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八零二转播台原办公楼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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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八零二转播台原办公楼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略) 八零二转播台办公楼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2024KQCQ001CZ


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克什克腾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对该单位委托 (略) 八零二转播台原办公楼公开出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克什克腾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B91733Q

标的编号

名称坐落

房屋编号

建成年代

设计用途

建筑面积(㎡)

出租低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竞价步长值(元)

出租期限

01

克什克腾旗碧柳社区 (略) 八0二转播台原办公楼

蒙(2022)克什克腾旗不动产权第*号

2004年

商业

753.64

86980.00/年

86980.00/年

26000

500

3年

法定代表人:王炜

住所: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

二、出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出租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内蒙古万泰华房地产 (略) 对出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即:内万资评报字〔2023〕第151号,资产评估结果已在克旗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承租。

四、出租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出租的公房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公房成交租金。

2、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人提出。承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承租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克什克腾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供的文书确定,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承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成功,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租赁要求

1.在使用期内,承租方必须经克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同意,在不改变工程主体结构、不损害设备设施、不危害工程安全、和使用及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对改办公楼按使用需要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擅自施工及破坏工程主体结构、防护设施的,按规定将予以处罚,并责令恢复工程原状。

2.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果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而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工程使用期间,发生水、电、消防、盗抢、工程内部余热管道、自来水管道、排污管道、 (略) 政排污管道、工程主体、雨季雨水倒灌等安全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赁费用要求

(1)工程使用期间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消防、通信、税等各项社会性或经营性收费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人为满足使用需要和消防要求所投入的资金,由承租人承担。

(3)租金缴纳:上交租,一年一缴。

(4)未尽事宜见本项目《租赁合同》。

六、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方按《附件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1月11日8:30起至2024年1月24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8:30起至2024年1月24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8:30起至2024年1月24日17:30止。(银行到帐为准)。

七、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1日8:30起至2024年1月24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克什克腾旗碧柳社区 (略) 八0二转播台办公楼(北苑羊蝎子对面)。

联系人:斯仁巴图

电 话:*

八、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9:00时。

标的一: (略) 八零二转播台原办公楼

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在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出租合同》(见附4)。

九、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成交价款的支付

1、承租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克什克腾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孙雪琦,*)办理支付。

2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金原路返还。

十一、意向承租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二、资格确认

成交后,承租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朱凤玲

电话:0476-*

发布单位: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1日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1).doc
附件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4.合同样本.docx
附件5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略) 八零二转播台办公楼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2024KQCQ001CZ


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克什克腾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对该单位委托 (略) 八零二转播台原办公楼公开出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克什克腾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B91733Q

标的编号

名称坐落

房屋编号

建成年代

设计用途

建筑面积(㎡)

出租低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竞价步长值(元)

出租期限

01

克什克腾旗碧柳社区 (略) 八0二转播台原办公楼

蒙(2022)克什克腾旗不动产权第*号

2004年

商业

753.64

86980.00/年

86980.00/年

26000

500

3年

法定代表人:王炜

住所: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

二、出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出租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内蒙古万泰华房地产 (略) 对出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即:内万资评报字〔2023〕第151号,资产评估结果已在克旗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承租。

四、出租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出租的公房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公房成交租金。

2、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人提出。承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承租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克什克腾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供的文书确定,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承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成功,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租赁要求

1.在使用期内,承租方必须经克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同意,在不改变工程主体结构、不损害设备设施、不危害工程安全、和使用及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对改办公楼按使用需要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擅自施工及破坏工程主体结构、防护设施的,按规定将予以处罚,并责令恢复工程原状。

2.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果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而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工程使用期间,发生水、电、消防、盗抢、工程内部余热管道、自来水管道、排污管道、 (略) 政排污管道、工程主体、雨季雨水倒灌等安全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赁费用要求

(1)工程使用期间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消防、通信、税等各项社会性或经营性收费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人为满足使用需要和消防要求所投入的资金,由承租人承担。

(3)租金缴纳:上交租,一年一缴。

(4)未尽事宜见本项目《租赁合同》。

六、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方按《附件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1月11日8:30起至2024年1月24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8:30起至2024年1月24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8:30起至2024年1月24日17:30止。(银行到帐为准)。

七、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1日8:30起至2024年1月24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克什克腾旗碧柳社区 (略) 八0二转播台办公楼(北苑羊蝎子对面)。

联系人:斯仁巴图

电 话:*

八、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9:00时。

标的一: (略) 八零二转播台原办公楼

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在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出租合同》(见附4)。

九、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成交价款的支付

1、承租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克什克腾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孙雪琦,*)办理支付。

2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金原路返还。

十一、意向承租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二、资格确认

成交后,承租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朱凤玲

电话:0476-*

发布单位: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1日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1).doc
附件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4.合同样本.docx
附件5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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