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禾乃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2号荒地等一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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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禾乃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2号荒地等一批资产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禾乃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2号荒地等一批资产出租

公开协商交易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6日

交易项目名称: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禾乃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2号荒地等一批资产出租项目

交易编号:gmq-*-120

温馨提示:

1.公开协商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农村产权项目,由项目权属人直接与特定意向人公开协商达成的交易。公开协商,按照“不低于底价、综合评价最优者得”的原则遴选确定成交人。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交易参与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交易参与人参与公开协商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交易参与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交易参与人需独立做出是否参与公开协商交易的判断,一旦与项目权属人达成交易,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入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 (略)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协商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本交易遴选 (略) 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发布,计划2024年01月25日 09时30分至2024年01月25日 10时0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禾乃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2号荒地等一批资产出租项目组织公开协商遴选,在区级、镇级组织指导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已报名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交易参与人协商谈判,遴选达成交易意向。本项目采取公开协商方式组织交易,欢迎有意参与的人士咨询 (略) 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 (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禾乃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2号荒地等一批资产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20年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5.免租期:无

6.交易底价:600,905.89 元/宗/年(大写:**万零*佰零*元*角*分)

7.交易保证金:130,000.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8.合同履约保证金:1,100,000.00元(大写:*佰**万元整)

9.租金递增方式:按比例递增(每36个月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10.00%)

10.租金收取方式:按年,先付款后使用

1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7时30分

12.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7时30分

13.计划协商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 10时00分

14.成交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综合评价最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15.交易规则:详见《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

16.税费承担特别说明:*方承担税费

17.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18.交易重要情况说明:1、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 2、6号耕地地块经查,标的物位于林区边缘30米范围内,中标后需到街道林业站签署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按要求设置防火隔离带,谨防引发山火。 3、猪乸咀1号园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和乔木林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猪乸咀2号园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和设施农用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猪乸咀3号园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1号耕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5号耕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禾乃2号园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禾奶大路西至官税湖塘基脚园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和坑塘水面; 官税湖花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乃顶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和农村道路,土地利用规划为坑塘水面; 2号林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9号鱼塘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养殖坑塘,土地利用规划为未利用地; 禾乃1号园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永久基本农田); 6号耕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永久基本农田); 2号荒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草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和未利用地; 5号林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乔木林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有林地; 6号林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乔木林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未利用地; 白坟岗林地土地利用现状为乔木林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有林地、水田和设施农用地; 所有地块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进行建设,地块涉及水田部分,不得开展如挖鱼塘、种树、种花苗等“非粮化”行为。 4、其他要求和说明详见合同及综合评分表。

(二)资产信息

资产1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禾乃1号园地

2.资产编号:*Z0054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6号鱼塘西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25.5261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2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2号荒地

2.资产编号:*Z0025

3.资产类型:未利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其他,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 (略) 后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3.9085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3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乃顶田园地

2.资产编号:*Z0052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锦丰农庄西北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32.2914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4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2号林地

2.资产编号:*Z0012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林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1.4949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5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猪乸咀2号园地

2.资产编号:*Z0048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3号鱼塘北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36.8286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6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6号耕地

2.资产编号:*Z0034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后山道路左侧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13.3882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7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白坟岗林地

2.资产编号:*Z0058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林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唐美工业区北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35.8871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8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禾奶大路西至官税湖塘基脚园地

2.资产编号:*Z0053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5号鱼塘西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58.6145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9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5号林地

2.资产编号:*Z0027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林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9号鱼塘旁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68.0136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0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

2.资产编号:*Z0047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6号林地西边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18.6486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1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6号林地

2.资产编号:*Z0028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林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农甫山荘后侧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1.7709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2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猪乸咀3号园地

2.资产编号:*Z0050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4号鱼塘北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6.4062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3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一号耕地

2.资产编号:*Z0005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石榴大道左侧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2.8139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4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禾乃2号园地

2.资产编号:*Z0060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6号鱼塘西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39.1061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5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官税湖花场

2.资产编号:*Z0055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禾乃机耕路田地北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11.4461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6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9号鱼塘

2.资产编号:*Z0026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2号荒地旁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4.8027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7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5号耕地

2.资产编号:*Z0022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石榴大道旁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4.3745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二、交易参与人资格条件

(一)交易参与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2.本次交易协商时 (略) 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其他条件:无。

三、交易参与人代表要求

(一)交易参与人是独立法人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二)交易参与人是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三)交易参与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四)交易参与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授权代表人;

(五)交易参与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交易参与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交易参与人本人。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报名材料支持线上或线下提交,线下提交可邮寄至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报名入口: (略) 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 (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 12时00分至2024年01月23日 17时30分。

(三)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交易参与人在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如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本交易项目采取公开协商方式组织交易,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不适用于委托报名和交易;请交易参与人妥善保管和 (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并对其安全使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的用户,在平台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交易参与人本人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交易参与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交易流程

查看遴选公告→网上报名、是否申报优先权→报名成功→优先权审核通过(优先权人)/优先权审核不通过(普通交易参与人)→组织协商遴选→确定成交人→查看结果公示→签订合同→查看成交公告

六、公开协商遴选规则

(一)在区级、镇级组织指导下,由项目权属人(代表)与已报名并符合交易条件的交易参与人协商谈判,遴选达成交易意向。

(二)项目权属人组织不少于5名代表参加协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理事机构成员、监事机构成员、党员代表和成员代表等。

(三)项目权属人(代表)分别与各交易参与人协商谈判,全面、充分了解各交易参与人包括但不限于背景、经营(使用)方向、资金投入、成交价等情况后,对各交易参与人进行综合评价(评分),以综合评价(评分)最优(高)的交易参与人为成交人。

(四)成交条件不得低于或次于项目交易公告中明确的条件。

七、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向的交易参与人可联系权属方查看资产现状。交易参与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交易参与人需独立做出是否参与公开协商交易的判断。

八、优先权申报要求

主张享有本项目优先权的人员或单位,必须报名参与交易且在本项目交易报名结束前主动向交易服务机构申报,提交有效证明资料,并经确认后方能在项目交易中行使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逾期不提交相关有效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的优先权。

九、交易保证金缴纳要求(按照具体交易项目的交易方案设定)

(一)交易参与人选中项目报名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账号。各交易参与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交易保证金未到账,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交易。

(二)注意事项

1.交易参与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若分多账号或多次转入,则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交易。

2.银行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编号,如:石潭刘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出租。

3.交易保证金必须以交易参与人的账户转账,本项目只接受以银行渠道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不接受现金存款、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本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交易参与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还交易参与人的,则默认不计利息退还交易参与人缴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交易参与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退还交易保证金,因跨行或异地转账等原因产生的银行手续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十、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公开协商活动结束后,如成交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成交人资格或者条件审查通过且未收到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成交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的要求确认并签订合同。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一、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公开协商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交易参与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交易的,后果由交易参与人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附件1《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社区居民委员会石潭刘家村

交易服务机构: (略) 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仇小姐,麦小姐,交易保证金事宜: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

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4座

十四、监督

凡发现交易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7-*( (略) 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pdf 预览 下载
附件2:综合评价(评分)表-*-1.pdf 预览 下载
附件3:宗地示意图-*-2.pdf 预览 下载
附件4:拟签合同文本-*-1.pdf 预览 下载
附件5:交易参与人承诺书.docx 预览 下载

(略) 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1月16日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禾乃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2号荒地等一批资产出租

公开协商交易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6日

交易项目名称: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禾乃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2号荒地等一批资产出租项目

交易编号:gmq-*-120

温馨提示:

1.公开协商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农村产权项目,由项目权属人直接与特定意向人公开协商达成的交易。公开协商,按照“不低于底价、综合评价最优者得”的原则遴选确定成交人。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交易参与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交易参与人参与公开协商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交易参与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交易参与人需独立做出是否参与公开协商交易的判断,一旦与项目权属人达成交易,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入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 (略)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协商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本交易遴选 (略) 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发布,计划2024年01月25日 09时30分至2024年01月25日 10时0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禾乃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2号荒地等一批资产出租项目组织公开协商遴选,在区级、镇级组织指导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已报名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交易参与人协商谈判,遴选达成交易意向。本项目采取公开协商方式组织交易,欢迎有意参与的人士咨询 (略) 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 (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禾乃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石潭刘家2号荒地等一批资产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20年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5.免租期:无

6.交易底价:600,905.89 元/宗/年(大写:**万零*佰零*元*角*分)

7.交易保证金:130,000.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8.合同履约保证金:1,100,000.00元(大写:*佰**万元整)

9.租金递增方式:按比例递增(每36个月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10.00%)

10.租金收取方式:按年,先付款后使用

1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7时30分

12.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7时30分

13.计划协商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 10时00分

14.成交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综合评价最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15.交易规则:详见《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

16.税费承担特别说明:*方承担税费

17.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18.交易重要情况说明:1、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 2、6号耕地地块经查,标的物位于林区边缘30米范围内,中标后需到街道林业站签署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按要求设置防火隔离带,谨防引发山火。 3、猪乸咀1号园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和乔木林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猪乸咀2号园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和设施农用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猪乸咀3号园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1号耕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5号耕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禾乃2号园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禾奶大路西至官税湖塘基脚园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和坑塘水面; 官税湖花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乃顶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和农村道路,土地利用规划为坑塘水面; 2号林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 9号鱼塘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养殖坑塘,土地利用规划为未利用地; 禾乃1号园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永久基本农田); 6号耕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永久基本农田); 2号荒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草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水田和未利用地; 5号林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乔木林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有林地; 6号林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乔木林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未利用地; 白坟岗林地土地利用现状为乔木林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有林地、水田和设施农用地; 所有地块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进行建设,地块涉及水田部分,不得开展如挖鱼塘、种树、种花苗等“非粮化”行为。 4、其他要求和说明详见合同及综合评分表。

(二)资产信息

资产1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禾乃1号园地

2.资产编号:*Z0054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6号鱼塘西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25.5261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2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2号荒地

2.资产编号:*Z0025

3.资产类型:未利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其他,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 (略) 后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3.9085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3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乃顶田园地

2.资产编号:*Z0052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锦丰农庄西北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32.2914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4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2号林地

2.资产编号:*Z0012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林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1.4949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5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猪乸咀2号园地

2.资产编号:*Z0048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3号鱼塘北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36.8286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6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6号耕地

2.资产编号:*Z0034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后山道路左侧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13.3882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7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白坟岗林地

2.资产编号:*Z0058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林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唐美工业区北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35.8871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8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禾奶大路西至官税湖塘基脚园地

2.资产编号:*Z0053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5号鱼塘西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58.6145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9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5号林地

2.资产编号:*Z0027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林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9号鱼塘旁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68.0136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0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

2.资产编号:*Z0047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6号林地西边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18.6486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1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6号林地

2.资产编号:*Z0028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林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农甫山荘后侧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1.7709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2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猪乸咀3号园地

2.资产编号:*Z0050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4号鱼塘北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6.4062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3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一号耕地

2.资产编号:*Z0005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石榴大道左侧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2.8139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4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禾乃2号园地

2.资产编号:*Z0060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6号鱼塘西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39.1061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5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官税湖花场

2.资产编号:*Z0055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禾乃机耕路田地北面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11.4461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6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9号鱼塘

2.资产编号:*Z0026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村2号荒地旁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4.8027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资产17信息

1.资产名称:石潭刘家村5号耕地

2.资产编号:*Z0022

3.资产类型:农用地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石榴大道旁

6.资产建筑面积:无

7.资产占地面积:4.3745亩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无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详见“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二、交易参与人资格条件

(一)交易参与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2.本次交易协商时 (略) 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其他条件:无。

三、交易参与人代表要求

(一)交易参与人是独立法人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二)交易参与人是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三)交易参与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四)交易参与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授权代表人;

(五)交易参与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交易参与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交易参与人本人。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报名材料支持线上或线下提交,线下提交可邮寄至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报名入口: (略) 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 (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 12时00分至2024年01月23日 17时30分。

(三)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交易参与人在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如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本交易项目采取公开协商方式组织交易,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不适用于委托报名和交易;请交易参与人妥善保管和 (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并对其安全使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的用户,在平台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交易参与人本人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交易参与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交易流程

查看遴选公告→网上报名、是否申报优先权→报名成功→优先权审核通过(优先权人)/优先权审核不通过(普通交易参与人)→组织协商遴选→确定成交人→查看结果公示→签订合同→查看成交公告

六、公开协商遴选规则

(一)在区级、镇级组织指导下,由项目权属人(代表)与已报名并符合交易条件的交易参与人协商谈判,遴选达成交易意向。

(二)项目权属人组织不少于5名代表参加协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理事机构成员、监事机构成员、党员代表和成员代表等。

(三)项目权属人(代表)分别与各交易参与人协商谈判,全面、充分了解各交易参与人包括但不限于背景、经营(使用)方向、资金投入、成交价等情况后,对各交易参与人进行综合评价(评分),以综合评价(评分)最优(高)的交易参与人为成交人。

(四)成交条件不得低于或次于项目交易公告中明确的条件。

七、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向的交易参与人可联系权属方查看资产现状。交易参与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交易参与人需独立做出是否参与公开协商交易的判断。

八、优先权申报要求

主张享有本项目优先权的人员或单位,必须报名参与交易且在本项目交易报名结束前主动向交易服务机构申报,提交有效证明资料,并经确认后方能在项目交易中行使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逾期不提交相关有效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的优先权。

九、交易保证金缴纳要求(按照具体交易项目的交易方案设定)

(一)交易参与人选中项目报名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账号。各交易参与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交易保证金未到账,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交易。

(二)注意事项

1.交易参与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若分多账号或多次转入,则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交易。

2.银行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编号,如:石潭刘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石潭刘家猪乸咀1号园地等一批资产出租。

3.交易保证金必须以交易参与人的账户转账,本项目只接受以银行渠道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不接受现金存款、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本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交易参与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还交易参与人的,则默认不计利息退还交易参与人缴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交易参与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退还交易保证金,因跨行或异地转账等原因产生的银行手续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十、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公开协商活动结束后,如成交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成交人资格或者条件审查通过且未收到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成交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的要求确认并签订合同。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一、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公开协商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交易参与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交易的,后果由交易参与人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附件1《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潭刘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社区居民委员会石潭刘家村

交易服务机构: (略) 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仇小姐,麦小姐,交易保证金事宜: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

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4座

十四、监督

凡发现交易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7-*( (略) 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pdf 预览 下载
附件2:综合评价(评分)表-*-1.pdf 预览 下载
附件3:宗地示意图-*-2.pdf 预览 下载
附件4:拟签合同文本-*-1.pdf 预览 下载
附件5:交易参与人承诺书.docx 预览 下载

(略) 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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