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招租公告
商铺招租公告
杭实物产现有部分物业对外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投标时间安排:2024年1月25日下午四点前报名、竞标单位提交报名表并缴纳保证金,竞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租房屋位置、面积、竞标起始价、竞标保证金如下:
标的序号 | 房屋地址 | 面积(m2) | 起始年租金 (元/年) | 保证金 (元) | 目前业态 |
1 | 三墩庙前街7号 | 35 | 21900.00 | 4400 | 服装店 |
2 | 三墩庙前街9号 | 35 | 21900.00 | 4400 | 电器维修 |
3 | 三墩庙前街11号 | 56 | 30400.00 | 6100 | 棉布店 |
4 | 三墩庙前街13号 | 35 | 21900.00 | 4400 | 服装店 |
5 | (略) 拱墅区何家村73-1号1-2楼 | 200 | 80,300.00 | 16100 | 空置 |
以上租赁房屋质量、位置、建筑面积及水、电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
三、租赁年限:标的1-4号为3年、标的5号为5年,无装修期,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年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3年期满后重新公开竞价招租。
四、履约保证金和租金支付方式:首年租金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先付后用,半年一付。
五、房屋业态的要求:商业用房(住宿除外)。以上标的都不得经营铝合金加工等扰民行业。
六、招租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原承租人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七、承租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经营范围内含房产中介的)。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经济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材料,担保人对履约责任承担全程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经出租人认可的担保(原承租人除外)。
八、特别说明:
1、以上房屋为无证房产,*方须自行了解办理相关证照的手续,承担相应风险。
2、若承租人为原承租人外的其他人的,承租人须无条件同意等待招租标的的腾退,直至交付止。如果因出租人无法顺利收回招租标的原因导致延迟招租标的交付的,不视为出租人违约。租赁期以实际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租赁期,在此期间承租人如有损失,全部自行承担(非原承租人适用)。
九、保证金打款帐号:
帐户名称:杭实物产发展(杭州)有限公司
帐 号:*211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庆春路支行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高先生* 张女士*
十一、报名地址: (略) 莫干山路18号蓝天商务中心八楼806室
十二、公告日期: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5日
杭实物产现有部分物业对外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投标时间安排:2024年1月25日下午四点前报名、竞标单位提交报名表并缴纳保证金,竞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租房屋位置、面积、竞标起始价、竞标保证金如下:
标的序号 | 房屋地址 | 面积(m2) | 起始年租金 (元/年) | 保证金 (元) | 目前业态 |
1 | 三墩庙前街7号 | 35 | 21900.00 | 4400 | 服装店 |
2 | 三墩庙前街9号 | 35 | 21900.00 | 4400 | 电器维修 |
3 | 三墩庙前街11号 | 56 | 30400.00 | 6100 | 棉布店 |
4 | 三墩庙前街13号 | 35 | 21900.00 | 4400 | 服装店 |
5 | (略) 拱墅区何家村73-1号1-2楼 | 200 | 80,300.00 | 16100 | 空置 |
以上租赁房屋质量、位置、建筑面积及水、电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
三、租赁年限:标的1-4号为3年、标的5号为5年,无装修期,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年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3年期满后重新公开竞价招租。
四、履约保证金和租金支付方式:首年租金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先付后用,半年一付。
五、房屋业态的要求:商业用房(住宿除外)。以上标的都不得经营铝合金加工等扰民行业。
六、招租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原承租人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七、承租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经营范围内含房产中介的)。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经济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材料,担保人对履约责任承担全程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经出租人认可的担保(原承租人除外)。
八、特别说明:
1、以上房屋为无证房产,*方须自行了解办理相关证照的手续,承担相应风险。
2、若承租人为原承租人外的其他人的,承租人须无条件同意等待招租标的的腾退,直至交付止。如果因出租人无法顺利收回招租标的原因导致延迟招租标的交付的,不视为出租人违约。租赁期以实际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租赁期,在此期间承租人如有损失,全部自行承担(非原承租人适用)。
九、保证金打款帐号:
帐户名称:杭实物产发展(杭州)有限公司
帐 号:*211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庆春路支行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高先生* 张女士*
十一、报名地址: (略) 莫干山路18号蓝天商务中心八楼806室
十二、公告日期: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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