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艾薇尔化妆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四川艾薇尔化妆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竞买公告
本平台将于2024年1月4日14:00-1月4日17:00(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对四川艾薇尔化妆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四川艾薇尔化妆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总额为*.25元(其中:本金*.41元,利息罚息复利等*.84元)。
二、重大事项披露
(略) (略) 于2018年4月8日受理转让方强制执行申请立案,案号(2018)川1102执759号。后于2022年7月11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挂牌价格:*.25元
保证金:*.25元
加价幅度:5000元
四、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
(一)意向买受人应将足额竞买保证金在2024年01月04日12时前支付汇款到机构指定账户(户名:代扣利息过渡户,开户银行: (略) 成都分行,账号:*1,备注:四川艾薇尔化妆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归还,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 (略) 成都分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机构指定账户(户名:代扣利息过渡户,开户银行: (略) 成都分行,账号:*1),竞价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支付。
(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无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有意者请与我方项目经理联系(文先生 *)。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
(一)委托方已经对竞买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买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买标的债权的所有瑕疵、风险,天津银行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平台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标的物过户涉及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可咨询项目经理。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略) 成都分行
1、本次交易应付平台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0.1%,由买受人支付。
2、平台指定收取平台服务费账户:
平台户名:上海 (略)
账号: 8021 1001 0122 7211 49
开户行:恒丰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竞买须知
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 (略) 成都分行;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竞价时间: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百昌拍卖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视为本场竞价的部分成交款。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退还,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个自然日内完成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机构指定账户(户名:代扣利息过渡户,开户银行: (略) 成都分行,账号:*1,备注: (略) 简 (略) 债权资产受让价款)
6.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天津银行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
7.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及国家法律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8.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天津银行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9.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天津银行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0.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天津银行可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天津银行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天津银行后,未实际在天津银行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1.本竞价须知由本平台负责解释。
12.特别提示:
(1)委托方已经对竞买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买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买标的债权的所有瑕疵、风险,天津银行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百昌拍卖平台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且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天津银行有权不与竞买人签署转让协议,或签约后单方面解除转让协议。如因此造成天津银行的损失,天津银行有权扣收竞买人的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4)竞买人需在竞买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天)到转让方所在地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完成后3日内完成全部尾款支付,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协议签约手续及尾款支付,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付款相关事项以最终签署版《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费用等,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收缴单位自行查询。
(5)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天津银行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7)涉及物业结欠的水、电、气费用,物业费,天津银行将负责支付产权变更日(即受让方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当日)之前相关费用,产权变更日之后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向平台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平台服务费。
其他未注明事项仍需受让方自行履行尽职调查义务,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瑕疵担保义务。
(略) 成都分行
竞买公告
本平台将于2024年1月4日14:00-1月4日17:00(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对四川艾薇尔化妆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四川艾薇尔化妆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总额为*.25元(其中:本金*.41元,利息罚息复利等*.84元)。
二、重大事项披露
(略) (略) 于2018年4月8日受理转让方强制执行申请立案,案号(2018)川1102执759号。后于2022年7月11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挂牌价格:*.25元
保证金:*.25元
加价幅度:5000元
四、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
(一)意向买受人应将足额竞买保证金在2024年01月04日12时前支付汇款到机构指定账户(户名:代扣利息过渡户,开户银行: (略) 成都分行,账号:*1,备注:四川艾薇尔化妆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归还,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 (略) 成都分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机构指定账户(户名:代扣利息过渡户,开户银行: (略) 成都分行,账号:*1),竞价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支付。
(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无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有意者请与我方项目经理联系(文先生 *)。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
(一)委托方已经对竞买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买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买标的债权的所有瑕疵、风险,天津银行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平台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标的物过户涉及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可咨询项目经理。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略) 成都分行
1、本次交易应付平台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0.1%,由买受人支付。
2、平台指定收取平台服务费账户:
平台户名:上海 (略)
账号: 8021 1001 0122 7211 49
开户行:恒丰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竞买须知
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 (略) 成都分行;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竞价时间: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百昌拍卖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视为本场竞价的部分成交款。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退还,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个自然日内完成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机构指定账户(户名:代扣利息过渡户,开户银行: (略) 成都分行,账号:*1,备注: (略) 简 (略) 债权资产受让价款)
6.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天津银行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
7.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及国家法律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8.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天津银行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9.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天津银行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0.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天津银行可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天津银行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天津银行后,未实际在天津银行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1.本竞价须知由本平台负责解释。
12.特别提示:
(1)委托方已经对竞买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买标的债权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买标的债权的所有瑕疵、风险,天津银行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百昌拍卖平台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且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天津银行有权不与竞买人签署转让协议,或签约后单方面解除转让协议。如因此造成天津银行的损失,天津银行有权扣收竞买人的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4)竞买人需在竞买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天)到转让方所在地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完成后3日内完成全部尾款支付,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协议签约手续及尾款支付,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付款相关事项以最终签署版《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费用等,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收缴单位自行查询。
(5)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天津银行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7)涉及物业结欠的水、电、气费用,物业费,天津银行将负责支付产权变更日(即受让方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当日)之前相关费用,产权变更日之后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向平台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平台服务费。
其他未注明事项仍需受让方自行履行尽职调查义务,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瑕疵担保义务。
(略) 成都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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