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报废HTM热媒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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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报废HTM热媒炉点击量: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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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报废HTM热媒炉 | 项目编号 | GR2024B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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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化 (略) | |||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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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2.53万元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1-1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01-30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于浒 / 联系电话:010-* |
一、资产情况
机械设备 | 名称 | HTM热媒炉 | 所在地 | (略) (略) 长江西路 1号PBT 生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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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化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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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石化股份化营[2023]26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全部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向北交所递交报名材料。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提交由转让方盖章、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1)。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按照公告附件《承诺函》的内容进行电签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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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踏勘安排 | 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请各意向受让方提交踏勘申请并与转让方电话预约后,在规定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应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管理规定。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踏勘申请联系人:潘焕之,联系电话:*,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转让底价含增值税。 2、本次挂牌价格不包含设备拆除清理费用,清理拆除费用由转让方支付,为固定金额2.50万元。根据银信咨报字[2023]第06027号《中国石化 (略) 拟处置一套报废 HTM 热媒炉所涉及的拆除费用估值报告》,在估值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委估报废HTM热媒 (略) 场价值估值为2.50万元。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0.70万元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支付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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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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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材料 | 附件: 附件3. 拆除施工管理要求.pdf 附件: 附件1.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仪化热媒炉).pdf 附件: 附件2. 拆除HSE协议书.pdf 附件: 附件3. 拆除施工管理要求.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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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 09. 承诺函(仪化热媒炉).pdf | |||
图片 | 附件:热媒炉照片(仪化热媒炉).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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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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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2.53万元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1-1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01-30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于浒 / 联系电话:010-* |
一、资产情况
机械设备 | 名称 | HTM热媒炉 | 所在地 | (略) (略) 长江西路 1号PBT 生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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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化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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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石化股份化营[2023]26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全部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向北交所递交报名材料。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提交由转让方盖章、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1)。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按照公告附件《承诺函》的内容进行电签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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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踏勘安排 | 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请各意向受让方提交踏勘申请并与转让方电话预约后,在规定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应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管理规定。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踏勘申请联系人:潘焕之,联系电话:*,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转让底价含增值税。 2、本次挂牌价格不包含设备拆除清理费用,清理拆除费用由转让方支付,为固定金额2.50万元。根据银信咨报字[2023]第06027号《中国石化 (略) 拟处置一套报废 HTM 热媒炉所涉及的拆除费用估值报告》,在估值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委估报废HTM热媒 (略) 场价值估值为2.50万元。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0.70万元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支付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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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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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材料 | 附件: 附件3. 拆除施工管理要求.pdf 附件: 附件1.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仪化热媒炉).pdf 附件: 附件2. 拆除HSE协议书.pdf 附件: 附件3. 拆除施工管理要求.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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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 09. 承诺函(仪化热媒炉).pdf | |||
图片 | 附件:热媒炉照片(仪化热媒炉).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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