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区地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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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区地块4


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相关部门委托,定于2024年1月9日上午8:30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依法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略) 江南镇上石桩子村、中石桩子村、下石桩子村、五间房村、甩湾子村、丹阳村、土腰子村等21个地块2024年土地经营权,明细如下:

片区

地块

位置

面积

评估金额(元)

拍卖保证金(万元)

(公顷)

(约0.4万元/公顷)

一片区

地块1

上石桩子村

45.19

451,900

18

地块2

上石桩子村

56.70

720,090

22

地块3

上石桩子村

44.67

464,568

17

地块4

上石桩子村

73.19

849,004

30

地块5

上石桩子村

49.40

533,520

20

地块6

上石桩子村

69.20

858,080

28

地块7

中石桩子村

36.34

501,492

15

地块8

上石桩子村

36.13

484,142

14

地块9

中石桩子村

40.31

544,185

16

地块10

上石桩子村

47.52

636,768

19

地块11

下石桩子村

51.75

574,425

20.5

地块12

中石桩子村

77.05

1,055,585

32

地块13

中石桩子村

81.29

1,121,802

33

地块14

下石桩子村

22.27

269,467

11

地块15

土腰子村

36.69

539,343

21.5

二片区

地块1

五间房、甩湾子村

51.48

514,800

21

地块2

30.19

389,451

12

地块3

64.59

800,916

26

地块4

五间房村

43.93

566,697

18.5

地块5

五间房、丹阳村

73.71

987,714

31

地块6

58.23

646,353

23

注:上表数据仅供参考

二、经营期限: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经营对象:

1、竞买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并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记录。

2、报名人与实际竞价经营人必须为同一人。

3、按国家政策,经营地块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补贴归竞买人所有,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四、竞拍程序:

1、我公司在延边日报等媒体公开发布公告。

2、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买前对土地租赁合同的内容和标的地块状况进行确认,并签订确认文书后方可参加竞买。公告中提供的地块情况详表仅供参考,地块面积等具体情况以实地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地块的面积、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秋整地情况、交通、边界等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踏查,充分了解地块情况,拍卖地块与农户耕地边界、地界等如发生纠纷,由竞买人自行协调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3、拍卖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1月4日-5日。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杨先生:* 崔先生:*

4、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报名时间:竞买人应在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8日下午15:00时(以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略) (略) (略) 办事处持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详情咨询时予以说明,详细内容见《拍卖情况说明》),缴纳保证金(详见明细表)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 (略) 红旗大街金穗家园10号楼。报名电话:* 、*刘女士、0433-*。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4年1月12日15时前交齐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每公顷1000元的秋整地和秸秆离田保证金,同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自愿放弃经营权,委托方有权重新处置该地块, (略) 扣留,不予退还。秋整地和秸秆离田保证金于秋收完成,恢复耕种地块的春耕条件,委托人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竞买人在经营地块上只准耕种可当年收获的农作物,不可种植贝母、人参、苗木等经济类作物,禁止非粮化种植,不可改变耕地的性质和用途,不得转包、分包,不得种植国家禁种、违种农作物,如遇自然灾害,损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取得经 (略) 政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需立即按照项目用地范围将土地交还给发包人,发包人按照项目用地占用面积将相应土地租金、秋整地和秸秆离田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人,由此造成买受人的其它经济损失,发包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保证金及成交价款转入账户

名称: (略) (略) (略) 办事处

开户行: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079 030 2011 0152 0000 4209

(略) (略)

2023年12月28日

土地租赁合同

*方(委托管护方): (略) 吉敦房屋征收与 (略)

*方(承包方):

一、土地基本情况

本承包地块位于 区片 地块,位于 村,耕地面积约计 公顷,具体位置坐标见附图。

二、承租期限

承包种植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承租资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1.土地租金采取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支付。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该地块租金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秋整地和秸秆离田地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方秋收后,应按照政策要求实施秋整地和秸秆离田,恢复耕种地块的春耕条件。不准许私自深松、深翻,影响次年春耕,秋收结束经*方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方。私自深松、深翻的,视为验收不合格,不予退还秸秆离田保证金。

3.土地租金和秋整地秸秆离田保证金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方签订合同同时支付*方承租金和秋整地秸秆离田保证金。

四、*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收回*方租赁土地。

2.*方有权监督*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的土地,制止*方损坏所租赁的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取得经 (略) 政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需立即按照项目用地范围将土地交还给*方,*方按照面积将相应土地租金返还给*方,由此造成*方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方自行承担,*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2.*方在承包地块上只准耕种可当年收获的农作物,不可种植贝母、人参、苗木等经济类作物,禁止非粮化种植,不可改变耕地的性质和用途,不得转包、分包,不得种植国家禁种、违种农作物,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3.*方承包地块后,在符合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轮作等政府补贴款政策条件时,各项补贴归*方所有,由*方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方在*方申请本条政府补贴全程中,不承担任何义务及责任。

4.*方有保护所承包土地完整的义务,对其所使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在土地上建设任何附属物,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开采、动用或者破坏地下资源、 (略) 政公用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方不得以合作、入股等方式改变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否则视为*方违约;*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方不得以合同解除为由向*方主张赔偿或补偿权利,因合同解除第三方主张权利时由*方自行处理。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方收回土地,租金不予退还。

(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方所在 (略) 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承包土地位置图

* 方: * 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2024年1月 日 2024年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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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拍卖情况说明

为了确保拍卖会顺利进行,维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 (略) (略) 业务规则》,本次拍卖会特向各位当事人告之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 (略) 吉敦房屋征收与 (略) 委托的: (略) 江南镇上石桩子村、中石桩子村、下石桩子村、五间房村、甩湾子村、丹阳村、土腰子村等21个地块2024年土地经营权,明细如下:

片区

地块

位置

面积

评估金额(元)

拍卖保证金(万元)

(公顷)

(约0.4万元/公顷)

一片区

地块1

上石桩子村

45.19

451,900

18

地块2

上石桩子村

56.7

720,090

22

地块3

上石桩子村

44.67

464,568

17

地块4

上石桩子村

73.19

849,004

30

地块5

上石桩子村

49.4

533,520

20

地块6

上石桩子村

69.2

858,080

28

地块7

中石桩子村

36.34

501,492

15

地块8

上石桩子村

36.13

484,142

14

地块9

中石桩子村

40.31

544,185

16

地块10

上石桩子村

47.52

636,768

19

地块11

下石桩子村

51.75

574,425

20.5

地块12

中石桩子村

77.05

1,055,585

32

地块13

中石桩子村

81.29

1,121,802

33

地块14

下石桩子村

22.27

269,467

11

地块15

土腰子村

36.69

539,343

21.5

二片区

地块1

五间房、甩湾子村

51.48

514,800

21

地块2

30.19

389,451

12

地块3

64.59

800,916

26

地块4

五间房村

43.93

566,697

18.5

地块5

五间房、丹阳村

73.71

987,714

31

地块6

58.23

646,353

23

注:拍卖保证金按约4000元/公顷的标准收取,对应的拍卖保证金只能参拍对应地块。

二、经营期限: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经营对象:

1、竞买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承包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并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记录。

2、报名人与实际竞价承包人必须为同一人。

3、按国家政策,承包地块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补贴归竞买人所有,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四、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买前对土地租赁合同的内容和标的地块状况进行确认,并签订确认文书后方可参加竞买。公告中提供的地块情况详表仅供参考,地块面积等具体情况以实地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地块的面积、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秋整地情况、交通、边界等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踏查,充分了解地块情况,拍卖地块与农户耕地边界、地界等如发生纠纷,由竞买人自行协调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确认好数量、面积,拍卖成交后,多不退,少不补。

五、本次网拍分为自由竞价时间(3分钟)和限时竞价时间(1分钟),竞买人竞价以中拍平台实时显示为准,竞买人最高应价在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即为该标的成交价,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因竞买人个人网络延迟等因素造成差异,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式、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由拍卖师设定起拍价后,竞买人按系统显示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拍卖标的竞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不达底价(保留价)视为不成交。

七、竞买人须在 2024年1月8日15时之前凭有效身份 (略) (略) (略) 办事处办理竟买登记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明细表)。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转做成交价款或拍卖佣金,不成交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八、竞买人在经营地块上只准耕种可当年收获的农作物,不可种植贝母、人参、苗木等经济类作物,禁止非粮化种植,不可改变耕地的性质和用途,不得转包、分包,不得种植国家禁种、违种农作物,如遇自然灾害,损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买受人取得经 (略) 政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需立即按照项目用地范围将土地交还给发包人,发包人按照面积将相应土地租金、秋整地和秸秆离田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人,拍卖人按照面积将相应土地拍卖佣金返还给买受人,由此造成买受人的其它经济损失,发包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价款1.5‰的软件使用费;另向我单位交纳拍卖成交金额5%的拍卖佣金,我单位仅提供拍卖成交金额5%的拍卖佣金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一、拍卖成交即有法律效力,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齐相应价款并与委托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由委托方直接将耕地经营权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应认真阅读了解《土地租赁合同》。本须知未尽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内容为准。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十三、拍卖成交即有法律效力,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4年1月12日15时前交齐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每公顷1000元的秋整地和秸秆离田保证金,同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自愿放弃经营权,委托方有权重新处置该地块, (略) 扣留,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执行。秋收后,买受人应按照政策要求实施秋整地和秸秆离田,恢复耕种地块的春耕条件。不准许私自深松、深翻,影响次年春耕,秋收结束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私自深松、深翻的,视为验收不合格,不予退还秸秆离田保证金。

十五、参加竞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各项资料,并对本须知各项条款完全认可。

我已对公告的地块现场踏查,并对公告标的全面了解,对拍卖标的位置、面积、范围、边界等均清楚明确,对《土地租赁合同》内容无异议、无盲点,同意履行本须知条款并受本须知内容约束。

竞买人签字:


片区

地块

位置

面积

评估单价(元)

评估金额(元)

拍卖保证金(万元)

(公顷)

(约0.4万元/公顷)

一片区

地块1

上石桩子村

45.19

10,000

451,900

18

地块2

上石桩子村

56.7

12,700

720,090

22

地块3

上石桩子村

44.67

10,400

464,568

17

地块4

上石桩子村

73.19

11,600

849,004

30

地块5

上石桩子村

49.4

10,800

533,520

20

地块6

上石桩子村

69.2

12,400

858,080

28

地块7

中石桩子村

36.34

13,800

501,492

15

地块8

上石桩子村

36.13

13,400

484,142

14

地块9

中石桩子村

40.31

13,500

544,185

16

地块10

上石桩子村

47.52

13,400

636,768

19

地块11

下石桩子村

51.75

11,100

574,425

20.5

地块12

中石桩子村

77.05

13,700

1,055,585

32

地块13

中石桩子村

81.29

13,800

1,121,802

33

地块14

下石桩子村

22.27

12,100

269,467

11

地块15

土腰子村

36.69

14,700

539,343

21.5

二片区

地块1

五间房、甩湾子村

51.48

10,000

514,800

21

地块2

30.19

12,900

389,451

12

地块3

64.59

12,400

800,916

26

地块4

五间房村

43.93

12,900

566,697

18.5

地块5

五间房、丹阳村

73.71

13,400

987,714

31

地块6

58.23

11,100

646,353

23

合计

1089.83

13,510,302

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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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竞买号价格时间
领先
H2624
¥1,072,0042024年01月09日 09:11:32
出局
I2420
¥1,071,0042024年01月09日 09:11:20
出局
H2624
¥1,070,0042024年01月09日 09:11:01
出局
I2420
¥1,069,0042024年01月09日 09: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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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624
¥1,068,0042024年01月09日 09: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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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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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局
I2420
¥1,063,0042024年01月09日 09:10:28

12345...78
前往确定
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


拍卖企业:
标的名称:
标的网拍链接:
网拍公告时间:
网拍开始时间:
网拍结束时间:

【网络拍卖竞价结果】


用户姓名 通过竞买号 于 年 月 日 在 于中拍平台展开的“ ”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竞买须知》、《拍卖公告》要求,按时完成余款交付、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最终成交以 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网拍竞价结果确认时间:

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相关部门委托,定于2024年1月9日上午8:30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依法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略) 江南镇上石桩子村、中石桩子村、下石桩子村、五间房村、甩湾子村、丹阳村、土腰子村等21个地块2024年土地经营权,明细如下:

片区

地块

位置

面积

评估金额(元)

拍卖保证金(万元)

(公顷)

(约0.4万元/公顷)

一片区

地块1

上石桩子村

45.19

451,900

18

地块2

上石桩子村

56.70

720,090

22

地块3

上石桩子村

44.67

464,568

17

地块4

上石桩子村

73.19

849,004

30

地块5

上石桩子村

49.40

533,520

20

地块6

上石桩子村

69.20

858,080

28

地块7

中石桩子村

36.34

501,492

15

地块8

上石桩子村

36.13

484,142

14

地块9

中石桩子村

40.31

544,185

16

地块10

上石桩子村

47.52

636,768

19

地块11

下石桩子村

51.75

574,425

20.5

地块12

中石桩子村

77.05

1,055,585

32

地块13

中石桩子村

81.29

1,121,802

33

地块14

下石桩子村

22.27

269,467

11

地块15

土腰子村

36.69

539,343

21.5

二片区

地块1

五间房、甩湾子村

51.48

514,800

21

地块2

30.19

389,451

12

地块3

64.59

800,916

26

地块4

五间房村

43.93

566,697

18.5

地块5

五间房、丹阳村

73.71

987,714

31

地块6

58.23

646,353

23

注:上表数据仅供参考

二、经营期限: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经营对象:

1、竞买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并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记录。

2、报名人与实际竞价经营人必须为同一人。

3、按国家政策,经营地块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补贴归竞买人所有,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四、竞拍程序:

1、我公司在延边日报等媒体公开发布公告。

2、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买前对土地租赁合同的内容和标的地块状况进行确认,并签订确认文书后方可参加竞买。公告中提供的地块情况详表仅供参考,地块面积等具体情况以实地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地块的面积、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秋整地情况、交通、边界等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踏查,充分了解地块情况,拍卖地块与农户耕地边界、地界等如发生纠纷,由竞买人自行协调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3、拍卖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1月4日-5日。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杨先生:* 崔先生:*

4、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报名时间:竞买人应在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8日下午15:00时(以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略) (略) (略) 办事处持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详情咨询时予以说明,详细内容见《拍卖情况说明》),缴纳保证金(详见明细表)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 (略) 红旗大街金穗家园10号楼。报名电话:* 、*刘女士、0433-*。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4年1月12日15时前交齐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每公顷1000元的秋整地和秸秆离田保证金,同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自愿放弃经营权,委托方有权重新处置该地块, (略) 扣留,不予退还。秋整地和秸秆离田保证金于秋收完成,恢复耕种地块的春耕条件,委托人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竞买人在经营地块上只准耕种可当年收获的农作物,不可种植贝母、人参、苗木等经济类作物,禁止非粮化种植,不可改变耕地的性质和用途,不得转包、分包,不得种植国家禁种、违种农作物,如遇自然灾害,损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取得经 (略) 政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需立即按照项目用地范围将土地交还给发包人,发包人按照项目用地占用面积将相应土地租金、秋整地和秸秆离田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人,由此造成买受人的其它经济损失,发包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保证金及成交价款转入账户

名称: (略) (略) (略) 办事处

开户行: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079 030 2011 0152 0000 4209

(略) (略)

2023年12月28日

土地租赁合同

*方(委托管护方): (略) 吉敦房屋征收与 (略)

*方(承包方):

一、土地基本情况

本承包地块位于 区片 地块,位于 村,耕地面积约计 公顷,具体位置坐标见附图。

二、承租期限

承包种植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承租资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1.土地租金采取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支付。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该地块租金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秋整地和秸秆离田地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方秋收后,应按照政策要求实施秋整地和秸秆离田,恢复耕种地块的春耕条件。不准许私自深松、深翻,影响次年春耕,秋收结束经*方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方。私自深松、深翻的,视为验收不合格,不予退还秸秆离田保证金。

3.土地租金和秋整地秸秆离田保证金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方签订合同同时支付*方承租金和秋整地秸秆离田保证金。

四、*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收回*方租赁土地。

2.*方有权监督*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的土地,制止*方损坏所租赁的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取得经 (略) 政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需立即按照项目用地范围将土地交还给*方,*方按照面积将相应土地租金返还给*方,由此造成*方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方自行承担,*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2.*方在承包地块上只准耕种可当年收获的农作物,不可种植贝母、人参、苗木等经济类作物,禁止非粮化种植,不可改变耕地的性质和用途,不得转包、分包,不得种植国家禁种、违种农作物,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3.*方承包地块后,在符合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轮作等政府补贴款政策条件时,各项补贴归*方所有,由*方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方在*方申请本条政府补贴全程中,不承担任何义务及责任。

4.*方有保护所承包土地完整的义务,对其所使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在土地上建设任何附属物,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开采、动用或者破坏地下资源、 (略) 政公用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方不得以合作、入股等方式改变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否则视为*方违约;*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方不得以合同解除为由向*方主张赔偿或补偿权利,因合同解除第三方主张权利时由*方自行处理。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方收回土地,租金不予退还。

(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方所在 (略) 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承包土地位置图

* 方: * 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2024年1月 日 2024年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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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拍卖情况说明

为了确保拍卖会顺利进行,维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 (略) (略) 业务规则》,本次拍卖会特向各位当事人告之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 (略) 吉敦房屋征收与 (略) 委托的: (略) 江南镇上石桩子村、中石桩子村、下石桩子村、五间房村、甩湾子村、丹阳村、土腰子村等21个地块2024年土地经营权,明细如下:

片区

地块

位置

面积

评估金额(元)

拍卖保证金(万元)

(公顷)

(约0.4万元/公顷)

一片区

地块1

上石桩子村

45.19

451,900

18

地块2

上石桩子村

56.7

720,090

22

地块3

上石桩子村

44.67

464,568

17

地块4

上石桩子村

73.19

849,004

30

地块5

上石桩子村

49.4

533,520

20

地块6

上石桩子村

69.2

858,080

28

地块7

中石桩子村

36.34

501,492

15

地块8

上石桩子村

36.13

484,142

14

地块9

中石桩子村

40.31

544,185

16

地块10

上石桩子村

47.52

636,768

19

地块11

下石桩子村

51.75

574,425

20.5

地块12

中石桩子村

77.05

1,055,585

32

地块13

中石桩子村

81.29

1,121,802

33

地块14

下石桩子村

22.27

269,467

11

地块15

土腰子村

36.69

539,343

21.5

二片区

地块1

五间房、甩湾子村

51.48

514,800

21

地块2

30.19

389,451

12

地块3

64.59

800,916

26

地块4

五间房村

43.93

566,697

18.5

地块5

五间房、丹阳村

73.71

987,714

31

地块6

58.23

646,353

23

注:拍卖保证金按约4000元/公顷的标准收取,对应的拍卖保证金只能参拍对应地块。

二、经营期限: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经营对象:

1、竞买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承包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并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记录。

2、报名人与实际竞价承包人必须为同一人。

3、按国家政策,承包地块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补贴归竞买人所有,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四、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买前对土地租赁合同的内容和标的地块状况进行确认,并签订确认文书后方可参加竞买。公告中提供的地块情况详表仅供参考,地块面积等具体情况以实地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地块的面积、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秋整地情况、交通、边界等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踏查,充分了解地块情况,拍卖地块与农户耕地边界、地界等如发生纠纷,由竞买人自行协调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确认好数量、面积,拍卖成交后,多不退,少不补。

五、本次网拍分为自由竞价时间(3分钟)和限时竞价时间(1分钟),竞买人竞价以中拍平台实时显示为准,竞买人最高应价在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即为该标的成交价,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因竞买人个人网络延迟等因素造成差异,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式、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由拍卖师设定起拍价后,竞买人按系统显示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拍卖标的竞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不达底价(保留价)视为不成交。

七、竞买人须在 2024年1月8日15时之前凭有效身份 (略) (略) (略) 办事处办理竟买登记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明细表)。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转做成交价款或拍卖佣金,不成交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八、竞买人在经营地块上只准耕种可当年收获的农作物,不可种植贝母、人参、苗木等经济类作物,禁止非粮化种植,不可改变耕地的性质和用途,不得转包、分包,不得种植国家禁种、违种农作物,如遇自然灾害,损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买受人取得经 (略) 政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需立即按照项目用地范围将土地交还给发包人,发包人按照面积将相应土地租金、秋整地和秸秆离田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人,拍卖人按照面积将相应土地拍卖佣金返还给买受人,由此造成买受人的其它经济损失,发包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价款1.5‰的软件使用费;另向我单位交纳拍卖成交金额5%的拍卖佣金,我单位仅提供拍卖成交金额5%的拍卖佣金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一、拍卖成交即有法律效力,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齐相应价款并与委托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由委托方直接将耕地经营权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应认真阅读了解《土地租赁合同》。本须知未尽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内容为准。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十三、拍卖成交即有法律效力,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4年1月12日15时前交齐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每公顷1000元的秋整地和秸秆离田保证金,同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自愿放弃经营权,委托方有权重新处置该地块, (略) 扣留,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执行。秋收后,买受人应按照政策要求实施秋整地和秸秆离田,恢复耕种地块的春耕条件。不准许私自深松、深翻,影响次年春耕,秋收结束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私自深松、深翻的,视为验收不合格,不予退还秸秆离田保证金。

十五、参加竞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各项资料,并对本须知各项条款完全认可。

我已对公告的地块现场踏查,并对公告标的全面了解,对拍卖标的位置、面积、范围、边界等均清楚明确,对《土地租赁合同》内容无异议、无盲点,同意履行本须知条款并受本须知内容约束。

竞买人签字:


片区

地块

位置

面积

评估单价(元)

评估金额(元)

拍卖保证金(万元)

(公顷)

(约0.4万元/公顷)

一片区

地块1

上石桩子村

45.19

10,000

451,900

18

地块2

上石桩子村

56.7

12,700

720,090

22

地块3

上石桩子村

44.67

10,400

464,568

17

地块4

上石桩子村

73.19

11,600

849,004

30

地块5

上石桩子村

49.4

10,800

533,520

20

地块6

上石桩子村

69.2

12,400

858,080

28

地块7

中石桩子村

36.34

13,800

501,492

15

地块8

上石桩子村

36.13

13,400

484,142

14

地块9

中石桩子村

40.31

13,500

544,185

16

地块10

上石桩子村

47.52

13,400

636,768

19

地块11

下石桩子村

51.75

11,100

574,425

20.5

地块12

中石桩子村

77.05

13,700

1,055,585

32

地块13

中石桩子村

81.29

13,800

1,121,802

33

地块14

下石桩子村

22.27

12,100

269,467

11

地块15

土腰子村

36.69

14,700

539,343

21.5

二片区

地块1

五间房、甩湾子村

51.48

10,000

514,800

21

地块2

30.19

12,900

389,451

12

地块3

64.59

12,400

800,916

26

地块4

五间房村

43.93

12,900

566,697

18.5

地块5

五间房、丹阳村

73.71

13,400

987,714

31

地块6

58.23

11,100

646,353

23

合计

1089.83

13,510,302

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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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竞买号价格时间
领先
H2624
¥1,072,0042024年01月09日 09:11:32
出局
I2420
¥1,071,0042024年01月09日 09:11:20
出局
H2624
¥1,070,0042024年01月09日 09:11:01
出局
I2420
¥1,069,0042024年01月09日 09:10:54
出局
H2624
¥1,068,0042024年01月09日 09:10:46
出局
I2420
¥1,067,0042024年01月09日 09:10:44
出局
H2624
¥1,066,0042024年01月09日 09:10:37
出局
I2420
¥1,065,0042024年01月09日 09:10:31
出局
H2624
¥1,064,0042024年01月09日 09:10:30
出局
I2420
¥1,063,0042024年01月09日 09:10:28

12345...78
前往确定
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


拍卖企业:
标的名称:
标的网拍链接:
网拍公告时间:
网拍开始时间:
网拍结束时间:

【网络拍卖竞价结果】


用户姓名 通过竞买号 于 年 月 日 在 于中拍平台展开的“ ”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竞买须知》、《拍卖公告》要求,按时完成余款交付、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最终成交以 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网拍竞价结果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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