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上塘路158号浙江省人民医院2号楼4楼视光服务场地26个月租赁权1
浙江省杭州市上塘路158号浙江省人民医院2号楼4楼视光服务场地26个月租赁权1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上公开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
浙江省杭州市上塘路158号浙江省人民医院2号楼4楼视光服务场地26个月租赁权,出租面积约80平方米,起拍价:57.47万元/年,拍卖保证金5万元。
注:
二、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略) (略) 合格服务供应商报名,报名前须取得委托人出具的《资格审查函》。
四、展示看样及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16时止接受咨询、查勘标的与报名,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竞买人须于2024年1月12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03425)缴纳相应拍卖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五、联系地址: (略) 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室。
六、联系电话:0571-*、*王女士。
(略)
2023年12月29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 (略) 《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标的详情
浙江省杭州市上塘路158号浙江省人民医院2号楼4楼视光服务场地26个月租赁权,出租面积约80平方米,起拍价:57.47万元/年,拍卖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特别说明
1、 (略) (略) 合格服务供应商报名,报名前须取得委托人出具的《资格审查函》。
2、标的物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整性。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委托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必须在拍卖日前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勘查,一旦进行拍卖竞价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标的租期为26个月(具体起讫日期按实际租赁合同签订为准),租金不递增,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无免租期,履约保证金3万元。
4、租赁用途:限提供视光服务。
5、租赁期内,委托人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房屋主体结构由委托人负责维修,其他由买受人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买受人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委托人对租赁房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买受人应予以配合。
7、买受人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对于买受人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委托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8、租赁期内,买受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买受人负责修理、 (略) 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委托人决定;买受人拒绝的,委托人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租赁期内发生的水电费、空调费、卫生费、通讯、互联网、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0、租赁期间,买受人应服从委托人管理,遵守委托人 (略) 的管理规定,负责承租区域内各项秩序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经营行为和员工活动不对租赁场所其他租赁客户和来访人员造成不利影响,不妨碍他人正常的经营和办公秩序,不在承租区域内进行扰民、有污染及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不进行违法经营、违法活动。
11、买受人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切实负责承租区域内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责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双方另行签订《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如政府或出租方上级部门对消防安全,治安等提出新的要求时,签订新的《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
12、买受人应自行做好承租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清运,严禁在楼梯、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
13、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在承租区域内、外设置任何能在外立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展示。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拆除,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若经委托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设置的上述设施,买受人要确保其施工和运行安全,因买受人设置的上述设施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相关赔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且上述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买受人负责。
14、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或转借、与他人共同使用、与他人联合开发或合作运营等方式进行租赁房屋租赁使用权的转移,亦不得将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使用权用作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
15、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拍卖成交后须签
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并认可《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入场后的竞买人即认为已同意遵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
16、本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不包括买受人(承租人)应支付的佣金及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也不包括买受人(承租人)应承担的其它相关费用 。
17、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参考性意见,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18、拍卖标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未发现的瑕疵及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存在着可能影响买受人对拍卖标的使用的,拍卖人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57分钟)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3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经确认即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四、竞买人报名竞买事宜
竞买人须于2024年1月12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03425)缴纳相应参拍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
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五、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16时止,咨询电话:0571-*,* 王女士。标的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拍卖公司提供的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
2、拍卖网址:中拍平台(网址:http://**)。
七、拍卖款项及佣金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拍卖 (略) 支付拍卖佣金(直接从拍卖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等,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首半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3万元。佣金收取标准如下表:
序号 | 收费方式 | 累进收费费率(%) |
1 | 成交价5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 | 3 |
2 | 超过5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 1.8 |
2、拍卖结束后,未成交者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买受人的剩余拍卖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在签订完租赁合同付清款项并经委托人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3、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支付: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详见《平台收费规则》。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的,拍卖人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
4、若买受人不按期支付拍卖成交款项,则应向委托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买受人逾期未前来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或未支付清拍卖成交款项的,将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八、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条款,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全面接受及认可本须知中约定的条款。
十、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电子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的。
⑵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十一、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 (略) 提起诉讼。 (略) 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4、本次拍卖程序 (略) 负责。
5、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略)
2023年12 月29日
浙江省杭州市上塘路158号浙江省人民医院2号楼4楼视光服务场地26个月租赁权,
出租面积约80平方米,
起拍价:57.47万元/年,拍卖保证金5万元。
注:
租赁用途:仅限提供视光服务。
拍卖标的的起拍价为年租金,租金不递增,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无免租期,履约保证金3万元。
竞买人资格条件: (略) (略) 合格服务供应商报名,报名前须取得委托人出具的《资格审查函》。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
V2209 | ¥577,700 | 2024年01月15日 10:00:46 |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上公开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
浙江省杭州市上塘路158号浙江省人民医院2号楼4楼视光服务场地26个月租赁权,出租面积约80平方米,起拍价:57.47万元/年,拍卖保证金5万元。
注:
二、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略) (略) 合格服务供应商报名,报名前须取得委托人出具的《资格审查函》。
四、展示看样及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16时止接受咨询、查勘标的与报名,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竞买人须于2024年1月12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03425)缴纳相应拍卖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五、联系地址: (略) 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室。
六、联系电话:0571-*、*王女士。
(略)
2023年12月29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 (略) 《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标的详情
浙江省杭州市上塘路158号浙江省人民医院2号楼4楼视光服务场地26个月租赁权,出租面积约80平方米,起拍价:57.47万元/年,拍卖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特别说明
1、 (略) (略) 合格服务供应商报名,报名前须取得委托人出具的《资格审查函》。
2、标的物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整性。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委托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必须在拍卖日前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勘查,一旦进行拍卖竞价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标的租期为26个月(具体起讫日期按实际租赁合同签订为准),租金不递增,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无免租期,履约保证金3万元。
4、租赁用途:限提供视光服务。
5、租赁期内,委托人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房屋主体结构由委托人负责维修,其他由买受人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买受人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委托人对租赁房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买受人应予以配合。
7、买受人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对于买受人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委托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8、租赁期内,买受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买受人负责修理、 (略) 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委托人决定;买受人拒绝的,委托人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租赁期内发生的水电费、空调费、卫生费、通讯、互联网、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0、租赁期间,买受人应服从委托人管理,遵守委托人 (略) 的管理规定,负责承租区域内各项秩序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经营行为和员工活动不对租赁场所其他租赁客户和来访人员造成不利影响,不妨碍他人正常的经营和办公秩序,不在承租区域内进行扰民、有污染及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不进行违法经营、违法活动。
11、买受人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切实负责承租区域内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责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双方另行签订《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如政府或出租方上级部门对消防安全,治安等提出新的要求时,签订新的《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
12、买受人应自行做好承租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清运,严禁在楼梯、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
13、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在承租区域内、外设置任何能在外立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展示。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拆除,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若经委托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设置的上述设施,买受人要确保其施工和运行安全,因买受人设置的上述设施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相关赔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且上述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买受人负责。
14、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或转借、与他人共同使用、与他人联合开发或合作运营等方式进行租赁房屋租赁使用权的转移,亦不得将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使用权用作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
15、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拍卖成交后须签
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并认可《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入场后的竞买人即认为已同意遵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
16、本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不包括买受人(承租人)应支付的佣金及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也不包括买受人(承租人)应承担的其它相关费用 。
17、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参考性意见,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18、拍卖标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未发现的瑕疵及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存在着可能影响买受人对拍卖标的使用的,拍卖人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57分钟)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3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经确认即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四、竞买人报名竞买事宜
竞买人须于2024年1月12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03425)缴纳相应参拍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
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五、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16时止,咨询电话:0571-*,* 王女士。标的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拍卖公司提供的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
2、拍卖网址:中拍平台(网址:http://**)。
七、拍卖款项及佣金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拍卖 (略) 支付拍卖佣金(直接从拍卖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等,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首半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3万元。佣金收取标准如下表:
序号 | 收费方式 | 累进收费费率(%) |
1 | 成交价5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 | 3 |
2 | 超过5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 1.8 |
2、拍卖结束后,未成交者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买受人的剩余拍卖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在签订完租赁合同付清款项并经委托人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3、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支付: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详见《平台收费规则》。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的,拍卖人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
4、若买受人不按期支付拍卖成交款项,则应向委托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买受人逾期未前来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或未支付清拍卖成交款项的,将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八、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条款,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全面接受及认可本须知中约定的条款。
十、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电子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的。
⑵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十一、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 (略) 提起诉讼。 (略) 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4、本次拍卖程序 (略) 负责。
5、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略)
2023年12 月29日
浙江省杭州市上塘路158号浙江省人民医院2号楼4楼视光服务场地26个月租赁权,
出租面积约80平方米,
起拍价:57.47万元/年,拍卖保证金5万元。
注:
租赁用途:仅限提供视光服务。
拍卖标的的起拍价为年租金,租金不递增,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无免租期,履约保证金3万元。
竞买人资格条件: (略) (略) 合格服务供应商报名,报名前须取得委托人出具的《资格审查函》。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
V2209 | ¥577,700 | 2024年01月15日 10: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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