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岛镇甫草“四村”围仔
川岛镇甫草“四村”围仔
川岛镇甫草村“四村”围仔水产养殖场发包项目
招标公告
(第二次)
(略) 川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受川岛镇甫草村山塘、元山、塘水岗、新屋四个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公历2024年1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川岛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对甫草村“四村”围仔的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明标(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或企业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源类型及面积:咸围水产养殖场,面积共54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甫草山塘村东侧山边。
3、承包的起止期限:10年(预计从公历2024年02月01日起至2033年12月30日止,具体按签订合同执行)。
4、交易底价:¥2,000.00元/亩/年/次(不包含水、电费及其他税费)。
5、承包款递增方式:无。
6、举牌竞价增幅:¥100.00元/亩/年/次。
7、承包款缴交办法:按年缴纳,每年公历02月01日前缴交次年承包款(签订合同当天一次性缴交第一年承包款)。(具体按合同执行)
8、公共事务管理费:无
9、竞投保证金:¥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10、合同履行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11、资源使用范围:用于渔业水产品养殖及配套(包含工厂化海水鱼苗培育、养殖基地等)。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单位和其他企业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镇辖区有拖欠农村集体应缴承包款或租金等行为,欠款人必须还清所有欠款才可以报名。
3、被列为川岛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不良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单位和其他企业不得参加竞投。
4、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列入川岛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用评价不良行为名单。已被列入信用评价不良名单的,2年内不得解除其信用评价不良行为名单。
(1)一年内累计3次不签到入场的;
(2)一年内累计3次签到入场但是不报价导致交易失败的;
(3)扰乱交易秩序,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4)竞投人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行为的;
(5)在成功竞得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确认书、推翻成交价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6)合同到期后,未按照合同约定交还标的物的;
(7)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竞投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索取资料
有意竞投人(单位)可于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到川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索取竞投详细资料(竞投资料包括:标的竞投须知、合同文本、竞投保证金承诺书,有意竞投人索取资料不足者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必须先索取资料了解清楚,才汇入保证金进行报名,一旦汇入保证金即视为无异议,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 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略) 川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
3、提交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
(2)竞投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标的竞投须知(签名确认)、竞投保证金承诺书(签名确认)。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01月11日下午17:00时前将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 (略) 川岛镇甫草经济联合社),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中标后竞投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竞得人与招标方自行办理手续。未能成功交易的,所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不计息)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甫草经济联合社退回竞投保证金。
七、实地查看
(一)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联系甫草经济联合社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对出让标的持有疑问的,应在汇入竞投保证金前提出(对招投标程序有疑问的,可向镇“三资”办咨询;对标的现状及概况有疑问的,可向招标方咨询)。本办不承担出让标的任何瑕疵责任,竞投人一旦汇入竞投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对公告内容及竞投须知内容清楚无异议并愿意受其约束,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二)标的成交后,如实测面积与招标公告记载的面积有差异,成交总价、每年承包款均不作调整,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价格执行。
八、现场竞投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01月15日上午9: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川岛镇“交易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若竞投人均不出席现场招投标会的(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影响外),则没收竞投保证金,作流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投标。携带资料明细如下: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竞投资格确认书。
九、特别说明
(一)如只有一人报名参加举牌竞投的,该竞投人将自动成为中标人,按底价成交,不再举行现场竞投会,直接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若中标人弃权,发包方将全额没收竞投保证金;
(二)若多名(2名或以上)竞投人参与竞投,竞投时无竞投人举牌报价的,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同时报名的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弃标的,或经举牌报价竞投后,竞投人中标后弃标的,则全额没收竞投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投标。同一竞投人第2次继续报名的须缴纳2倍竞投保证金,第3次重新组织招投标的不再接受其报名。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川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川岛镇甫草村委会
联系人:罗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0-*
彭先生 联系电话:0750-*
川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
川岛镇甫草村“四村”围仔水产养殖场发包项目
招标公告
(第二次)
(略) 川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受川岛镇甫草村山塘、元山、塘水岗、新屋四个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公历2024年1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川岛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对甫草村“四村”围仔的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明标(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或企业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源类型及面积:咸围水产养殖场,面积共54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甫草山塘村东侧山边。
3、承包的起止期限:10年(预计从公历2024年02月01日起至2033年12月30日止,具体按签订合同执行)。
4、交易底价:¥2,000.00元/亩/年/次(不包含水、电费及其他税费)。
5、承包款递增方式:无。
6、举牌竞价增幅:¥100.00元/亩/年/次。
7、承包款缴交办法:按年缴纳,每年公历02月01日前缴交次年承包款(签订合同当天一次性缴交第一年承包款)。(具体按合同执行)
8、公共事务管理费:无
9、竞投保证金:¥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10、合同履行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11、资源使用范围:用于渔业水产品养殖及配套(包含工厂化海水鱼苗培育、养殖基地等)。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单位和其他企业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镇辖区有拖欠农村集体应缴承包款或租金等行为,欠款人必须还清所有欠款才可以报名。
3、被列为川岛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不良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单位和其他企业不得参加竞投。
4、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列入川岛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用评价不良行为名单。已被列入信用评价不良名单的,2年内不得解除其信用评价不良行为名单。
(1)一年内累计3次不签到入场的;
(2)一年内累计3次签到入场但是不报价导致交易失败的;
(3)扰乱交易秩序,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4)竞投人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行为的;
(5)在成功竞得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确认书、推翻成交价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6)合同到期后,未按照合同约定交还标的物的;
(7)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竞投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索取资料
有意竞投人(单位)可于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到川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索取竞投详细资料(竞投资料包括:标的竞投须知、合同文本、竞投保证金承诺书,有意竞投人索取资料不足者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必须先索取资料了解清楚,才汇入保证金进行报名,一旦汇入保证金即视为无异议,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 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略) 川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
3、提交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
(2)竞投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标的竞投须知(签名确认)、竞投保证金承诺书(签名确认)。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01月11日下午17:00时前将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 (略) 川岛镇甫草经济联合社),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中标后竞投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竞得人与招标方自行办理手续。未能成功交易的,所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不计息)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甫草经济联合社退回竞投保证金。
七、实地查看
(一)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联系甫草经济联合社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对出让标的持有疑问的,应在汇入竞投保证金前提出(对招投标程序有疑问的,可向镇“三资”办咨询;对标的现状及概况有疑问的,可向招标方咨询)。本办不承担出让标的任何瑕疵责任,竞投人一旦汇入竞投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对公告内容及竞投须知内容清楚无异议并愿意受其约束,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二)标的成交后,如实测面积与招标公告记载的面积有差异,成交总价、每年承包款均不作调整,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价格执行。
八、现场竞投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01月15日上午9: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川岛镇“交易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若竞投人均不出席现场招投标会的(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影响外),则没收竞投保证金,作流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投标。携带资料明细如下: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竞投资格确认书。
九、特别说明
(一)如只有一人报名参加举牌竞投的,该竞投人将自动成为中标人,按底价成交,不再举行现场竞投会,直接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若中标人弃权,发包方将全额没收竞投保证金;
(二)若多名(2名或以上)竞投人参与竞投,竞投时无竞投人举牌报价的,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同时报名的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弃标的,或经举牌报价竞投后,竞投人中标后弃标的,则全额没收竞投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投标。同一竞投人第2次继续报名的须缴纳2倍竞投保证金,第3次重新组织招投标的不再接受其报名。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川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川岛镇甫草村委会
联系人:罗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0-*
彭先生 联系电话: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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