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河自然资公告号
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河自然资公告号
宗地编号: | 河自然资2023-22号地 | 宗地总面积: | 8488.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河口县河口镇洞坪社区垃圾处理厂旁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8488.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532 | |||
起始价: | 547.5147万元 | 加价幅度: | 8.4886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境外申请人申请的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上传,复印件提交交易中心)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05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05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1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1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对土地开挖形成高砌坡,由竞得人自行出资治理; 2.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科的有关要求及施工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3.在报名截止时,若竞买人数满3人以上(含3人),正常开展拍卖活动;若竞买人数未满3人,则中止本次拍卖出让,由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竞买人,退还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4. 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相关税费,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 5.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土地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土地竞得人所缴的定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其它事项: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拍卖出让。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其他有关要求事项,按拍卖出让文件有关内容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河口县北山片区长青路2号
联 系 人:黄兴晨
联系电话:0873-*
开户单位: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河口县中国银行营业室
开户账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宗地编号: | 河自然资2023-22号地 | 宗地总面积: | 8488.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河口县河口镇洞坪社区垃圾处理厂旁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8488.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532 | |||
起始价: | 547.5147万元 | 加价幅度: | 8.4886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境外申请人申请的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上传,复印件提交交易中心)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05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05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1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1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对土地开挖形成高砌坡,由竞得人自行出资治理; 2.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科的有关要求及施工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3.在报名截止时,若竞买人数满3人以上(含3人),正常开展拍卖活动;若竞买人数未满3人,则中止本次拍卖出让,由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竞买人,退还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4. 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相关税费,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 5.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土地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土地竞得人所缴的定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其它事项: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拍卖出让。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其他有关要求事项,按拍卖出让文件有关内容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河口县北山片区长青路2号
联 系 人:黄兴晨
联系电话:0873-*
开户单位: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河口县中国银行营业室
开户账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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