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2503破1号红河州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拍卖机构选聘公告
2022云2503破1号红河州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拍卖机构选聘公告
红河州全聚 (略) 管理人文件
(2023)QJF破管汇07号
红河州全聚 (略) 破产清算案
拍卖机构选聘公告
(略) (略) 于2022年2月21日作出(2022)云2503 破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刘少明对红河州全聚 (略) (以下简称“全聚福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2月22日指定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红河州全聚 (略) 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破产清算案资产变价工作,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选聘拍卖机构提供资产拍卖服务。现将相关竞选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参加:
—、拟拍卖资产
全聚福公 (略) (略) 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具体拍卖内容以管理人委托的评估机构已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二、拍卖机构要求
(一)系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三)具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资产拍卖经验;
(四)信用良好,拍卖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无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记录,且通过有关部门年检;无回避情形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情形及行政处罚记录;
(五)具备京东网、淘宝网、中拍网等线上拍卖功能,在网络竞价平台有过拍卖案例记录;同时具有线下破产资产拍卖成交案例。
(六)拍卖机构及其 (略) 不存在利益关联关系。
三、工作内容
(一)现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勘查,查明标的物现状及瑕疵情况;
(二)按照管理人提供的资产变价方案制定拍卖方案并组织实施拍卖工作;拍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拍卖、线下拍卖及其他方式;
(三)制作拍卖公告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拍卖公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四)通过网络等方式发布拍卖信息,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拍卖宣传;
(五)接受意向买受人的咨询及现场看样预约,安排现场看样并配合完成现场看样工作;
(六)若竞买成功,组织合同签约,办理价款结算等,并向管理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流拍则向管理人提供流拍情况说明;
(七)完成竞拍后的相关文书及房地产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等全部事项;
(八)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就拍卖事项向债权人进行说明,并回答债权人的相关提问;
(九)完成管理人提出的拍卖工作相关的合理要求。
四、拍卖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拍卖服务费即拍卖佣金, 由拍卖机构向买受人自行收取, 管理人不再另行向拍卖机构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
(二)如发生二拍、三拍服务,拍卖佣金不予调整,直至拍卖工作结束。
五、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一)申报材料至少应包含的内容
l.报名机构同意参与选聘的函(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机构介绍;
5.拟指派人员名单、简介及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
6.报名机构服务业绩介绍及业绩证明材料;
7.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破产资产情况及变价方案制定的拍卖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工作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宣传计划、付款流程等拍卖服务方案;
8.承诺函:至少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分析和制定拍卖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3)认可本选聘拍卖机构公告内容; (4)承诺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拍卖工作;(5)承诺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6)报名机构收取拍卖佣金计收的比例及收取佣金最高上限的报价承诺(注:格式自拟,一旦成为中选机构,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9.其它报名机构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二)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纸质版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密封页请注明项目名称、参评比选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未密封、未加盖公章,作废件处理。
六、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月20日17:00前;
(二)须于2024年1月20日17:00前将报名资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 *@*63.com ;书面申报材料应于2024年1月20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逾期报名资料的,管理人有权拒收。书面报名材料可以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但文件到达时间超过以上截止时间的视为逾期;
(三)报名地点为红河州全聚 (略) 管理人办公室,具体地址: (略) 文萃街道观澜路中地村55号商铺二楼,邮编:*,联系人:付律师*、李律师*。
七、选聘方式
(一)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选制,由管理人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文件,综合考虑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和收费报价等事项进行评选后,综合择优选定一家拍卖服务机构。
(二)除最终确认的选聘拍卖机构外,对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评选完毕后,管理人将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机构应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如中选机构未能在前述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合同,管理人将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重新进行公开选聘。
八、特别说明
本公告由红河州全聚 (略) 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进展,合理调整选聘进度或公告内容,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拍卖机构选聘。
红河州全聚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红河州全聚 (略) 管理人文件
(2023)QJF破管汇07号
红河州全聚 (略) 破产清算案
拍卖机构选聘公告
(略) (略) 于2022年2月21日作出(2022)云2503 破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刘少明对红河州全聚 (略) (以下简称“全聚福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2月22日指定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红河州全聚 (略) 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破产清算案资产变价工作,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选聘拍卖机构提供资产拍卖服务。现将相关竞选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参加:
—、拟拍卖资产
全聚福公 (略) (略) 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具体拍卖内容以管理人委托的评估机构已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二、拍卖机构要求
(一)系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三)具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资产拍卖经验;
(四)信用良好,拍卖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无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记录,且通过有关部门年检;无回避情形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情形及行政处罚记录;
(五)具备京东网、淘宝网、中拍网等线上拍卖功能,在网络竞价平台有过拍卖案例记录;同时具有线下破产资产拍卖成交案例。
(六)拍卖机构及其 (略) 不存在利益关联关系。
三、工作内容
(一)现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勘查,查明标的物现状及瑕疵情况;
(二)按照管理人提供的资产变价方案制定拍卖方案并组织实施拍卖工作;拍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拍卖、线下拍卖及其他方式;
(三)制作拍卖公告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拍卖公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四)通过网络等方式发布拍卖信息,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拍卖宣传;
(五)接受意向买受人的咨询及现场看样预约,安排现场看样并配合完成现场看样工作;
(六)若竞买成功,组织合同签约,办理价款结算等,并向管理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流拍则向管理人提供流拍情况说明;
(七)完成竞拍后的相关文书及房地产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等全部事项;
(八)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就拍卖事项向债权人进行说明,并回答债权人的相关提问;
(九)完成管理人提出的拍卖工作相关的合理要求。
四、拍卖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拍卖服务费即拍卖佣金, 由拍卖机构向买受人自行收取, 管理人不再另行向拍卖机构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
(二)如发生二拍、三拍服务,拍卖佣金不予调整,直至拍卖工作结束。
五、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一)申报材料至少应包含的内容
l.报名机构同意参与选聘的函(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机构介绍;
5.拟指派人员名单、简介及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
6.报名机构服务业绩介绍及业绩证明材料;
7.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破产资产情况及变价方案制定的拍卖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工作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宣传计划、付款流程等拍卖服务方案;
8.承诺函:至少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分析和制定拍卖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3)认可本选聘拍卖机构公告内容; (4)承诺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拍卖工作;(5)承诺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6)报名机构收取拍卖佣金计收的比例及收取佣金最高上限的报价承诺(注:格式自拟,一旦成为中选机构,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9.其它报名机构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二)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纸质版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密封页请注明项目名称、参评比选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未密封、未加盖公章,作废件处理。
六、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月20日17:00前;
(二)须于2024年1月20日17:00前将报名资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 *@*63.com ;书面申报材料应于2024年1月20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逾期报名资料的,管理人有权拒收。书面报名材料可以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但文件到达时间超过以上截止时间的视为逾期;
(三)报名地点为红河州全聚 (略) 管理人办公室,具体地址: (略) 文萃街道观澜路中地村55号商铺二楼,邮编:*,联系人:付律师*、李律师*。
七、选聘方式
(一)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选制,由管理人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文件,综合考虑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和收费报价等事项进行评选后,综合择优选定一家拍卖服务机构。
(二)除最终确认的选聘拍卖机构外,对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评选完毕后,管理人将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机构应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如中选机构未能在前述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合同,管理人将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重新进行公开选聘。
八、特别说明
本公告由红河州全聚 (略) 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进展,合理调整选聘进度或公告内容,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拍卖机构选聘。
红河州全聚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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