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二中梅江北路门牌号:15-4商铺租赁权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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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二中梅江北路门牌号:15-4商铺租赁权招租公告

受宁都县文乡 (略) 委托,定于2024年1月25日9时30分,在中拍平台(http://**)举行宁都二中梅江北路(门牌号:15-4)商铺租赁权公开招租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号

店铺名称

房屋坐落

土地面积(㎡)

大约建筑面积(㎡)

合同期限(年)

起租价(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备注

1

宁都二中梅江北路(门牌号:15-4)商铺租赁权

梅江镇梅江北路

1072.42

54.18

3年

2200

4400

备注:1、租金缴纳方式:①按年缴纳的,每年首月的10日前一次性交清本年度一年的租金(可免当年一个月租金),第二年、第三年租金需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②按月缴纳的,每月的10日前按时缴纳本月租金(不享受免租待遇),第二年、第三年租金需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2、安全生产责任:承租人需认真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安全,人员进出安全,日常经营安全等,如在本租赁房屋内发生安全事故,承租人承担99%的安全责任,出租人仅负责1%安全责任。

3、标的经营范围无特殊要求,但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

4、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及登记部门登记、产权证所标注的面积为准,公告面积为参考面积,实际面积有偏差租金不作调整。

5、装修补偿:买受人自行承担装修费用,经营期满可以移动资产自行处置,不可移动的装修无偿归产权单位所有,不得损坏,产权单位不做装修补偿。

6、拍卖时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拍卖人不作瑕疵担保。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的同步拍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竞买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原承租人(以业主单位提供的原承租人为准)同等价位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下载拍卖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及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24日17:00时止。

2、保证金缴存账户:

户 名: (略)

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宁都支行

账 号:*

3、报名:先在 (略) 进行现场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然后在中拍平台(http://**现org.cn/)报名参加竞拍。免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免费提供或自行下载拍卖文件。

五、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委托人(拍卖机构)应在流拍后或确定买受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

2、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委托人(拍卖机构)应在买受人缴清成交价款、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拍卖佣金: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三年总成交价的2%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支付,并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且注明宁都二中梅江北路(门牌号:15-4)商铺租赁权租赁拍卖佣金(户名: (略) 开户行:银座村镇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6501 1165 6200 015)。

七、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款(首月租金)交到委托人指定账户。

八、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

九、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自行察看。

十、联系人及电话:

宁都县文乡 (略) :廖先生 *

拍卖公司:黄女士 *

拍卖公司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三栋1楼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中拍平台 (http://**)、赣州拍卖网。

(略)

2024年1月17日

,江西,宁都县,赣州

受宁都县文乡 (略) 委托,定于2024年1月25日9时30分,在中拍平台(http://**)举行宁都二中梅江北路(门牌号:15-4)商铺租赁权公开招租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号

店铺名称

房屋坐落

土地面积(㎡)

大约建筑面积(㎡)

合同期限(年)

起租价(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备注

1

宁都二中梅江北路(门牌号:15-4)商铺租赁权

梅江镇梅江北路

1072.42

54.18

3年

2200

4400

备注:1、租金缴纳方式:①按年缴纳的,每年首月的10日前一次性交清本年度一年的租金(可免当年一个月租金),第二年、第三年租金需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②按月缴纳的,每月的10日前按时缴纳本月租金(不享受免租待遇),第二年、第三年租金需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2、安全生产责任:承租人需认真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安全,人员进出安全,日常经营安全等,如在本租赁房屋内发生安全事故,承租人承担99%的安全责任,出租人仅负责1%安全责任。

3、标的经营范围无特殊要求,但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

4、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及登记部门登记、产权证所标注的面积为准,公告面积为参考面积,实际面积有偏差租金不作调整。

5、装修补偿:买受人自行承担装修费用,经营期满可以移动资产自行处置,不可移动的装修无偿归产权单位所有,不得损坏,产权单位不做装修补偿。

6、拍卖时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拍卖人不作瑕疵担保。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的同步拍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竞买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原承租人(以业主单位提供的原承租人为准)同等价位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下载拍卖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及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24日17:00时止。

2、保证金缴存账户:

户 名: (略)

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宁都支行

账 号:*

3、报名:先在 (略) 进行现场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然后在中拍平台(http://**现org.cn/)报名参加竞拍。免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免费提供或自行下载拍卖文件。

五、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委托人(拍卖机构)应在流拍后或确定买受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

2、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委托人(拍卖机构)应在买受人缴清成交价款、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拍卖佣金: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三年总成交价的2%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支付,并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且注明宁都二中梅江北路(门牌号:15-4)商铺租赁权租赁拍卖佣金(户名: (略) 开户行:银座村镇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6501 1165 6200 015)。

七、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款(首月租金)交到委托人指定账户。

八、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

九、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自行察看。

十、联系人及电话:

宁都县文乡 (略) :廖先生 *

拍卖公司:黄女士 *

拍卖公司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三栋1楼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中拍平台 (http://**)、赣州拍卖网。

(略)

2024年1月17日

,江西,宁都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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