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坪镇二十一处堆放点其中石陂村3、4弃渣场一处淤积物等6宗分别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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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坪镇二十一处堆放点其中石陂村3、4弃渣场一处淤积物等6宗分别转让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产权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河产交〔2024〕挂字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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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介


受委托,本平台就连平河、大席河连平县段2022年洪灾清障清淤项目河道淤积物资产进行公开网上挂牌转让,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连平县上坪镇二十一处堆放点其中石陂村3、4弃渣场等一处的淤积物,共24562.7立方米。属未筛选加工的泥、沙、石混合物。详细资料见:德赞估字[2023]GS第1024号《资产评估报告》、《上坪镇弃渣场土石方测量报告》、《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2.连平县上坪镇二十一处堆放点其中石陂村2弃渣场等一处的淤积物,共3962.9立方米。属未筛选加工的泥、沙、石混合物。详细资料见:德赞估字[2023]GS第1024号《资产评估报告》、《上坪镇弃渣场土石方测量报告》、《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3.连平县上坪镇二十一处堆放点其中下村1弃渣场、西坪村2弃渣场等二处的淤积物,共4109.9立方米。属未筛选加工的泥、沙、石混合物。详细资料见:德赞估字[2023]GS第1024号《资产评估报告》、《上坪镇弃渣场土石方测量报告》、《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4.连平县上坪镇二十一处堆放点其中三角湖1弃渣场等一处的淤积物,共4107.9立方米。属未筛选加工的泥、沙、石混合物。详细资料见:德赞估字[2023]GS第1024号《资产评估报告》、《上坪镇弃渣场土石方测量报告》、《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5.连平县溪山镇七处堆放点其中软坑弃渣场1等一处的淤积物,共1560.8立方米。属未筛选加工的泥、沙、石混合物。详细资料见:河鑫估字[2023]ZF第0704号《资产评估报告》、《溪山镇弃渣场土石方测量报告》、《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6.连平县隆街镇九处堆放点其中龙埔弃渣场2等一处的淤积物,共3349.3立方米。属未筛选加工的泥、沙、石混合物。详细资料见:河鑫估字[2023]ZF第05177《资产评估报告》、《隆街镇弃渣场土石方测量报告》、《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部分项目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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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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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限: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6日下午4时
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6日中午12时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月26日下午4时至4时10分(10分钟)


转 让 条 件


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后到现场清理清运该淤积物并在三个月内清运完毕,一切费用自理,安全事故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2.成交后,受让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在规定时间内未缴清成交价款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 别 说 明


此公告所列全部数据均由转让方提供,本中心对本次挂牌交易标的的实际状况和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均以有关部门的相关报告为准。详情请到本中心业务受理大厅查询标的物的相关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2024年1月15日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产权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河产交〔2024〕挂字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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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平台就连平河、大席河连平县段2022年洪灾清障清淤项目河道淤积物资产进行公开网上挂牌转让,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连平县上坪镇二十一处堆放点其中石陂村3、4弃渣场等一处的淤积物,共24562.7立方米。属未筛选加工的泥、沙、石混合物。详细资料见:德赞估字[2023]GS第1024号《资产评估报告》、《上坪镇弃渣场土石方测量报告》、《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2.连平县上坪镇二十一处堆放点其中石陂村2弃渣场等一处的淤积物,共3962.9立方米。属未筛选加工的泥、沙、石混合物。详细资料见:德赞估字[2023]GS第1024号《资产评估报告》、《上坪镇弃渣场土石方测量报告》、《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3.连平县上坪镇二十一处堆放点其中下村1弃渣场、西坪村2弃渣场等二处的淤积物,共4109.9立方米。属未筛选加工的泥、沙、石混合物。详细资料见:德赞估字[2023]GS第1024号《资产评估报告》、《上坪镇弃渣场土石方测量报告》、《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4.连平县上坪镇二十一处堆放点其中三角湖1弃渣场等一处的淤积物,共4107.9立方米。属未筛选加工的泥、沙、石混合物。详细资料见:德赞估字[2023]GS第1024号《资产评估报告》、《上坪镇弃渣场土石方测量报告》、《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5.连平县溪山镇七处堆放点其中软坑弃渣场1等一处的淤积物,共1560.8立方米。属未筛选加工的泥、沙、石混合物。详细资料见:河鑫估字[2023]ZF第0704号《资产评估报告》、《溪山镇弃渣场土石方测量报告》、《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6.连平县隆街镇九处堆放点其中龙埔弃渣场2等一处的淤积物,共3349.3立方米。属未筛选加工的泥、沙、石混合物。详细资料见:河鑫估字[2023]ZF第05177《资产评估报告》、《隆街镇弃渣场土石方测量报告》、《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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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限: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6日下午4时
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6日中午12时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月26日下午4时至4时10分(10分钟)


转 让 条 件


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后到现场清理清运该淤积物并在三个月内清运完毕,一切费用自理,安全事故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2.成交后,受让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在规定时间内未缴清成交价款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 别 说 明


此公告所列全部数据均由转让方提供,本中心对本次挂牌交易标的的实际状况和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均以有关部门的相关报告为准。详情请到本中心业务受理大厅查询标的物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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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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