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亭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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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亭招租公告


便民服务亭招租公告
(略) 管理局管辖范围内的伊山北路、伊山南路、新民中路、振兴路等10个便民服务亭的租赁合同已到期, (略) 管理局评估核准,决定将该10处便民服务亭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便民服务 6号、10号亭:地址位于灌云县伊山北路。
招租面积约4㎡。
经营期限:2年
最低租赁金额:10000元/年
2、新民中路1号亭:地址位于灌云县新民中路。
招租面积约4㎡。
经营期限:2年
最低租赁金额: 5000元/年
3、便民服务亭2号、3号、6号、8号、9号亭:地址位于灌云县振兴南路。
招租面积约4㎡。
经营期限:2年
最低租赁金额:10000元/年
4、便民早餐亭:地址位于伊山路新汽车客运站、振兴路老汽车客运站,每处地点各一个。
招租面积约4㎡。
经营期限:2年
最低租赁金额:3000元/年
二、招租要求
承租方必须诺守以下要求:
1.意向承租方与*方签订租赁合同前,需提供经营内容和个人信息,*方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城市建设需要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方应服从*方监督管理,遵守《 (略) 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营。
4.经营者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1)擅自转让、分包经营项目;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
(3)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4)因经营者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经营服务;
(5)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
(6)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它用途;
(7)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私自搭建经营设施;
(8)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
(9)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
(10)《 (略) 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承租者出现以上行为,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整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财产,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承租事宜
(一)报名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或企业(公司),且持有效经营的证照,征信记录优良;
2、与招租人无债务纠纷或其它纠纷人员;
3、本人报名后,直系亲属、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不能同时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5、严格遵守关于便民服务亭管理规定,按照签订的协议履约;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略) 管理局所有;
(二)报名登记
有意承租者,本人(年满十八周岁)或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于2024年1月5日-1月19日期间, (略) 管理局登记报名,现场填写《便民服务亭报名登记表》。报名地址:伊 (略) 内,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办公室。联系人:王书禹,联系电话:*。
公告未尽事宜以现场宣布为准。
(三)公开招租
公开招租时间为2024年 1月 23日上午9:00,地点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会议室,所有报名人员参加招租会议,参会人员需现场提交如下资料,并出示相关证照的原件:
1、承租申请书。需写明:拟承租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或公司住址)、承租价格(年租金)、经营内容(上述约定的经营内容)等,承租价格及落款处须签章(按手印);
2、拟承租者的身份证或企业(公司)证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承诺书。承租人必须承诺:一是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文明服务。二是服从管理,诺守招租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规模和经营内容规范经营。三是按时缴纳承租期间的租赁费用;
5、为防止恶意竞标,参与竞标者需缴纳2000元保证金,无恶意竞标,竞标结束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简易装订存档,参会人员务必携带相关证照原件,便于比对核实。
四、其他事项
报价低于底价者、有不良诚信记录者,均淘汰;报价不低于底价者进行竞租,报价最高且征信优良者为承租方,新承租者需与原承租者就场地房屋内的设施设备达成一致意见;如竞租人与原承租人报价相同,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所涉事项均以签定合同为准。
(略) 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便民服务亭招租公告
(略) 管理局管辖范围内的伊山北路、伊山南路、新民中路、振兴路等10个便民服务亭的租赁合同已到期, (略) 管理局评估核准,决定将该10处便民服务亭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便民服务 6号、10号亭:地址位于灌云县伊山北路。
招租面积约4㎡。
经营期限:2年
最低租赁金额:10000元/年
2、新民中路1号亭:地址位于灌云县新民中路。
招租面积约4㎡。
经营期限:2年
最低租赁金额: 5000元/年
3、便民服务亭2号、3号、6号、8号、9号亭:地址位于灌云县振兴南路。
招租面积约4㎡。
经营期限:2年
最低租赁金额:10000元/年
4、便民早餐亭:地址位于伊山路新汽车客运站、振兴路老汽车客运站,每处地点各一个。
招租面积约4㎡。
经营期限:2年
最低租赁金额:3000元/年
二、招租要求
承租方必须诺守以下要求:
1.意向承租方与*方签订租赁合同前,需提供经营内容和个人信息,*方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城市建设需要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方应服从*方监督管理,遵守《 (略) 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营。
4.经营者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1)擅自转让、分包经营项目;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
(3)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4)因经营者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经营服务;
(5)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
(6)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它用途;
(7)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私自搭建经营设施;
(8)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
(9)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
(10)《 (略) 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承租者出现以上行为,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整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财产,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承租事宜
(一)报名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或企业(公司),且持有效经营的证照,征信记录优良;
2、与招租人无债务纠纷或其它纠纷人员;
3、本人报名后,直系亲属、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不能同时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5、严格遵守关于便民服务亭管理规定,按照签订的协议履约;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略) 管理局所有;
(二)报名登记
有意承租者,本人(年满十八周岁)或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于2024年1月5日-1月19日期间, (略) 管理局登记报名,现场填写《便民服务亭报名登记表》。报名地址:伊 (略) 内,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办公室。联系人:王书禹,联系电话:*。
公告未尽事宜以现场宣布为准。
(三)公开招租
公开招租时间为2024年 1月 23日上午9:00,地点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会议室,所有报名人员参加招租会议,参会人员需现场提交如下资料,并出示相关证照的原件:
1、承租申请书。需写明:拟承租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或公司住址)、承租价格(年租金)、经营内容(上述约定的经营内容)等,承租价格及落款处须签章(按手印);
2、拟承租者的身份证或企业(公司)证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承诺书。承租人必须承诺:一是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文明服务。二是服从管理,诺守招租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规模和经营内容规范经营。三是按时缴纳承租期间的租赁费用;
5、为防止恶意竞标,参与竞标者需缴纳2000元保证金,无恶意竞标,竞标结束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简易装订存档,参会人员务必携带相关证照原件,便于比对核实。
四、其他事项
报价低于底价者、有不良诚信记录者,均淘汰;报价不低于底价者进行竞租,报价最高且征信优良者为承租方,新承租者需与原承租者就场地房屋内的设施设备达成一致意见;如竞租人与原承租人报价相同,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所涉事项均以签定合同为准。
(略) 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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