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京01破85号关于北京地杰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的竞买公告
2020京01破85号关于北京地杰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的竞买公告
关于北京地杰 (略) 持有的应收账款的竞买公告
2020年4月15日, (略) 第一 (略) (“ (略) ”)作出(2020)京01破申1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北京地杰 (略) (以下简称“地杰通信”)强制清算一案,并已作出(2020)京01破85号《决定书》, (略) 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地杰通信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开展破产清算程序各项工作。2023年11月27日,地杰通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地杰 (略) 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以115,326,746.70元作为北京地杰 (略) 持有的应收账款的起拍价。2023年12月1日将上述公告上拍至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2023年12月18日10:00第一次拍卖流拍。根据《北京地杰 (略) 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降价80%,以23,065,349.34元作为起拍价进行第二次拍卖。2023年12月27日10:00第二次拍卖流拍。根据《北京地杰 (略) 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降价80%,以4,613,069.87元作为起拍价进行第三次拍卖。2024年1月6日10:00第三次拍卖流拍。根据《北京地杰 (略) 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三次拍卖后一元起拍,以1元作为起拍价进行第四次拍卖。
北京地杰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1、标的物具体情况:
标的物名称:北京地杰 (略) 持有的应收账款
起拍价:1元,保证金:461,307.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1.、根据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3 月30日,地杰通信调整后应收账款合计115,326,746.70元,应收账款共147户,金额115,326,746.70元,其中无保理及质押的清洁债权共115户,金额95,080 ,235.23元,保理金额及质押金额均来自保理合同及质押合同。
2、审计报告( 华则专字【2022】第208号)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无法提供拍卖标的物债权所涉及的销售合同、发货单、运输单、退还货清单等与交易相关的凭证。
2、在北京地杰 (略) 本次拍卖的笔债权中,所有债权截至2022年3月30日,账龄已超过8年。
3、本标的物北京地杰 (略) 应收账款资产包(115,326,746.70元),交付时以其现有价值为准,拍卖成交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4、管理人无法提供记账凭证或者欠费明细等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5、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物业服务质量问题、损害赔偿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7、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8、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9、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0、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11、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2、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3、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4、竞买人需对影响标的物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
15、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账款如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16、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向债务人送达的相关通知或文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7、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物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8、管理人既无法确定已经收集的证据所指向的事实不会被管理人所未知或尚未掌握的其他证据或事实推翻,也无法保证就相关应收账款所收集的证据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其与应收账款之间存在关联性。管理人所收集的证据只是根据其对于相关事实的理解所收集,现提供信息存在根据其现有财务等记录所反映事实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的风险。
19、本次拍卖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0、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21、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2、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债权不能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10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本管理人已委托北京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电话李先生:*,刘先生:*)。因拍卖标的物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资产的价值与瑕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管理人与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 (略) 、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债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八、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缴纳拍卖保证金平台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十日内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 名:北京地杰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北京西城区新华里支行;
账 户:*43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照成交价格的2%计算,封顶不超过200万元)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十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 (略) 指定账户【户名:北京 (略) ;开户行: (略) 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十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前往管理人处办理交割手续。拍品转让登记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2、如标的物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导致债权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情况的,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买受人可避免上述情况,亦不就上述情况的发生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三、破产案件监督单位: (略) 第一 (略) ;
咨询电话:联系电话李先生:*,刘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10-*。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地杰 (略) 管理人所有。
北京地杰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关于北京地杰 (略) 持有的应收账款的竞买公告
2020年4月15日, (略) 第一 (略) (“ (略) ”)作出(2020)京01破申1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北京地杰 (略) (以下简称“地杰通信”)强制清算一案,并已作出(2020)京01破85号《决定书》, (略) 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地杰通信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开展破产清算程序各项工作。2023年11月27日,地杰通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地杰 (略) 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以115,326,746.70元作为北京地杰 (略) 持有的应收账款的起拍价。2023年12月1日将上述公告上拍至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2023年12月18日10:00第一次拍卖流拍。根据《北京地杰 (略) 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降价80%,以23,065,349.34元作为起拍价进行第二次拍卖。2023年12月27日10:00第二次拍卖流拍。根据《北京地杰 (略) 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降价80%,以4,613,069.87元作为起拍价进行第三次拍卖。2024年1月6日10:00第三次拍卖流拍。根据《北京地杰 (略) 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三次拍卖后一元起拍,以1元作为起拍价进行第四次拍卖。
北京地杰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1、标的物具体情况:
标的物名称:北京地杰 (略) 持有的应收账款
起拍价:1元,保证金:461,307.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1.、根据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3 月30日,地杰通信调整后应收账款合计115,326,746.70元,应收账款共147户,金额115,326,746.70元,其中无保理及质押的清洁债权共115户,金额95,080 ,235.23元,保理金额及质押金额均来自保理合同及质押合同。
2、审计报告( 华则专字【2022】第208号)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无法提供拍卖标的物债权所涉及的销售合同、发货单、运输单、退还货清单等与交易相关的凭证。
2、在北京地杰 (略) 本次拍卖的笔债权中,所有债权截至2022年3月30日,账龄已超过8年。
3、本标的物北京地杰 (略) 应收账款资产包(115,326,746.70元),交付时以其现有价值为准,拍卖成交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4、管理人无法提供记账凭证或者欠费明细等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5、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物业服务质量问题、损害赔偿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7、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8、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9、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0、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11、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2、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3、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4、竞买人需对影响标的物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
15、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账款如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16、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向债务人送达的相关通知或文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7、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物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8、管理人既无法确定已经收集的证据所指向的事实不会被管理人所未知或尚未掌握的其他证据或事实推翻,也无法保证就相关应收账款所收集的证据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其与应收账款之间存在关联性。管理人所收集的证据只是根据其对于相关事实的理解所收集,现提供信息存在根据其现有财务等记录所反映事实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的风险。
19、本次拍卖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0、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21、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2、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债权不能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10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本管理人已委托北京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电话李先生:*,刘先生:*)。因拍卖标的物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资产的价值与瑕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管理人与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 (略) 、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债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八、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缴纳拍卖保证金平台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十日内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 名:北京地杰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北京西城区新华里支行;
账 户:*43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照成交价格的2%计算,封顶不超过200万元)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十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 (略) 指定账户【户名:北京 (略) ;开户行: (略) 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十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前往管理人处办理交割手续。拍品转让登记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2、如标的物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导致债权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情况的,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买受人可避免上述情况,亦不就上述情况的发生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三、破产案件监督单位: (略) 第一 (略) ;
咨询电话:联系电话李先生:*,刘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10-*。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地杰 (略) 管理人所有。
北京地杰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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