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西峡县城区紫金路北段西侧的四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证确认享有使用权的土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西峡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西峡县城区紫金路北段西侧的四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证确认享有使用权的土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 西 (略) 将于2024年1月27日10时至2024年1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西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0377/0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西峡县城区紫金路北段西侧的四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证确认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含添建房屋、电梯、空调、高压变压器、热水系统、装饰装修等附属设施,不含室内其他可移动物品)。
起拍价:550.94万元;保证金:55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2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 (略) 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不具备缴纳税款条件的,本院不为买受人留存该项费用,本院将及时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 (略) 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不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提醒买受人在出价时谨慎考虑上述费用成本,理性出价。
特别提醒1: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向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法律政策,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院对拍卖财产采取“现状处置”,若标的物存在添建、超占部分,不能办理有效权证并有可能面临被罚款、拆除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特别提醒2:该土地为国有划拨地,办理过户需由买受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及数额请咨询相关部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2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略) 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也可直接将保 (略) 账户,在拍卖开始前凭 (略) 财务开具收 (略) 添加信息。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西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西峡县支行,账号:*786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王法官
看样电话:* 徐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西 (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拍卖公告
(略) 西 (略) 将于2024年1月27日10时至2024年1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西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0377/0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西峡县城区紫金路北段西侧的四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证确认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含添建房屋、电梯、空调、高压变压器、热水系统、装饰装修等附属设施,不含室内其他可移动物品)。
起拍价:550.94万元;保证金:55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2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 (略) 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不具备缴纳税款条件的,本院不为买受人留存该项费用,本院将及时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 (略) 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不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提醒买受人在出价时谨慎考虑上述费用成本,理性出价。
特别提醒1: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向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法律政策,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院对拍卖财产采取“现状处置”,若标的物存在添建、超占部分,不能办理有效权证并有可能面临被罚款、拆除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特别提醒2:该土地为国有划拨地,办理过户需由买受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及数额请咨询相关部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2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略) 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也可直接将保 (略) 账户,在拍卖开始前凭 (略) 财务开具收 (略) 添加信息。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西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西峡县支行,账号:*786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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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王法官
看样电话:* 徐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西 (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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