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王家屯村5台黄海金马牌拖拉机G4及5台兴沃牌秸秆切碎还田机型出租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王家屯村5台黄海金马牌拖拉机G4及5台兴沃牌秸秆切碎还田机型出租
项目编码: | 2024-DX/04-0004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王家屯村5台黄海金马牌拖拉机(YCX504D(G4))及5台兴沃牌秸秆切碎还田机(1JQ-120型)出租 |
所属地区: | (略) / 大兴区 / 榆垡镇 / 王家屯村 | ||
名称: | 计量单位: | 台 | |
型号: | YCX504D(G4) | 数量: | 5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出让方式描述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4-01-05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4-01-18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http://**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处置方法: | ||
处置方法说明: | 其他: | 无 |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标的出租价格不低于*元/年,无递增。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2、设备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需为注册地在大兴区榆垡镇内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或集体经济组织。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设备为5台黄海金马牌拖拉机(YCX504D(G4))及5台兴沃牌秸秆切碎还田机(1JQ-120型)。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该项目所涉及的设备,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 (略) 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意向受让方递交项目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如因项目自身情况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3.出租方不定期对所出租设备进行检查,若承租方未按约定进行使用,出租方将解除合同收回设备。 4.标的现状出租,出租方不再进行任何投入,承租方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并办理使用所需的相关手续,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 5.出租年限为3年,租期出现一切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6.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宋志涛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码: | 2024-DX/04-0004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王家屯村5台黄海金马牌拖拉机(YCX504D(G4))及5台兴沃牌秸秆切碎还田机(1JQ-120型)出租 |
所属地区: | (略) / 大兴区 / 榆垡镇 / 王家屯村 | ||
名称: | 计量单位: | 台 | |
型号: | YCX504D(G4) | 数量: | 5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出让方式描述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4-01-05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4-01-18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http://**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处置方法: | ||
处置方法说明: | 其他: | 无 |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标的出租价格不低于*元/年,无递增。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2、设备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需为注册地在大兴区榆垡镇内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或集体经济组织。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设备为5台黄海金马牌拖拉机(YCX504D(G4))及5台兴沃牌秸秆切碎还田机(1JQ-120型)。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该项目所涉及的设备,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 (略) 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意向受让方递交项目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如因项目自身情况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3.出租方不定期对所出租设备进行检查,若承租方未按约定进行使用,出租方将解除合同收回设备。 4.标的现状出租,出租方不再进行任何投入,承租方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并办理使用所需的相关手续,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 5.出租年限为3年,租期出现一切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6.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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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宋志涛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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