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盘金路2号附88号3-10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盘金路2号附88号3-10号
竞 买 公 告
重庆智 (略) (以下简称“拍卖人”、“公司”)受委托将于2024年1月5日上午9:49至2024年1月6日上午9:49分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paimai.http://**)对委托 (略) 九龙坡区盘金路2号附88号3-10号房屋进行公开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竞买风险。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5、标的物展示地点:中拍平台(http://**)。
二、拍卖标的物及起拍价、竞买履约保证金
拍卖标的: (略) 九龙坡区盘金路2号附88号3-10号房屋。
据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及产权证书显示:产权证号为渝2018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 67.65 平方米,套内面积 38.08 平方米,登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权利性质出让 ,土地使用权期限 2055年02月28 日止。房号 3-10号 ,所在层数 名义层3层 。
标的物 无抵押、无查封 。本次拍卖标的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包括可移动的动产、相应的债务债权、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注意:
1、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2、以上标的文字描述均来自委托人提供信息,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成交价不作调整。
现场了解:
1、标的房屋室内清水,平层结构。目前出租,月租作为仓库使用,在拍卖成交后次月1日委托人交付房屋。
2、标的室内结构存在改动的可能,标的物成交后按现状交付,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标的物室内结构发生变化,存在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核实、解决并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起拍价: 1 元,竞买履约保证金: 20000 元,增价幅度: 1000 元(以及其整倍数)。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4日止(工作时间:9时至17时,周末、节假日除外)为咨询期间,有意者请与拍卖人联系安排看样(统一时间看样,提前预约)。拍卖人联系电话:400-111-7856。
四、竞买人条件
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竞买人不得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参加本场拍卖会竞买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发现买受人不符合竞买人条件,视为流拍,已收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向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拍卖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标的以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考虑本次拍卖标的可能隐含的所有各项瑕疵风险,并认真调查了解且在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决定。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标的优先购买权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拍卖人(拍卖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标的(拍品)拍卖日5日前与拍卖人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该出价时间自动延迟5分钟。
九、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最高出价低于保留价,拍卖不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十、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费的税务局等机构/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欠费由委托人承担,所涉及的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买受人于标的物拍卖前及交付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竞买履约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缴纳拍卖标的物竞买履约保证金。
2、意向竞买人应于标的物拍卖时间结束时点(延时除外)1小时前向拍卖人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拍卖人将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原金额退还竞买履约保证金,竞买履约保证金在保证期间不计利息。竞买履约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重庆智 (略)
开户行: (略) 大渡口融兴村镇银行
账 号:*8
转账时注明:**号拍品竞买履约保证金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可以冲抵拍卖佣金或价款,或自动转为成交价款。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汇到委托人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
户 名:重庆智 (略)
开户行: (略) 大渡口融兴村镇银行
账 号:*8
转账时注明:**号拍品成交价余款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竞买公告、协议、须知、拍卖规则等约定或规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价(成交额)×3%】和标的物产权过户权证协助办理服务费人民币 0 元。
拍品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支付佣金可从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竞买协议、公告、须知、拍卖规则等约定或规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费用并按照约定办理拍品(拍卖标的物)交割/交付手续。
若买受人在拍品成交后未按照拍品相关公告、须知等相关要求或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或者不按照约定时间办理标的物相关交割/交付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悔拍,委托人、拍卖人有权自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拍卖等)该拍卖标的(拍品)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该拍品,且不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悔拍违约金将不予退还,同时买受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悔拍违约责任。
6、因标的物/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拍卖/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拍品成交余款等款项时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汇转。建议意向竞买人务必在标的物拍卖时间结束时点(延时除外)1小时前支付竞买履约保证金报名,以免错失参与竞买资格;建议意向竞买人采用转账汇款方式交付竞买履约保证金,支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线下汇款方式缴纳。
7、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余款或未办理过户等交接手续,拍卖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拍卖中原买受人及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二、拍品交付
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冲抵部分成交价款, (略) 交纳剩余成交价款及全部拍卖佣金,于成交当日起 5个工作 (略) 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成交手续。买受人应在付清标的物全部成交价余款,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或在具备过户条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自行与委托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标的物相关过户手续及标的物交付/交割手续。买受人需自行协调、预约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事宜。委托人、拍卖人分别提供现有并可能提供的资料协助办理。买受人逾期办理即视为违约,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产权过户及标的物交付/交割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特别说明及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会标的均以现状(实物现状及权属现状)拍卖。现状是指交付时标的物的质量、使用现状、权属现状等现实状况,拍卖人及中拍平台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标的物交付时的实际状况为准。
2、拍卖人所制作的相关资料对拍卖标的所做的描述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权证资料等,仅为竞买人提供参考,拍卖人不作任何保证。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提供任何质量保证,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建筑质量、使用现状、权属现状、市场价值等信息数据以现场展示的拍卖标的实物为准(含瑕疵),请竞买人在拍卖标的展示期间,自行到拍卖标的展示地认真勘察和了解清楚拍卖标的现状、权属、质量等信息后自行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示已完全了解该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包括瑕疵),对拍卖标的已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调查了解,对拍卖标的所存在已知及未知的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所有的风险,并认可拍卖人的瑕疵不担保声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向拍卖人提出退款或赔偿要求。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瑕疵不担保声明》、《拍品详情》、《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标的物瑕疵不影响成交价,标的物成交日至实物移交日期间现状发生改变的等不影响成交价。标的物状况以交付时状况为准。拍卖人、平台对标的物的状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查看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标的物不排除可能存在产权欠明晰、产权纠纷、产权交割障碍。
5、因土地、房产、城市规划、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情形时,买受人应当无条件服从,投资损失、标的交割前、后所涉的一切事务、改造、装修、转让费、消防、水、电、罚款、罚责等一切事宜及纠纷等均由买受人自理和自担,拍卖人、委托人概不负责协调和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标的物面积最终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与拍卖/竞拍/竞买公告、须知、标的物介绍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如不符合购房条件及买受人原因而发生竞拍成功导致无法过户或其他原因不能过户等情况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保证金不予退回。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与拍卖人无关。
限购说明:竞买人自其申请参与竞买到拍卖成交确认书出具时应当具备符合当地政策的购房资格,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悔拍等相应法律后果。
8、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9、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拍卖人分别提供现有并可能提供的资料协助办理。买受人需自行协调、预约各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事宜,委托方及拍卖人只负责协助房屋产权过户。
10、金融机构解除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物管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11、标的物可能存在拖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费用),买受人需自行查询,所有拖欠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12、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13、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改建情况及后果,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理,甚至拆除,并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因竞买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拍卖人对拍卖款的处置。
14、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需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5、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冲抵部分成交价款, (略) 交纳剩余成交价款及全部拍卖佣金,于成交当日起 5 个工作 (略) 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买受人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即视为违约,拍卖人有权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16、买受人所竞得标的物若为租赁状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执行原《租赁合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自移交之日起,租金由买受人收取;如租金已缴至原资产所有人处,买受人则从下一个租赁期开始收取租金。买受人可遵循原租赁合同内容变更租赁方主体,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17、买受人接受实物后不因是否办理产权变更,一切安全责任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受实物后,应立刻对标的物进行必需的维护,消除一切安全隐患(若有)。
18、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络拍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拍卖人可临时决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出现其他法定事由以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委托人、拍卖人有权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19、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黑客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况要求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接受拍卖师的主持及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2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1、成交款及房屋管理费不出具发票。
2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质量、规格、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物的检验、检测、权利变更登记、交付等事宜。
23、拍卖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拍品(包括拍品实物及相关的原始购买凭证、权利凭证、来源证明、资质文件等资料)仅按现状交付。
24、佣金计算方式:佣金=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价(成交额)×3%
25、标的物一经拍出,即表明竞买人、买受人知晓上述存在的瑕疵及风险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或风险,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拍卖人、平台无关。
十四、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瑕疵不担保声明》、《拍品详情》、《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保证金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重庆智 (略) 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委托方/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五、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拍卖人咨询电话:400-111-7856 联系人:蒲女士
拍卖人:重庆智 (略)
日期:2023年12月27日
竞 买 公 告
重庆智 (略) (以下简称“拍卖人”、“公司”)受委托将于2024年1月5日上午9:49至2024年1月6日上午9:49分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paimai.http://**)对委托 (略) 九龙坡区盘金路2号附88号3-10号房屋进行公开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竞买风险。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5、标的物展示地点:中拍平台(http://**)。
二、拍卖标的物及起拍价、竞买履约保证金
拍卖标的: (略) 九龙坡区盘金路2号附88号3-10号房屋。
据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及产权证书显示:产权证号为渝2018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 67.65 平方米,套内面积 38.08 平方米,登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权利性质出让 ,土地使用权期限 2055年02月28 日止。房号 3-10号 ,所在层数 名义层3层 。
标的物 无抵押、无查封 。本次拍卖标的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包括可移动的动产、相应的债务债权、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注意:
1、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2、以上标的文字描述均来自委托人提供信息,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成交价不作调整。
现场了解:
1、标的房屋室内清水,平层结构。目前出租,月租作为仓库使用,在拍卖成交后次月1日委托人交付房屋。
2、标的室内结构存在改动的可能,标的物成交后按现状交付,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标的物室内结构发生变化,存在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核实、解决并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起拍价: 1 元,竞买履约保证金: 20000 元,增价幅度: 1000 元(以及其整倍数)。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4日止(工作时间:9时至17时,周末、节假日除外)为咨询期间,有意者请与拍卖人联系安排看样(统一时间看样,提前预约)。拍卖人联系电话:400-111-7856。
四、竞买人条件
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竞买人不得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参加本场拍卖会竞买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发现买受人不符合竞买人条件,视为流拍,已收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向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拍卖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标的以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考虑本次拍卖标的可能隐含的所有各项瑕疵风险,并认真调查了解且在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决定。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标的优先购买权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拍卖人(拍卖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标的(拍品)拍卖日5日前与拍卖人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该出价时间自动延迟5分钟。
九、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最高出价低于保留价,拍卖不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十、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费的税务局等机构/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欠费由委托人承担,所涉及的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买受人于标的物拍卖前及交付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竞买履约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缴纳拍卖标的物竞买履约保证金。
2、意向竞买人应于标的物拍卖时间结束时点(延时除外)1小时前向拍卖人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拍卖人将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原金额退还竞买履约保证金,竞买履约保证金在保证期间不计利息。竞买履约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重庆智 (略)
开户行: (略) 大渡口融兴村镇银行
账 号:*8
转账时注明:**号拍品竞买履约保证金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可以冲抵拍卖佣金或价款,或自动转为成交价款。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汇到委托人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
户 名:重庆智 (略)
开户行: (略) 大渡口融兴村镇银行
账 号:*8
转账时注明:**号拍品成交价余款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竞买公告、协议、须知、拍卖规则等约定或规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价(成交额)×3%】和标的物产权过户权证协助办理服务费人民币 0 元。
拍品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支付佣金可从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竞买协议、公告、须知、拍卖规则等约定或规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费用并按照约定办理拍品(拍卖标的物)交割/交付手续。
若买受人在拍品成交后未按照拍品相关公告、须知等相关要求或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或者不按照约定时间办理标的物相关交割/交付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悔拍,委托人、拍卖人有权自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拍卖等)该拍卖标的(拍品)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该拍品,且不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悔拍违约金将不予退还,同时买受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悔拍违约责任。
6、因标的物/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拍卖/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拍品成交余款等款项时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汇转。建议意向竞买人务必在标的物拍卖时间结束时点(延时除外)1小时前支付竞买履约保证金报名,以免错失参与竞买资格;建议意向竞买人采用转账汇款方式交付竞买履约保证金,支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线下汇款方式缴纳。
7、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余款或未办理过户等交接手续,拍卖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拍卖中原买受人及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二、拍品交付
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冲抵部分成交价款, (略) 交纳剩余成交价款及全部拍卖佣金,于成交当日起 5个工作 (略) 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成交手续。买受人应在付清标的物全部成交价余款,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或在具备过户条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自行与委托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标的物相关过户手续及标的物交付/交割手续。买受人需自行协调、预约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事宜。委托人、拍卖人分别提供现有并可能提供的资料协助办理。买受人逾期办理即视为违约,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产权过户及标的物交付/交割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特别说明及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会标的均以现状(实物现状及权属现状)拍卖。现状是指交付时标的物的质量、使用现状、权属现状等现实状况,拍卖人及中拍平台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标的物交付时的实际状况为准。
2、拍卖人所制作的相关资料对拍卖标的所做的描述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权证资料等,仅为竞买人提供参考,拍卖人不作任何保证。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提供任何质量保证,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建筑质量、使用现状、权属现状、市场价值等信息数据以现场展示的拍卖标的实物为准(含瑕疵),请竞买人在拍卖标的展示期间,自行到拍卖标的展示地认真勘察和了解清楚拍卖标的现状、权属、质量等信息后自行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示已完全了解该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包括瑕疵),对拍卖标的已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调查了解,对拍卖标的所存在已知及未知的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所有的风险,并认可拍卖人的瑕疵不担保声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向拍卖人提出退款或赔偿要求。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瑕疵不担保声明》、《拍品详情》、《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标的物瑕疵不影响成交价,标的物成交日至实物移交日期间现状发生改变的等不影响成交价。标的物状况以交付时状况为准。拍卖人、平台对标的物的状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查看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标的物不排除可能存在产权欠明晰、产权纠纷、产权交割障碍。
5、因土地、房产、城市规划、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情形时,买受人应当无条件服从,投资损失、标的交割前、后所涉的一切事务、改造、装修、转让费、消防、水、电、罚款、罚责等一切事宜及纠纷等均由买受人自理和自担,拍卖人、委托人概不负责协调和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标的物面积最终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与拍卖/竞拍/竞买公告、须知、标的物介绍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如不符合购房条件及买受人原因而发生竞拍成功导致无法过户或其他原因不能过户等情况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保证金不予退回。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与拍卖人无关。
限购说明:竞买人自其申请参与竞买到拍卖成交确认书出具时应当具备符合当地政策的购房资格,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悔拍等相应法律后果。
8、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9、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拍卖人分别提供现有并可能提供的资料协助办理。买受人需自行协调、预约各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事宜,委托方及拍卖人只负责协助房屋产权过户。
10、金融机构解除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物管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11、标的物可能存在拖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费用),买受人需自行查询,所有拖欠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12、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13、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改建情况及后果,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理,甚至拆除,并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因竞买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拍卖人对拍卖款的处置。
14、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需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5、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冲抵部分成交价款, (略) 交纳剩余成交价款及全部拍卖佣金,于成交当日起 5 个工作 (略) 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买受人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即视为违约,拍卖人有权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16、买受人所竞得标的物若为租赁状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执行原《租赁合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自移交之日起,租金由买受人收取;如租金已缴至原资产所有人处,买受人则从下一个租赁期开始收取租金。买受人可遵循原租赁合同内容变更租赁方主体,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17、买受人接受实物后不因是否办理产权变更,一切安全责任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受实物后,应立刻对标的物进行必需的维护,消除一切安全隐患(若有)。
18、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络拍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拍卖人可临时决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出现其他法定事由以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委托人、拍卖人有权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19、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黑客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况要求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接受拍卖师的主持及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2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1、成交款及房屋管理费不出具发票。
2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质量、规格、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物的检验、检测、权利变更登记、交付等事宜。
23、拍卖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拍品(包括拍品实物及相关的原始购买凭证、权利凭证、来源证明、资质文件等资料)仅按现状交付。
24、佣金计算方式:佣金=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价(成交额)×3%
25、标的物一经拍出,即表明竞买人、买受人知晓上述存在的瑕疵及风险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或风险,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拍卖人、平台无关。
十四、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瑕疵不担保声明》、《拍品详情》、《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保证金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重庆智 (略) 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委托方/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五、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拍卖人咨询电话:400-111-7856 联系人:蒲女士
拍卖人:重庆智 (略)
日期: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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