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期线上拍卖会
2024年第3期线上拍卖会
梅拍[2024]第3期资料
拍卖时间:2024年1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止(延时除外)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址:http://**)
展示时间:公告日至拍卖前一日止(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3-* *
开户银行:建 (略) 丽都支行
开 户 名: (略)
账 号:*00561
(略)
2023年1月8日
竞 买 须 知
我司定于2024年1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公开拍卖:大埔县石涵水电站、车辆(详见拍卖公告、标的目录表)。为方便客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本须知的条款,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全面接受及认可本须知中约定的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及相关事项
1.竞买人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略) 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竞买人需在中拍平台开设账户,应于拍卖会前在中拍平台上进行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请按平台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司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期间不计利息)方可进行竞价。
3.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1月15日下午5:00前,在中拍平台按流程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四、竞价方式及佣金
1.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增价竞买,价高者得。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至5分钟。
3.买受人必须向我司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成交价×5%),与成交价款一起付清,另外向中拍平台按平台约定支付成交价0.15%的平台软件使用费。
五、拍卖规则
1.我司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有意者应实地查看标的现状,详细了解查勘标的状况并咨询应办理的相关手续。拍卖人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做任何保证及承诺,图片及描述若与实物现状有差异,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对标的现状、瑕疵及规则的全面认可。竞买人不论是否看样均视为对本标的现状予以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退出竞得标的或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拒付佣金等。
2.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竞得标的无效,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中拍平台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4.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
5.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须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自行出价中,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应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6.竞买人务必在参加拍卖会前仔细确认在中拍平台的姓名和身份证件等资料,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将根据竞买人在系统上登记的姓名和身份证件资料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7.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标的,由此造成竞买人的一切可能损失由竞买人承担。
六、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和价款缴交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司( (略) 彬芳大道32号三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付清相应的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交验的有效身份证明:
(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须交验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自然人委托代理人的,须交验书面授权委托书,并交验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是合法存续的法人或组织,并交验证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代理人的,应是合法存续的法人或组织,并交验证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注: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时限。
2.拍卖成交后,大埔县石涵水电站买受人已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即时转作定金,在办理款项结算中折抵。车辆标的买受人已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即时转为过户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能抵作成交价款。买受人在办理完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效过户证明材料(机动车辆登记证、行驶证)报送我司,经我司审核确认无误后,由我司按报名时原账号自动返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3.竞买人未成交任何标的的,我司在5个工作日内,按竞买人报名时原账号自动返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4.买受人如逾期未前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规定支付标的全部款项的,将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处理。
七、大埔县石涵水电站标的物移交及相关事项
1.标的有租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2013年大埔县西河镇石涵电站进行了技改工程项目,技改后总装机容量为375KW,增容部分未完善手续,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和原租赁人协助买受人完成增容手续。
3.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由委托人负责在15个工作日内将实物及权证移交给买受人。标的移交前买受人不享有对成交标的的收益,移交次月享有成交标的的收益。
4.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证照变更、产权转让过户手续(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并承担证照变更、产权转让过户涉及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各专项金等。产权转让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人须在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如因逾期未办证,致使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6. 买受人须在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自行到用水、用电管理部门办理水、电过户手续,并承担过户费用及相关的水、电费,逾期不予提供资料。
八、车辆移交及过户相关事项:
1.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支付全部款项后,由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缴款收据及身份证明自行到标的所在地与委托人办理车辆实物及随车证件的移交手续。
2.成交车辆须解除定编手续的,请各买受人自行配合委托人解除车辆定编手续。
3.车辆移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自行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含自行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委托人提供相应的协助,逾期将视为违约,每逾1日须支付违约金200元,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原车主单位原因造成逾期的,不算违约。
4.车辆移交前所欠的所有税费、交通罚款及安全责任由委托人承担,拍卖成交后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含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税、费)和车辆移交后交通罚款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5.如因车辆资料错漏等原因造成拍卖成交车辆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的,经审核确认后,由委托人收回车辆及随车证件,买受人已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佣金和成交价款由我司负责退还(不计息)。
6.车辆落 (略) 的,买受 (略) 居民户籍的, (略) 辖区居住证,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办理。
7.如竞买人需将成交车辆迁往异地的,请自行前往迁出迁入地车管部门了解相关规定,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因不能迁出迁入造成的任何责任。
九、网上竞价风险提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路、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状况,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竞买人、中拍平台及拍卖人互不追究责任。如有未尽事宜,请向我司咨询。
十、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期梅拍[2024]第3期资料,并全面接受及认可拍卖资料中约定的条款,特此签名确认:
梅拍[2024]第3期资料
拍卖时间:2024年1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止(延时除外)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址:http://**)
展示时间:公告日至拍卖前一日止(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3-* *
开户银行:建 (略) 丽都支行
开 户 名: (略)
账 号:*00561
(略)
2023年1月8日
竞 买 须 知
我司定于2024年1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公开拍卖:大埔县石涵水电站、车辆(详见拍卖公告、标的目录表)。为方便客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本须知的条款,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全面接受及认可本须知中约定的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及相关事项
1.竞买人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略) 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竞买人需在中拍平台开设账户,应于拍卖会前在中拍平台上进行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请按平台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司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期间不计利息)方可进行竞价。
3.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1月15日下午5:00前,在中拍平台按流程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四、竞价方式及佣金
1.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增价竞买,价高者得。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至5分钟。
3.买受人必须向我司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成交价×5%),与成交价款一起付清,另外向中拍平台按平台约定支付成交价0.15%的平台软件使用费。
五、拍卖规则
1.我司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有意者应实地查看标的现状,详细了解查勘标的状况并咨询应办理的相关手续。拍卖人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做任何保证及承诺,图片及描述若与实物现状有差异,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对标的现状、瑕疵及规则的全面认可。竞买人不论是否看样均视为对本标的现状予以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退出竞得标的或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拒付佣金等。
2.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竞得标的无效,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中拍平台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4.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
5.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须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自行出价中,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应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6.竞买人务必在参加拍卖会前仔细确认在中拍平台的姓名和身份证件等资料,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将根据竞买人在系统上登记的姓名和身份证件资料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7.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标的,由此造成竞买人的一切可能损失由竞买人承担。
六、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和价款缴交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司( (略) 彬芳大道32号三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付清相应的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交验的有效身份证明:
(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须交验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自然人委托代理人的,须交验书面授权委托书,并交验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是合法存续的法人或组织,并交验证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代理人的,应是合法存续的法人或组织,并交验证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注: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时限。
2.拍卖成交后,大埔县石涵水电站买受人已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即时转作定金,在办理款项结算中折抵。车辆标的买受人已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即时转为过户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能抵作成交价款。买受人在办理完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效过户证明材料(机动车辆登记证、行驶证)报送我司,经我司审核确认无误后,由我司按报名时原账号自动返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3.竞买人未成交任何标的的,我司在5个工作日内,按竞买人报名时原账号自动返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4.买受人如逾期未前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规定支付标的全部款项的,将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处理。
七、大埔县石涵水电站标的物移交及相关事项
1.标的有租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2013年大埔县西河镇石涵电站进行了技改工程项目,技改后总装机容量为375KW,增容部分未完善手续,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和原租赁人协助买受人完成增容手续。
3.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由委托人负责在15个工作日内将实物及权证移交给买受人。标的移交前买受人不享有对成交标的的收益,移交次月享有成交标的的收益。
4.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证照变更、产权转让过户手续(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并承担证照变更、产权转让过户涉及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各专项金等。产权转让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人须在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如因逾期未办证,致使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6. 买受人须在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自行到用水、用电管理部门办理水、电过户手续,并承担过户费用及相关的水、电费,逾期不予提供资料。
八、车辆移交及过户相关事项:
1.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支付全部款项后,由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缴款收据及身份证明自行到标的所在地与委托人办理车辆实物及随车证件的移交手续。
2.成交车辆须解除定编手续的,请各买受人自行配合委托人解除车辆定编手续。
3.车辆移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自行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含自行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委托人提供相应的协助,逾期将视为违约,每逾1日须支付违约金200元,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原车主单位原因造成逾期的,不算违约。
4.车辆移交前所欠的所有税费、交通罚款及安全责任由委托人承担,拍卖成交后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含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税、费)和车辆移交后交通罚款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5.如因车辆资料错漏等原因造成拍卖成交车辆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的,经审核确认后,由委托人收回车辆及随车证件,买受人已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佣金和成交价款由我司负责退还(不计息)。
6.车辆落 (略) 的,买受 (略) 居民户籍的, (略) 辖区居住证,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办理。
7.如竞买人需将成交车辆迁往异地的,请自行前往迁出迁入地车管部门了解相关规定,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因不能迁出迁入造成的任何责任。
九、网上竞价风险提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路、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状况,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竞买人、中拍平台及拍卖人互不追究责任。如有未尽事宜,请向我司咨询。
十、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期梅拍[2024]第3期资料,并全面接受及认可拍卖资料中约定的条款,特此签名确认: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