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津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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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津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转让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利津县津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496%合伙份额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561.* 万元 , 拟转让比例:70.8039%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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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利津县津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项目编号 ZBZR*
注册地(住所) (略) 利津县津二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 王永春
成立日期 2021-07-07 注册资本(万元) 709
实收资本(万元)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崔振法 26.0931%
2 王曰江 24.5416%
3 胡利宁 24.4006%
4 王永春 23.6953%
5 尹晓炜 0.141%
6 纪玉美 0.141%
7 薄晓红 0.141%
8 左卫花 0.141%
9 尚玉珍 0.141%
10 杜海燕 0.141%
主要财务指标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合伙企业成立于2021年7月7日,存续期限为2021-07-07 至 2036-07-06,合伙企业注册资本709万元,截至挂牌日,合计实缴709万元, (略) 。 2.本次联合转让:有限合伙人王曰江转让其持有23.6953%合伙企业份额(168万股),转让金额为281.*万元;有限合伙人胡利宁转让其持有23.5543%合伙企业份额(167万股),转让金额为279.*万元,两方合计转让47.2496%合伙份额(335万股),转让底价共计561.*万元. 3.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规则,在转让方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经书面审核后受理,通过公开发布挂牌信息公告、登记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挂牌结果出具、资金结算、出具交易凭证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完成。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挂牌公告、结果通知书或交易凭证等内容,作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的凭证或依据,不得假借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名义为其发行融资产品或行为进行虚假宣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项目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王曰江
注册地(住所) -
经济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收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持有产(股)权比例(%) 48.942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7.2496%
经营范围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决议文件名称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胡利宁
注册地(住所) -
经济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收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持有产(股)权比例(%) 24.400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3.5543%
经营范围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决议文件名称 -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6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以自有资金入股。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后按照合伙协议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查询标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交割过程中需交纳的各项税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3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
信息披露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标的企业名称 -
备注 -
交易机构联系人:王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dcqjy.com
-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
,利津县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利津县津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496%合伙份额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561.* 万元 , 拟转让比例:70.8039%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2月07日。

查看摘要

标的企业名称 利津县津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项目编号 ZBZR*
注册地(住所) (略) 利津县津二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 王永春
成立日期 2021-07-07 注册资本(万元) 709
实收资本(万元)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崔振法 26.0931%
2 王曰江 24.5416%
3 胡利宁 24.4006%
4 王永春 23.6953%
5 尹晓炜 0.141%
6 纪玉美 0.141%
7 薄晓红 0.141%
8 左卫花 0.141%
9 尚玉珍 0.141%
10 杜海燕 0.141%
主要财务指标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合伙企业成立于2021年7月7日,存续期限为2021-07-07 至 2036-07-06,合伙企业注册资本709万元,截至挂牌日,合计实缴709万元, (略) 。 2.本次联合转让:有限合伙人王曰江转让其持有23.6953%合伙企业份额(168万股),转让金额为281.*万元;有限合伙人胡利宁转让其持有23.5543%合伙企业份额(167万股),转让金额为279.*万元,两方合计转让47.2496%合伙份额(335万股),转让底价共计561.*万元. 3.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规则,在转让方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经书面审核后受理,通过公开发布挂牌信息公告、登记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挂牌结果出具、资金结算、出具交易凭证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完成。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挂牌公告、结果通知书或交易凭证等内容,作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的凭证或依据,不得假借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名义为其发行融资产品或行为进行虚假宣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项目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王曰江
注册地(住所) -
经济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收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持有产(股)权比例(%) 48.942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7.2496%
经营范围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决议文件名称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胡利宁
注册地(住所) -
经济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收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持有产(股)权比例(%) 24.400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3.5543%
经营范围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决议文件名称 -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6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以自有资金入股。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后按照合伙协议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查询标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交割过程中需交纳的各项税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3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
信息披露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标的企业名称 -
备注 -
交易机构联系人:王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dcq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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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
,利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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