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一层大厅东北侧2间房屋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昌邑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一层大厅东北侧2间房屋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略) (略) 门诊楼一层大厅东北侧2间房屋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CY-2024-000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门诊楼一层大厅东北侧2间房屋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略) (略) 门诊楼一层大厅东北侧2间房屋三年经营权租赁(面积约170㎡),限定经营慢病药品(另需配套筹建慢病代谢中心),挂牌(竞价)起始价77.8107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注:标的以现状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注册资本5000万(含)以上,具备药品经营资 (略) 。
2、 (略) 慢性病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品种满足率达80%以上。
3、具备慢病管理信息化系统及与医保信息直连对接条件,实现医保直连结算。
4、具备双通道定点资质,保障大病患者医保直连结算。
5、摘牌(竞价)完成当天,最高出价方须携带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材料至出租方处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承租方。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 (略) (略) 门诊楼一层大厅东北侧2间房屋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2月1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至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注:未注册的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89登录)。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31日-2月1日,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 范先生;0536-* * 王女士
意向承租方应在文件规定的展示时间内详细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并实地查看了解标的资产及有关资料。标的资产以公开展示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代理机构等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4年2月2日上午8:40-9: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 (略) 官网、山东潍坊 (略) 微信公众号、山 (略) 微信公众号。
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承租方自成交之日起当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至山东 (略) 签署《成交通知书》;(2)承租方应当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第一年租赁价款、交易服务费、评估费、履约保证金等。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水电费、物业费、中央空调费等相关费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若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承租方装修时亦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进行验收,如有损坏,承租方按照租赁期满时采购 (略) 场价格赔偿。
3、严禁承租方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房屋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标的房屋,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内承租方违约终止合同,剩余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全额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享有。如遇国家政策变动,须征收上述租赁资产,承租方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终止,出租方按照合同剩余期限退还剩余租赁费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发生的损失等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方交足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协助承租方与原承租户办理租赁资产的交接手续。原承租户投资建设的设施设备由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双方协商相应费用并交接。在合同终止时,由其与下届承租方协商解决,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7、承租方应按照相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租赁期间,承租方为出租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必须按要求依法经营,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发生意外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应当现场查看标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36-* *
公司地址: (略) 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略) (略)
山东潍坊 (略)
2024年1月12日
(略) (略) 门诊楼一层大厅东北侧2间房屋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pdf
(略) (略) 门诊楼一层大厅东北侧2间房屋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出租公告.pdf
(略) (略) 门诊楼一层大厅东北侧2间房屋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CY-2024-000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门诊楼一层大厅东北侧2间房屋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略) (略) 门诊楼一层大厅东北侧2间房屋三年经营权租赁(面积约170㎡),限定经营慢病药品(另需配套筹建慢病代谢中心),挂牌(竞价)起始价77.8107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注:标的以现状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注册资本5000万(含)以上,具备药品经营资 (略) 。
2、 (略) 慢性病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品种满足率达80%以上。
3、具备慢病管理信息化系统及与医保信息直连对接条件,实现医保直连结算。
4、具备双通道定点资质,保障大病患者医保直连结算。
5、摘牌(竞价)完成当天,最高出价方须携带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材料至出租方处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承租方。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 (略) (略) 门诊楼一层大厅东北侧2间房屋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2月1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至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注:未注册的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89登录)。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31日-2月1日,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 范先生;0536-* * 王女士
意向承租方应在文件规定的展示时间内详细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并实地查看了解标的资产及有关资料。标的资产以公开展示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代理机构等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4年2月2日上午8:40-9: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 (略) 官网、山东潍坊 (略) 微信公众号、山 (略) 微信公众号。
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承租方自成交之日起当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至山东 (略) 签署《成交通知书》;(2)承租方应当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第一年租赁价款、交易服务费、评估费、履约保证金等。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水电费、物业费、中央空调费等相关费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若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承租方装修时亦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进行验收,如有损坏,承租方按照租赁期满时采购 (略) 场价格赔偿。
3、严禁承租方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房屋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标的房屋,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内承租方违约终止合同,剩余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全额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享有。如遇国家政策变动,须征收上述租赁资产,承租方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终止,出租方按照合同剩余期限退还剩余租赁费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发生的损失等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方交足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协助承租方与原承租户办理租赁资产的交接手续。原承租户投资建设的设施设备由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双方协商相应费用并交接。在合同终止时,由其与下届承租方协商解决,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7、承租方应按照相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租赁期间,承租方为出租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必须按要求依法经营,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发生意外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应当现场查看标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36-* *
公司地址: (略) 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略) (略)
山东潍坊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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