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009-1独山子石化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标的1罐车项目
20243009-1独山子石化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标的1罐车项目
挂牌披露信息 | |||
项目编号: | GR2024LN* | 项目名称: | (2024)3009-1独山子石化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标的1(罐车)项目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资产类别(实物):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 (略) (略) |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
转让方代码: | *411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80.* | 挂牌期间: | 13 |
挂牌日期: | 2024-01-17 | 是否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 | ||
转让说明事项: | 1、竞买人必须先在中拍平台报名登记参加出让方组织的标的物现场勘验,并填写《现场踏勘确认单》加盖公章,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现场踏勘确认单》于标的勘验时上交,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未参加出让方组织现场勘验的竞买人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竞买人在沈交所报名时需上传《现场踏勘确认单》、《拍卖确认书》并交纳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出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竞买人若因自身资质原因导致本项目出现无法正常完成交易等情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出让方及拍卖人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 2、本次转让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出让方无关。 3、买受人在接到出让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签署,视买受人完全违约,出让方有权以单方面通知买受人的方式取消其受让资格,已收竞买保证金不再返还。 4、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项目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产权交易合同》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中国石 (略) (略) 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中国石 (略) (略) 收款人开户银行: (略) 克拉玛依大庆路支行 账 号: *00026 行 号: * 5、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10%收取。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待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履约保证金由出让方原路退至买受人账户。 6、意向受让方特别要求如下: 1)需自行到铁路部门办理销号手续,转让方配合。涉及牵引、讫票运输、拆解等费用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人民政府安监、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关于铁路罐车等类资产专业拆除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的行业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物的转场、清洗、置换、拆卸、切割、吊装、搬运、回收、解体处置,标的不得继续投入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生产现场,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安全风险和损失。若受让方未按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致使转让方遭受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转让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并将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其他垃圾等剩余物清理干净,清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未按要求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其他垃圾等剩余物,转让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清理并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可委托给专门的铁路车辆拆解点进行拆解,或是具有拆解铁路车辆或铁路罐车的施工能力自行拆解。受让方自行与车辆现存地的企业或铁路部门协调沟通,寻找罐车拆解场地、办理车辆处置所需的文件审批、转场、清洗、置换、拆卸、切割、吊装、搬运、清理、解体、调度拉运以及动火作业等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处置期间的安全生产风险和责任。所有标的移交后相关事宜与转让方及拍卖人无关。受让方及其作业人员应遵守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入未经允许的作业场地,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不得二次使用转让标的。 (5)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现场详查标的,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展示资产与清单不符的,以展示资产现状和数量为准,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资产明细表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拍卖人无关。 (6)交付方式:买方自提,所需费用买方自理。买受人承担人工、保险、吊装、牵引、运输、拆解等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
挂牌披露信息 | |||
项目编号: | GR2024LN* | 项目名称: | (2024)3009-1独山子石化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标的1(罐车)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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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实物):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 (略) (略) |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
转让方代码: | *411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80.* | 挂牌期间: | 13 |
挂牌日期: | 2024-01-17 | 是否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 | ||
转让说明事项: | 1、竞买人必须先在中拍平台报名登记参加出让方组织的标的物现场勘验,并填写《现场踏勘确认单》加盖公章,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现场踏勘确认单》于标的勘验时上交,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未参加出让方组织现场勘验的竞买人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竞买人在沈交所报名时需上传《现场踏勘确认单》、《拍卖确认书》并交纳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出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竞买人若因自身资质原因导致本项目出现无法正常完成交易等情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出让方及拍卖人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 2、本次转让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出让方无关。 3、买受人在接到出让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签署,视买受人完全违约,出让方有权以单方面通知买受人的方式取消其受让资格,已收竞买保证金不再返还。 4、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项目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产权交易合同》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中国石 (略) (略) 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中国石 (略) (略) 收款人开户银行: (略) 克拉玛依大庆路支行 账 号: *00026 行 号: * 5、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10%收取。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待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履约保证金由出让方原路退至买受人账户。 6、意向受让方特别要求如下: 1)需自行到铁路部门办理销号手续,转让方配合。涉及牵引、讫票运输、拆解等费用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人民政府安监、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关于铁路罐车等类资产专业拆除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的行业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物的转场、清洗、置换、拆卸、切割、吊装、搬运、回收、解体处置,标的不得继续投入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生产现场,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安全风险和损失。若受让方未按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致使转让方遭受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转让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并将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其他垃圾等剩余物清理干净,清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未按要求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其他垃圾等剩余物,转让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清理并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可委托给专门的铁路车辆拆解点进行拆解,或是具有拆解铁路车辆或铁路罐车的施工能力自行拆解。受让方自行与车辆现存地的企业或铁路部门协调沟通,寻找罐车拆解场地、办理车辆处置所需的文件审批、转场、清洗、置换、拆卸、切割、吊装、搬运、清理、解体、调度拉运以及动火作业等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处置期间的安全生产风险和责任。所有标的移交后相关事宜与转让方及拍卖人无关。受让方及其作业人员应遵守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入未经允许的作业场地,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不得二次使用转让标的。 (5)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现场详查标的,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展示资产与清单不符的,以展示资产现状和数量为准,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资产明细表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拍卖人无关。 (6)交付方式:买方自提,所需费用买方自理。买受人承担人工、保险、吊装、牵引、运输、拆解等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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