价低于出让底价者除外。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设有保留底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成交,拍卖活动终止。

七、竞买保证金

富宁县FN-2024-2号宗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17时30分前,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竞买人报名名称一致,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须在指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放弃参与此次竞价活动。

账户名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富宁支行
账号:*05241

联系电话:0876-*

八、信息发布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

名称:富宁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876-*

地址:富宁县自然资源局五楼

(二)出让代理机构

名称: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0876-*

地址: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

十、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由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组织。

2.竞得人需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富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得人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前自行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竞得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不得另做它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富政发(2012)107》号文件规定由受让人持有关材料到县税务局自行缴纳。

5.竞得人公司注册地不在富宁县的,须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在报名竞买土地时,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10 (略) 注册登记的,直接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个 (略) 注册登记的, (略) 名称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新公司注册登记后再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时,是否涉税,请竞得人自行与税务部门对接。

6.建筑退让必须同时符合日照、人防、消防、防汛、环保、电力、通讯、燃气、交通安全等相关方面退让要求。

7.为了进 (略) 配套设施,提高富宁接待水平, (略) 新形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采取土地带条件招拍挂方式出让富宁县FN-202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除需承担土地出让价款外,另需承担以下事项:

一、宗地竞得人须负责配建从东大门大道横 (略) 政桥梁一座(桥面总宽不低于20米),须按基本建 (略) 政桥梁项目可研、初设、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经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并与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市政桥梁工程建设移交协议》,按协议约定完成相关工程投资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宗地竞得人须在地块内用21亩土地规划建设1个高品质酒店(酒店的硬件设施须按四星级酒店的标准建设和装修,其中:1.宴会厅单层面积不小于900平方米,总开桌数不少于100桌;2.酒店大堂中空部分净高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3.酒店客房建筑面积不小于42平方米(含卫生间);4.酒店客房数量按标准间计算不小于120间;5.酒店客房及配套功能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酒店须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酒店必须在项目规划通过州规委会审议后6个月内完成主附楼主体,12个月内完成酒店室内外装饰装修、地上地下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并投入试运营。宗地成功竞拍后,竞得人须与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签订《高品质酒店投资建设协议书》,双方约定酒店建设进度、装饰装修标准、投入运营时间等内容,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如竞得人未能按约定内容、标准、时间完成建设任务和运营的,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从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之日起,给予竞得人60天整改时间,如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委托第三方对竞得人已投入酒店建设的资金进行审计,并按酒店用地原出让价收回土地,已建工程按审计价的50%收回项目所有权,竞得人无条件退出酒店建设与管理工作。

8.其它未尽事项请参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或电话、现场咨询。

富宁县自然资源局

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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