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响箭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6.5万股股权转让公告
湖南响箭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6.5万股股权转让公告
产权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湖南响箭 (略) 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响箭 (略) | |||||
注册地(地址) | (略) 鼎城区灌溪镇(常德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园临岗公路与兴工大道交叉处) | ||||||
法定代表人 | 阎军 | ||||||
成立时间 | 2008-07-15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略) ) | ||||||
组织机构代码 | *26M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农业机械制造;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00-199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公司 股权 结构 | 序号 | 出资人名称(前十名) | 持股比例(%) | ||||
1 | 阎军 | 47.98% | |||||
2 | 李沙玲 | 27.61% | |||||
3 | 区辉强 | 10.03% | |||||
4 | 湖南 (略) | 7.93% | |||||
5 | 湖南方凌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3% | |||||
6 | 孙胜 | 1.62% | |||||
7 | |||||||
8 | |||||||
9 | |||||||
10 | |||||||
合计 | |||||||
主要 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单位:万元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名称: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23年9月30日 | 8744.53 | -454.90 | -454.09 | ||||
报表类型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资产负债表 | 24386.77 | 14934.42 | 9452.35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南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30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审计后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24386.77 | 29973.74 | |||||
负债总计 | 12979.28 | 12979.28 | |||||
净资产 | 11407.49 | 16994.4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47.66 |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_√_ | ||||||
重要 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产权有关的内容: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_____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或会计报表附注中重大或有事项 | 无 | ||||||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
其他信息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 | 姓 名 职 务 原持有比例 拟受让比例 无 |
三、交易条件与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 2547.* 万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转账支付 |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无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有无要求 | 无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有无要求 | 无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按期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54.* 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 2547.* 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4.* 万元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署《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4.* 万元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由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合同》之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 受让方 按比例享有或承担。 | |
报名需 提交的资料 | 1.法人机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两者身份证明; 2.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外商需提交经中国认可的鉴证机构鉴证的商业登记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4.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交易批文; 5.法律、法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为必要的材料。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若为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 |
交易 保证金设置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254.*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交易机构 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自2024年1月8日起至2024年2月5日16时整止(公告期内) | |
保证金账户获取 | 意向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窗口办理CA数字认证书,然后登*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在报名页面自动获取保证金虚拟账号。 |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 (略) |
组织机构代码 | *-5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戴家岗社区柳叶湖清科基金小镇I型号D栋405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93%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93%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_上级单位批复_ | |
产权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财政局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湖南财鑫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湖南财鑫 (略) |
五、交易资金设置
支付方式 及要求 | 投资方须签订《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 取 一次性付款 的方式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 (略) 账号:*0061 开户行:工商银行常德武陵支行 交易保证金可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金额较大,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六、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确定受让方。 |
发布 媒体名称 | 湖南财鑫 (略) 官网 |
七、项目联系方式
姓名 | 郭儒谦 |
联系方式 | * |
产权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湖南响箭 (略) 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响箭 (略) | |||||
注册地(地址) | (略) 鼎城区灌溪镇(常德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园临岗公路与兴工大道交叉处) | ||||||
法定代表人 | 阎军 | ||||||
成立时间 | 2008-07-15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略) ) | ||||||
组织机构代码 | *26M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农业机械制造;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00-199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公司 股权 结构 | 序号 | 出资人名称(前十名) | 持股比例(%) | ||||
1 | 阎军 | 47.98% | |||||
2 | 李沙玲 | 27.61% | |||||
3 | 区辉强 | 10.03% | |||||
4 | 湖南 (略) | 7.93% | |||||
5 | 湖南方凌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3% | |||||
6 | 孙胜 | 1.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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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10 | |||||||
合计 | |||||||
主要 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单位:万元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名称: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23年9月30日 | 8744.53 | -454.90 | -454.09 | ||||
报表类型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资产负债表 | 24386.77 | 14934.42 | 9452.35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南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30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审计后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24386.77 | 29973.74 | |||||
负债总计 | 12979.28 | 12979.28 | |||||
净资产 | 11407.49 | 16994.4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47.66 |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_√_ | ||||||
重要 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产权有关的内容: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_____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或会计报表附注中重大或有事项 | 无 | ||||||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
其他信息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 | 姓 名 职 务 原持有比例 拟受让比例 无 |
三、交易条件与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 2547.* 万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转账支付 |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无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有无要求 | 无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有无要求 | 无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按期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54.* 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 2547.* 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4.* 万元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署《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4.* 万元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由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合同》之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 受让方 按比例享有或承担。 | |
报名需 提交的资料 | 1.法人机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两者身份证明; 2.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外商需提交经中国认可的鉴证机构鉴证的商业登记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4.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交易批文; 5.法律、法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为必要的材料。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若为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 |
交易 保证金设置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254.*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交易机构 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自2024年1月8日起至2024年2月5日16时整止(公告期内) | |
保证金账户获取 | 意向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窗口办理CA数字认证书,然后登*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在报名页面自动获取保证金虚拟账号。 |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 (略) |
组织机构代码 | *-5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戴家岗社区柳叶湖清科基金小镇I型号D栋405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93%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93%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_上级单位批复_ | |
产权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财政局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湖南财鑫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湖南财鑫 (略) |
五、交易资金设置
支付方式 及要求 | 投资方须签订《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 取 一次性付款 的方式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 (略) 账号:*0061 开户行:工商银行常德武陵支行 交易保证金可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金额较大,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六、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确定受让方。 |
发布 媒体名称 | 湖南财鑫 (略) 官网 |
七、项目联系方式
姓名 | 郭儒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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