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沙河路交叉口滨河颐景园1#楼1幢106、107、108、109号商业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沙河路交叉口滨河颐景园1#楼1幢106、107、108、109号商业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郾 (略) 关 (略) 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沙河路交叉口滨河颐景园1#楼1幢106、107、108、 109号商业用房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公告所有内容已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 (略) 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略) 郾 (略) 将于2024年2月5日10时至2024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郾 (略)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郾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沙河路交叉口滨河颐景园1#楼1幢106、107、108、 109号商业用房。
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1854.29平方米,所在楼层1-2层,总层数30层。
评估价:2306.01万元,起拍价:2075.41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资讯看样请提前预约,联系电话:0395-*。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上述拍卖标的物于2017年5月11日抵押于某银行,2022年3 (略) 查封,现房产所有权人李某将上述拍卖标的物整体租赁给某店经营使用,该店对标的物进行过精装修,但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评估价值未包含装修部分价值,本院决定现状拍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可能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支付。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未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本次拍卖前所欠的税费由原权利人负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4年2月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2月1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户名: (略) 郾 (略) ,开户银行: (略) 漯河分行,账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举报电话:0395-*
法院咨询电话:03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郾 (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略) 郾 (略) 关 (略) 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沙河路交叉口滨河颐景园1#楼1幢106、107、108、 109号商业用房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公告所有内容已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 (略) 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略) 郾 (略) 将于2024年2月5日10时至2024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郾 (略)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郾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沙河路交叉口滨河颐景园1#楼1幢106、107、108、 109号商业用房。
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1854.29平方米,所在楼层1-2层,总层数30层。
评估价:2306.01万元,起拍价:2075.41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资讯看样请提前预约,联系电话:0395-*。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上述拍卖标的物于2017年5月11日抵押于某银行,2022年3 (略) 查封,现房产所有权人李某将上述拍卖标的物整体租赁给某店经营使用,该店对标的物进行过精装修,但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评估价值未包含装修部分价值,本院决定现状拍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可能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支付。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未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本次拍卖前所欠的税费由原权利人负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4年2月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2月1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户名: (略) 郾 (略) ,开户银行: (略) 漯河分行,账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举报电话:0395-*
法院咨询电话:03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郾 (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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