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拟处置存货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拟处置存货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核工业理 (略) 拟处置存货
标的所在地:天津河东区
资产简介:详见《资产清单》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01-17 23:59:59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2.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规定及要求。 3.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支付成功时间为准)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相关方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5.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须在签订转让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价款至天津产权定银行账户,将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6.自受让方完成交易价款和服务费支付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交割。 7.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8.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承诺以下事项: (1)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2)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
资产存放地点: (略) 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项目实地看样时间:与转让方预约确认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核工业理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5R
法人代表人:None
注册地址:None
注册资金:None
经济类型:None
拍卖及来源地址: http://**-commodity-view/project/formal-detail?id=26c0bbaa88be6966ad62206ca6ff2dfd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核工业理 (略) 拟处置存货
标的所在地:天津河东区
资产简介:详见《资产清单》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01-17 23:59:59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2.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规定及要求。 3.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支付成功时间为准)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相关方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5.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须在签订转让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价款至天津产权定银行账户,将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6.自受让方完成交易价款和服务费支付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交割。 7.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8.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承诺以下事项: (1)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2)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
资产存放地点: (略) 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项目实地看样时间:与转让方预约确认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核工业理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5R
法人代表人:None
注册地址:None
注册资金:None
经济类型:None
拍卖及来源地址: http://**-commodity-view/project/formal-detail?id=26c0bbaa88be6966ad62206ca6ff2d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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