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石花鸿盛酒店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上海交通西路21号上海宝石花酒店部分房产国资监测编号
上海宝石花鸿盛酒店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上海交通西路21号上海宝石花酒店部分房产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上海宝 (略) 租赁位于上海交通西路21号上海宝石花酒店部分房产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1-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1-2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5年1月14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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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4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8-31 | |||||||||||||||||||||||||||||||||||||
评估机构 | 安徽 (略) | |||||||||||||||||||||||||||||||||||||
租金底价(元) | *.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上海宝 (略) 联系人:付永强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上海宝石花鸿盛酒店办公会纪要》(〔2023〕14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国有资产 (略) |
特别 | 一、该评估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二、本次租赁酒店房屋幢号为1号,证载房屋类型为旅馆,用途为旅(宾)馆,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房屋总层数6层,总建筑面积10102.47平方米,本次出租部分房屋面积为6693平方米(含地下车库);本次地下车库(39个车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出租方承诺该资产归其所有; 三、承租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四星以上标准进行装修和配套改造;酒店装修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装修、外立面等)、经营方案、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及安装工程改造、节能环保、外墙保温、隔音降噪、屋面防水防渗)、拆除方案(承租方须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整栋楼体、庭院、地下室等区域的装饰面、构筑物、空调通风系统、电梯、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土建等废旧设施设备的拆除清运工作。在拆除过程中,承租方须将拆除的设施设备交付出租方,并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物品保护和防水工作),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对项目实施进度、安全、质量、资金支付等过程全过程监督; 四、承租方承租后,装修改造实到资金不得低于4000万元(包含二楼区域的装修),出租方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承租方的实际资金投入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承租方须更换电梯、空调新风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土建、设备设施以及隐蔽工程管道及设施等; 五、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的设计要求对二楼进行装修,装修面积为1054平方米,装修标准1000-1500元/平方米,投入费用的核定及支付方式以双方具体协议为准,二楼不在本次租赁资产移交范围内; 六、在租赁期限结束后,如出租方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应享有优先续租权。如承租方不再继续租赁,其所投资购置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固定资产和设备设施等需无偿移交至出租方; 七、本次租赁房屋在装修改造前,由出租 (略) 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抗震加固检测,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书。抗震加固施工委托及工程费用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含在4000万元的投资改造费用内),出租方不再承担相关费用; 八、承租方承租后,须优先满足出租方的政务服务(住宿、餐饮、停车、会务等)需求。住宿费将按 (略) 出差报销标准或者双方商定的协议价进行结算; 九、租赁合同期内,出租方编制人员由承租方管理使用,并由承租 (略) 四星级以上酒店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承担出租方编制人员的所有薪酬奖金福利等费用(具体人数由出租方统筹安排确定,承租方承担薪酬人数最多不超过8人);装修期内,承担出租方现场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费用(现场人员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承租方负责整栋大楼在装修期和承租期内的安全和消防管理工作,包括二楼区域和楼顶的安全,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协议; 十一、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实际使用面积(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二、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本次租赁资产产权情况后再进行报名,因租赁资产发生产权争议或产权引起的安全纠纷等相关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相关合同条款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里进行约定; 十三、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出租方盖章的《租赁资格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十四、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510.73万元/首年。 四、租赁期限:12年,装修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10个月,装修期内免租金;租赁期限不包括装修期限。 五、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 3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提前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从合同生效第二年起,每年租赁价格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挂牌期间,可在上海交通西路21号上海宝石花酒店现场查看标的。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1-15 09:00:00 至 2024-01-2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1-2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服务费 | 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龚宛伶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4:00 15:00-19:0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上海宝 (略) 租赁位于上海交通西路21号上海宝石花酒店部分房产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1-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1-2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5年1月14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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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4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8-31 | |||||||||||||||||||||||||||||||||||||
评估机构 | 安徽 (略) | |||||||||||||||||||||||||||||||||||||
租金底价(元) | *.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上海宝 (略) 联系人:付永强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上海宝石花鸿盛酒店办公会纪要》(〔2023〕14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国有资产 (略) |
特别 | 一、该评估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二、本次租赁酒店房屋幢号为1号,证载房屋类型为旅馆,用途为旅(宾)馆,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房屋总层数6层,总建筑面积10102.47平方米,本次出租部分房屋面积为6693平方米(含地下车库);本次地下车库(39个车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出租方承诺该资产归其所有; 三、承租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四星以上标准进行装修和配套改造;酒店装修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装修、外立面等)、经营方案、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及安装工程改造、节能环保、外墙保温、隔音降噪、屋面防水防渗)、拆除方案(承租方须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整栋楼体、庭院、地下室等区域的装饰面、构筑物、空调通风系统、电梯、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土建等废旧设施设备的拆除清运工作。在拆除过程中,承租方须将拆除的设施设备交付出租方,并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物品保护和防水工作),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对项目实施进度、安全、质量、资金支付等过程全过程监督; 四、承租方承租后,装修改造实到资金不得低于4000万元(包含二楼区域的装修),出租方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承租方的实际资金投入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承租方须更换电梯、空调新风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土建、设备设施以及隐蔽工程管道及设施等; 五、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的设计要求对二楼进行装修,装修面积为1054平方米,装修标准1000-1500元/平方米,投入费用的核定及支付方式以双方具体协议为准,二楼不在本次租赁资产移交范围内; 六、在租赁期限结束后,如出租方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应享有优先续租权。如承租方不再继续租赁,其所投资购置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固定资产和设备设施等需无偿移交至出租方; 七、本次租赁房屋在装修改造前,由出租 (略) 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抗震加固检测,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书。抗震加固施工委托及工程费用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含在4000万元的投资改造费用内),出租方不再承担相关费用; 八、承租方承租后,须优先满足出租方的政务服务(住宿、餐饮、停车、会务等)需求。住宿费将按 (略) 出差报销标准或者双方商定的协议价进行结算; 九、租赁合同期内,出租方编制人员由承租方管理使用,并由承租 (略) 四星级以上酒店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承担出租方编制人员的所有薪酬奖金福利等费用(具体人数由出租方统筹安排确定,承租方承担薪酬人数最多不超过8人);装修期内,承担出租方现场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费用(现场人员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承租方负责整栋大楼在装修期和承租期内的安全和消防管理工作,包括二楼区域和楼顶的安全,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协议; 十一、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实际使用面积(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二、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本次租赁资产产权情况后再进行报名,因租赁资产发生产权争议或产权引起的安全纠纷等相关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相关合同条款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里进行约定; 十三、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出租方盖章的《租赁资格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十四、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510.73万元/首年。 四、租赁期限:12年,装修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10个月,装修期内免租金;租赁期限不包括装修期限。 五、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 3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提前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从合同生效第二年起,每年租赁价格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挂牌期间,可在上海交通西路21号上海宝石花酒店现场查看标的。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1-15 09:00:00 至 2024-01-2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1-2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服务费 | 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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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龚宛伶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4:00 15:00-19:0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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