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玉鹭水泥厂100%产权转让
福建省龙岩玉鹭水泥厂100%产权转让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信息
(24)厦产公字第0105号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的规定,下列资产拟通过我中心公开交易。
标的名称 | 福建省龙岩玉鹭水泥厂100%产权转让 | |||
信息披露起至日期 | 自 2024年1月5 日起至 2024 年2月1 日止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 |
网络竞价 | 报价登记期间 | 自 2024年1月5日起至 2024 年2月1 日止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 ||
自由报价期间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加价幅度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
办理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 * *
服务投诉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传真:*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 1 月5 日
产权转让信息公告
本转让方拟转让下列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规定,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转让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转让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转让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厦门 (略) | ||
企业性质 | (略) | 在标的企业的出资比例 | 100% | |
转让方企业代码 | *86R | 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 | *13H | |
经营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住 所 | (略) 湖里区华泰路3号2-3屋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国有参股 □国有事业(社团) □外资 □集体 □民营 □其他 | |||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出资企业 | □ (略) 国资委 □国资委 √其 他:厦门 (略) |
本次转让标的为: (略) 龙岩玉鹭水泥厂100%产权
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表一)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龙岩玉鹭水泥厂 | ||||
企业性质 | 全民所有制 | 成立时间 | 1990-10-10 | |||
注册地 | (略) 新罗区适中镇新祠村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注册资本 | 436万元 | 职工人数 | 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 标的企业代码 | *054 | |||
经营范围 | 普通硅酸盐水泥的销售, 露天/地下开采水泥用石灰岩(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矿山名称: (略) 龙岩玉鹭水泥厂石灰石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国有参股 □国有事业(社团) □外资 □集体 □民营 □其他 | |||||
股东结构(前十名) | 持有比例 | |||||
1 | 厦门 (略) | 100%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单元:万元) | ||
2022 年 12 月31 日 | ||
总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2491.62 | 3809.15 | -1317.53 |
2022 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0 | -36.34 | -36.34 |
转让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及评估核准(备案)情况(表二)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单元:万元) | ||
2023 年 6 月 30 日 | ||
总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5524.95 | 7141.31 | -1616.35 |
本年累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0 | -14.43 | -14.43 |
评估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及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情况(单元:万元) | |||
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 | 3903.75 | 审计后账面值 | 2408.12 |
标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 | 3709.39 | 审计后账面值 | 3709.39 |
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 | 194.36 | 审计后账面值 | -1301.27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94.36 | ||
评估基准日 | 2023 年 6 月 30 日 | ||
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日期 | 2023 年 9 月 11 日 |
其他交易事项(表三)
转让底价(万元) | 205.98 | 公告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相关内部决策 及批准情况 | 厦门 (略) (略) 整体转让 (略) (略) 龙岩玉鹭水泥厂产权的批复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 ||||
交易条件 | 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 方式和期限要求 | 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费用承担情况 | 1、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 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 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本次标的企业产权转让仅涉及企业出资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职工的人员分流,也不改变现有人员的劳动关系。 | ||||
产权转让涉及的 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 1.标的企业所享有的债权,在标的产权转让交割后继续保留在标的企业名下,由标的企业自行负责收回。但对于能否收回该等债权,厦门万银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此等债权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2.标的企业的全部债务(含或有债务),在标的产权转让交割后仍保留在标的企业名下,由标的企业自行负责偿还。对此,标的产权转让交割后,受让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标的产权转让后对应的出资额和持股比例为限承担股东责任。本次挂牌标的产权转让价款不因此而受任何影响。 详见交易协议。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 发展方面的要求 | 无 | ||||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 | 评估报告:1.因历史久远,标的企业部分原始资料及财务资料缺失,对漳州佳苑花园3#街56号店的所有权证及主厂区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评估人员仅取得了产权证的复印件,无法核对原件。 2.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为划拨用地。 审计报告:对玉鹭水泥厂原承包人对于按原租赁经营协议固定资产折旧减少了企业的净资产导致其经营所得减少的部分是否应加回其承包经营所得事项尚存在争议。 评估报告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评估报告第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审计报告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审计报告第六特别事项说明。 | ||||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 的相关评判标准 |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拍卖,价高者得 □其他 | ||||
(略) 其他股东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国有企业管理层 拟参与购买的情形 | □是 √否 |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 √是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 | □是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8 | ||
标的是否涉及质押、查封 | 无 | 标的企业是否 存在承包经营 | 无 | ||
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终止挂牌 □其他 | ||||
标的企业主要资产 | 玉鹭水泥厂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918.15万元,其中货币资金91.22万元,应收账款819.89万元,其他应收款100.33万元。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标的100%产 (略) 100%产权整体转让,不分割转让。 2.标的企业的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尚未进行“公司制”改制,协议签订后,厦门万银有权在标的企业改制过程中或者改制完成后目标产权变更登记之前,调减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调减后注册资本的具体金额最终由厦门万银决定),改制(含如有的减资)的费用(包括标的企业如被职工索赔、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涉及的费用)由标的企业承担。本次产权转让价款不因标的企业拟进行的“公司制”改制、改制过程中或者改制完成后目标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能涉及的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变化以及改制过程评估和审计结果变化等而受到影响,受让方不得要求调减转让价款或要求厦门万银额外支付或返还任何款项。 3.2003年11月11日, (略) (即厦门万银改制之前的主体名称,简称“厦门建工”)与陈天瑞(作为承租方)签订了《 (略) 企业租赁经营协议》,厦门建工将标的企业的整体经营权出租给陈天瑞。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03年11月1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租赁经营期限届满后,厦门万银委托审计机构对租赁经营期间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向陈天瑞反馈审计结果,但陈天瑞对设备折旧等持有异议,致使双方在企业租赁经营事项清算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截至目前未能完成结算。 4.标的企业名下土地均系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受让方及标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使用土地,并自行向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有偿使用或其他法定的处置或审批手续,并承担可能的后果与风险。 5.标的企业设立了福建龙 (略) (简称“石灰石公司”),并持有其100%股权,玉鹭水泥厂原租赁经营人陈天瑞曾以玉 (略) 实缴的注册资本为其应收的租赁经营期利润 (略) 享有所有权。 6.标的企业尚有在职职工4名。协议签订后(包括标的产权转让涉及的改制过程中)及标的产权转让后,厦门万银无须就标的企业及其职工、劳动相关的事项向标的企业、受让方承担任何形式责任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瑕疵担保、缔约过失、违约、侵权、赔偿、补偿或补充责任等方面的责任和风险),受让方也不得据此以任何方式要求厦门万银承担前述责任和风险,更不得据此要求调减转让价款或支付任何款项。 其余披露事项详见备查文件及交易协议等。 |
信息公告发布人:转让方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信息
(24)厦产公字第0105号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的规定,下列资产拟通过我中心公开交易。
标的名称 | 福建省龙岩玉鹭水泥厂100%产权转让 | |||
信息披露起至日期 | 自 2024年1月5 日起至 2024 年2月1 日止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 |
网络竞价 | 报价登记期间 | 自 2024年1月5日起至 2024 年2月1 日止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 ||
自由报价期间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加价幅度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
办理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 * *
服务投诉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传真:*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 1 月5 日
产权转让信息公告
本转让方拟转让下列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规定,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转让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转让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转让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厦门 (略) | ||
企业性质 | (略) | 在标的企业的出资比例 | 100% | |
转让方企业代码 | *86R | 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 | *13H | |
经营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住 所 | (略) 湖里区华泰路3号2-3屋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国有参股 □国有事业(社团) □外资 □集体 □民营 □其他 | |||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出资企业 | □ (略) 国资委 □国资委 √其 他:厦门 (略) |
本次转让标的为: (略) 龙岩玉鹭水泥厂100%产权
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表一)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龙岩玉鹭水泥厂 | ||||
企业性质 | 全民所有制 | 成立时间 | 1990-10-10 | |||
注册地 | (略) 新罗区适中镇新祠村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注册资本 | 436万元 | 职工人数 | 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 标的企业代码 | *054 | |||
经营范围 | 普通硅酸盐水泥的销售, 露天/地下开采水泥用石灰岩(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矿山名称: (略) 龙岩玉鹭水泥厂石灰石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国有参股 □国有事业(社团) □外资 □集体 □民营 □其他 | |||||
股东结构(前十名) | 持有比例 | |||||
1 | 厦门 (略)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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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单元:万元) | ||
2022 年 12 月31 日 | ||
总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2491.62 | 3809.15 | -1317.53 |
2022 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0 | -36.34 | -36.34 |
转让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及评估核准(备案)情况(表二)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单元:万元) | ||
2023 年 6 月 30 日 | ||
总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5524.95 | 7141.31 | -1616.35 |
本年累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0 | -14.43 | -14.43 |
评估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及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情况(单元:万元) | |||
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 | 3903.75 | 审计后账面值 | 2408.12 |
标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 | 3709.39 | 审计后账面值 | 3709.39 |
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 | 194.36 | 审计后账面值 | -1301.27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94.36 | ||
评估基准日 | 2023 年 6 月 30 日 | ||
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日期 | 2023 年 9 月 11 日 |
其他交易事项(表三)
转让底价(万元) | 205.98 | 公告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相关内部决策 及批准情况 | 厦门 (略) (略) 整体转让 (略) (略) 龙岩玉鹭水泥厂产权的批复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 ||||
交易条件 | 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 方式和期限要求 | 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费用承担情况 | 1、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 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 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本次标的企业产权转让仅涉及企业出资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职工的人员分流,也不改变现有人员的劳动关系。 | ||||
产权转让涉及的 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 1.标的企业所享有的债权,在标的产权转让交割后继续保留在标的企业名下,由标的企业自行负责收回。但对于能否收回该等债权,厦门万银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此等债权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2.标的企业的全部债务(含或有债务),在标的产权转让交割后仍保留在标的企业名下,由标的企业自行负责偿还。对此,标的产权转让交割后,受让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标的产权转让后对应的出资额和持股比例为限承担股东责任。本次挂牌标的产权转让价款不因此而受任何影响。 详见交易协议。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 发展方面的要求 | 无 | ||||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 | 评估报告:1.因历史久远,标的企业部分原始资料及财务资料缺失,对漳州佳苑花园3#街56号店的所有权证及主厂区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评估人员仅取得了产权证的复印件,无法核对原件。 2.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为划拨用地。 审计报告:对玉鹭水泥厂原承包人对于按原租赁经营协议固定资产折旧减少了企业的净资产导致其经营所得减少的部分是否应加回其承包经营所得事项尚存在争议。 评估报告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评估报告第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审计报告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审计报告第六特别事项说明。 | ||||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 的相关评判标准 |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拍卖,价高者得 □其他 | ||||
(略) 其他股东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国有企业管理层 拟参与购买的情形 | □是 √否 |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 √是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 | □是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8 | ||
标的是否涉及质押、查封 | 无 | 标的企业是否 存在承包经营 | 无 | ||
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终止挂牌 □其他 | ||||
标的企业主要资产 | 玉鹭水泥厂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918.15万元,其中货币资金91.22万元,应收账款819.89万元,其他应收款100.33万元。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标的100%产 (略) 100%产权整体转让,不分割转让。 2.标的企业的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尚未进行“公司制”改制,协议签订后,厦门万银有权在标的企业改制过程中或者改制完成后目标产权变更登记之前,调减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调减后注册资本的具体金额最终由厦门万银决定),改制(含如有的减资)的费用(包括标的企业如被职工索赔、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涉及的费用)由标的企业承担。本次产权转让价款不因标的企业拟进行的“公司制”改制、改制过程中或者改制完成后目标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能涉及的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变化以及改制过程评估和审计结果变化等而受到影响,受让方不得要求调减转让价款或要求厦门万银额外支付或返还任何款项。 3.2003年11月11日, (略) (即厦门万银改制之前的主体名称,简称“厦门建工”)与陈天瑞(作为承租方)签订了《 (略) 企业租赁经营协议》,厦门建工将标的企业的整体经营权出租给陈天瑞。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03年11月1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租赁经营期限届满后,厦门万银委托审计机构对租赁经营期间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向陈天瑞反馈审计结果,但陈天瑞对设备折旧等持有异议,致使双方在企业租赁经营事项清算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截至目前未能完成结算。 4.标的企业名下土地均系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受让方及标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使用土地,并自行向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有偿使用或其他法定的处置或审批手续,并承担可能的后果与风险。 5.标的企业设立了福建龙 (略) (简称“石灰石公司”),并持有其100%股权,玉鹭水泥厂原租赁经营人陈天瑞曾以玉 (略) 实缴的注册资本为其应收的租赁经营期利润 (略) 享有所有权。 6.标的企业尚有在职职工4名。协议签订后(包括标的产权转让涉及的改制过程中)及标的产权转让后,厦门万银无须就标的企业及其职工、劳动相关的事项向标的企业、受让方承担任何形式责任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瑕疵担保、缔约过失、违约、侵权、赔偿、补偿或补充责任等方面的责任和风险),受让方也不得据此以任何方式要求厦门万银承担前述责任和风险,更不得据此要求调减转让价款或支付任何款项。 其余披露事项详见备查文件及交易协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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