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杭州述白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保温水杯690个、收纳箱134个、烧烤炉171个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杭州述白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保温水杯690个、收纳箱134个、烧烤炉171个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 滨 (略) 将于2024年1月23日10时至2024年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略) 所有的保温水杯690个、收纳箱134个、烧烤炉171个
(略) 所有的保温水杯690个、收纳箱134个、烧烤炉171个,型号等信息详见评估报告,设备 (略) 南浔区旧管镇浙北大厦加工配送中心项目部5号楼4楼内。
起拍价:*元,保证金:48000万元,增价幅度:2400元或其整数倍。
交接期限说明:付清拍卖款并签署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看样时间由看样联系人确定,拍卖公告期内集中统一看样,请有意者提前联系。
联系人:*法官,联系电话:*。
看样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办理书面委托 (略) 确认。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已作说明,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有关对拍卖财产的文字、图片及视频描述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五、拍卖财产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财产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以及欠费、罚款、扣分及证照补办等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拍卖财产的权属有异议的,请在开拍 (略) 执行局联系。
七、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携带身份证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联系电话:0571-*)。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须在2月3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滨 (略) 执行款专户;账号:1202 0214 2990 0396 133;开户行:工行杭州钱江支行),并在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余款付清后 (略) *法官处(联系电话:0571-*)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
本院地址: (略) 滨江区丹枫路799号。
(略) 滨 (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拍卖公告
(略) 滨 (略) 将于2024年1月23日10时至2024年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略) 所有的保温水杯690个、收纳箱134个、烧烤炉171个
(略) 所有的保温水杯690个、收纳箱134个、烧烤炉171个,型号等信息详见评估报告,设备 (略) 南浔区旧管镇浙北大厦加工配送中心项目部5号楼4楼内。
起拍价:*元,保证金:48000万元,增价幅度:2400元或其整数倍。
交接期限说明:付清拍卖款并签署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看样时间由看样联系人确定,拍卖公告期内集中统一看样,请有意者提前联系。
联系人:*法官,联系电话:*。
看样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办理书面委托 (略) 确认。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已作说明,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有关对拍卖财产的文字、图片及视频描述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五、拍卖财产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财产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以及欠费、罚款、扣分及证照补办等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拍卖财产的权属有异议的,请在开拍 (略) 执行局联系。
七、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携带身份证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联系电话:0571-*)。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须在2月3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滨 (略) 执行款专户;账号:1202 0214 2990 0396 133;开户行:工行杭州钱江支行),并在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余款付清后 (略) *法官处(联系电话:0571-*)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
本院地址: (略) 滨江区丹枫路799号。
(略) 滨 (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