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岸门口镇一处厂房及办公楼拍卖公告甘文交公1-2号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岸门口镇一处厂房及办公楼拍卖公告甘文交公1-2号
(略) 康县岸门口镇
一处厂房及办公楼拍卖公告
甘文交公【2024】1-2号
受委托, (略) 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概况
标的概况 | 资产名称 |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 ||
(略) 康县岸门口镇贾家湾村(原康县兴旺畜禽养殖场)厂房及办公楼 | 厂房:1071; 办公楼:1548.63 | 11722.3 | |||
参考价(万元) | 369.79 | 保证金(万元) | 36 |
二、报名期限
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2日17时止
三、现场踏勘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联系我中心到现场自行踏勘。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24年1月13日10:00 京东拍卖
五、竞买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①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发送资质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haoran.*@*scaee.com),经主体资质审查合格后邮件反馈后,我中心发送《项目交易文件》;②意向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根据《项目交易文件》要求,将全部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清晰扫描件于2024年1月12日12:00前发送至以上指定邮箱,报名资料原件邮寄;③意向竞买人提交的资料审核无误后,向以下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7时),保证金交纳凭证发送以上指定邮箱。
账户名称: (略) 文化产权 (略)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友谊支行
账 号:*
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账户名称须同提交的营业执照法人名称保持一致。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未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能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必须为同一人。
(二)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竞买人提交全部报名资料、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转让标的无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三)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我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在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等文件,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成交价款,因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四)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六)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七)拍卖标的按实物现状拍卖。我中心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八)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康经理 * 唐经理
中心网址:http://**
(略) 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1月5日
(略) 康县岸门口镇
一处厂房及办公楼拍卖公告
甘文交公【2024】1-2号
受委托, (略) 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概况
标的概况 | 资产名称 |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 ||
(略) 康县岸门口镇贾家湾村(原康县兴旺畜禽养殖场)厂房及办公楼 | 厂房:1071; 办公楼:1548.63 | 11722.3 | |||
参考价(万元) | 369.79 | 保证金(万元) | 36 |
二、报名期限
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2日17时止
三、现场踏勘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联系我中心到现场自行踏勘。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24年1月13日10:00 京东拍卖
五、竞买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①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发送资质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haoran.*@*scaee.com),经主体资质审查合格后邮件反馈后,我中心发送《项目交易文件》;②意向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根据《项目交易文件》要求,将全部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清晰扫描件于2024年1月12日12:00前发送至以上指定邮箱,报名资料原件邮寄;③意向竞买人提交的资料审核无误后,向以下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7时),保证金交纳凭证发送以上指定邮箱。
账户名称: (略) 文化产权 (略)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友谊支行
账 号:*
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账户名称须同提交的营业执照法人名称保持一致。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未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能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必须为同一人。
(二)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竞买人提交全部报名资料、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转让标的无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三)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我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在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等文件,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成交价款,因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四)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六)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七)拍卖标的按实物现状拍卖。我中心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八)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康经理 * 唐经理
中心网址:http://**
(略) 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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