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宝坻区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宝坻区八门城镇。
二、宗地使用条件
该地块土地拟出让面积约为20604.6平方米,东至八门城镇西走线窝村农民集体,南至八门城镇于家沽村农民集体,西至八门城镇于家沽村农民集体,北至八门城镇农民集体。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三、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2月7日。
四、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 (略) 能源消费长期以煤炭为主,为落实“推进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四个革命”的战略部署,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多种能源综合供应体系,减少传统化石能源消费,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加快新能源风力发电建设步伐,为了推动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宝坻区编制了《宝坻区可再生能源规划(2021-2035)》。《 (略) 宝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风力发电机组符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宝坻区决定启动风电项目的建设。
购地主体资格:意向购地主体需具有从事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的资格;产业定位为新能源行业;意向购地主体需符合《宝坻区可再生能源规划(2021-2035)》。意向购地主体需取得风力发电入网手续,并取得项目核准批复。
五、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同一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申请。申请材料一经受理确认后,不得撤回,且申请人主体不得再行变更或调整。
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次用地申请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六、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联 系 人:阎女士
联系电话:022-*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宝坻区八门城镇。
二、宗地使用条件
该地块土地拟出让面积约为20604.6平方米,东至八门城镇西走线窝村农民集体,南至八门城镇于家沽村农民集体,西至八门城镇于家沽村农民集体,北至八门城镇农民集体。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三、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2月7日。
四、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 (略) 能源消费长期以煤炭为主,为落实“推进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四个革命”的战略部署,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多种能源综合供应体系,减少传统化石能源消费,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加快新能源风力发电建设步伐,为了推动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宝坻区编制了《宝坻区可再生能源规划(2021-2035)》。《 (略) 宝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风力发电机组符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宝坻区决定启动风电项目的建设。
购地主体资格:意向购地主体需具有从事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的资格;产业定位为新能源行业;意向购地主体需符合《宝坻区可再生能源规划(2021-2035)》。意向购地主体需取得风力发电入网手续,并取得项目核准批复。
五、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同一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申请。申请材料一经受理确认后,不得撤回,且申请人主体不得再行变更或调整。
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次用地申请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六、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联 系 人:阎女士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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