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球类运动中心北侧2号门脸佳宏体育房产出租年招租底价为1700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球类运动中心北侧2号门脸佳宏体育房产出租年招租底价为1700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球类运动中心北侧2号门脸(佳宏体育)房产出租(年招租底价为*元,租期3年)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1-09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1-15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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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5-24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中达 (略) | |||||||||||||||||||||||||||||||||||||
租金底价(元) | *.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 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 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 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党组2023年第26次党组会议会议纪要(【2023】29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
特别 | 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 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 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出租房产是位 (略) 回民区新华大街84号内蒙古球类运动中心北侧底商2号门脸,租赁面积约130平方米。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披露面积与勘验面积有差异等情形调整租赁价格。 3、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3年,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租金的招租底价。如最终承租方不是原承租方的,原承租方须在项目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腾退房屋。如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腾房保证金(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竞价不成功的,竞价保证金转为腾房保证金)全额扣除,并且出租方有权按抛弃物处理其财物,一切不利后果由原承租方承担。 4、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孙先生 0471-* 。 5、承租方承租本项目后,禁止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禁止经营酒店住宿、餐饮业、饮食加工业、娱乐业及存在消防 隐患的行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 6、该房产无不动产权登记证,承租方需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阻碍或风险,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及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7、禁止竞价者在其他竞价人没有新报价的情况下连续报价。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导致重新进行该标的商业空间租赁的,取消该意向承租方再次参与出租方在五年内进行的任何项目招租等资格。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在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一年一付,一次性付款。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以标的现状交接。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公告披露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承租方报名时需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交易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年租金、交易服务费一并交纳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将承租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转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承租方交纳的首年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于出租方出具《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出租方在收到首年年租金、租赁押金次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如出租方未能在公告约定时限移交出租的房产,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无息退还承租方租金、押金,且承租方不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书面向出租方提出押金退还申请,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承租方全面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按照《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5、如承租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出租方有关管理条例、合作期内未按要求进行经营、对外转租、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未按合同要求经营至合作期满等,出租方有权即时终止合作,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6、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标的,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房产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禁止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禁止经营酒店住宿、餐饮业、饮食加工业、娱乐及存在消防隐患的行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 7、承租房屋的维修、改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需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且不得随意改变标的的结构及其它现有基础设施,如需改变内部结构或设置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装修改造形成的无法移动的添附物归出租方所有。 8、承租房屋的装修要求:承租方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时,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须出具装修效果图,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如因改造结构造成原有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转租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 10、税费及其它费用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卫生等相关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费、电费、供暖费、网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按租赁面积据实承担。 11、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2、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1-09 00:00:00 至 2024-01-15 23:59:59 | |||
报名手续 | 承租申请书(法人).docx 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x 意向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保证金金额34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1-15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 (略) 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3)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竞价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房保证金,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书面“房屋腾房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腾房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原承租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1-09 00:00:00-2024-01-17 10:3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支付。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杨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内蒙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其 他 | 无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球类运动中心北侧2号门脸(佳宏体育)房产出租(年招租底价为*元,租期3年)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1-09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1-15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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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5-24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中达 (略) | |||||||||||||||||||||||||||||||||||||
租金底价(元) | *.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 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 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 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党组2023年第26次党组会议会议纪要(【2023】29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
特别 | 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 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 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出租房产是位 (略) 回民区新华大街84号内蒙古球类运动中心北侧底商2号门脸,租赁面积约130平方米。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披露面积与勘验面积有差异等情形调整租赁价格。 3、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3年,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租金的招租底价。如最终承租方不是原承租方的,原承租方须在项目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腾退房屋。如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腾房保证金(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竞价不成功的,竞价保证金转为腾房保证金)全额扣除,并且出租方有权按抛弃物处理其财物,一切不利后果由原承租方承担。 4、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孙先生 0471-* 。 5、承租方承租本项目后,禁止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禁止经营酒店住宿、餐饮业、饮食加工业、娱乐业及存在消防 隐患的行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 6、该房产无不动产权登记证,承租方需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阻碍或风险,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及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7、禁止竞价者在其他竞价人没有新报价的情况下连续报价。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导致重新进行该标的商业空间租赁的,取消该意向承租方再次参与出租方在五年内进行的任何项目招租等资格。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在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一年一付,一次性付款。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以标的现状交接。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公告披露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承租方报名时需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交易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年租金、交易服务费一并交纳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将承租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转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承租方交纳的首年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于出租方出具《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出租方在收到首年年租金、租赁押金次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如出租方未能在公告约定时限移交出租的房产,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无息退还承租方租金、押金,且承租方不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书面向出租方提出押金退还申请,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承租方全面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按照《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5、如承租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出租方有关管理条例、合作期内未按要求进行经营、对外转租、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未按合同要求经营至合作期满等,出租方有权即时终止合作,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6、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标的,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房产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禁止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禁止经营酒店住宿、餐饮业、饮食加工业、娱乐及存在消防隐患的行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 7、承租房屋的维修、改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需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且不得随意改变标的的结构及其它现有基础设施,如需改变内部结构或设置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装修改造形成的无法移动的添附物归出租方所有。 8、承租房屋的装修要求:承租方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时,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须出具装修效果图,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如因改造结构造成原有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转租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 10、税费及其它费用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卫生等相关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费、电费、供暖费、网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按租赁面积据实承担。 11、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2、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1-09 00:00:00 至 2024-01-15 23:59:59 | |||
报名手续 | 承租申请书(法人).docx 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x 意向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保证金金额34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1-15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 (略) 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3)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竞价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房保证金,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书面“房屋腾房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腾房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原承租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1-09 00:00:00-2024-01-17 10:3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支付。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杨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内蒙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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