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资用号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资用号
宗地编号: | TH[2020]-25 | 宗地总面积: | 2999.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太和县城关镇,太关路南侧,创业路东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2999.2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03 | |||
起始价: | 436.5万元 | 加价幅度: | 4.5万元 | ||||
备注: 该宗地的具体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该宗地土地面积合4.5亩,起始价为每亩97万元,加价幅度每次每亩最低一万元,或一万元的整数倍。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略) 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竞买人报 (略) 商务局出具的预核准通知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预核准通知书接受报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10日 至 2024年01月28日 到 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10日 至 2024年01月29日 到 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1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1月30日在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的出让金缴纳期限和方式、配建设施详见出让文件。 2、本次以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出让。 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5、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8、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者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赵 兵 侯建宇
联系电话:055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TH[2020]-25 | 宗地总面积: | 2999.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太和县城关镇,太关路南侧,创业路东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2999.2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03 | |||
起始价: | 436.5万元 | 加价幅度: | 4.5万元 | ||||
备注: 该宗地的具体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该宗地土地面积合4.5亩,起始价为每亩97万元,加价幅度每次每亩最低一万元,或一万元的整数倍。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略) 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竞买人报 (略) 商务局出具的预核准通知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预核准通知书接受报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10日 至 2024年01月28日 到 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10日 至 2024年01月29日 到 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1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1月30日在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的出让金缴纳期限和方式、配建设施详见出让文件。 2、本次以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出让。 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5、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8、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者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赵 兵 侯建宇
联系电话: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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