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瑞远拍卖有限公司:永丰县潭头乡商贸综合大楼整栋15年租赁权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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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瑞远拍卖有限公司:永丰县潭头乡商贸综合大楼整栋15年租赁权拍租公告

受委托,现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我公司定于2024年1月18日上午9点30分在中拍平台以纯网络拍卖,打开中拍平台首页(网址:http://**),点击【拍卖企业】后,在搜索栏输入【 (略) (略) 】查找本场拍卖会,点击进入。(或手机“中拍平台”APP)拍卖下述场地租赁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永丰县潭头乡商贸综合整栋大楼共5层,该标的位于潭头乡圩镇当元新区和谐路东侧,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其中一楼店面内已装修,水电已入户。经营范围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出租场地、附属设施设备以委托人交付和划定的为准。(年租金起拍价2.06万元),竞买保证金4120元。竞价阶梯为500元。

提别提示:

1.权属:党建门面房为潭头乡人民政府及潭头畲族村、官田村、罗星村、石陂畲族村共同所有,任何承租方无权转租,且出租方对一楼土特产专卖区保有两年的使用权。

2.装修及电梯: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3.租金:2.06万元/年起拍,按年收取。前5年给予免租金优惠,第6年的租金为中标价,第7-9年的年租金在第6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3%,第10-12年的年租金在第7-9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6%,第13-15年的年租金在第10-12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9%。

二、报名须知

有意竞买者登入中拍平台或下载“中拍平台”APP办理线上报名手续,并线下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保证金缴纳

账户:*165

户 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永丰支行

三、竞买人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报名竞买。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17:30时止接受报名。

五、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1月9日至1月17日17:30时

地 点:标的现场

展示联系电话:*邹先生

六、竞价方式

采用网络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以竞买人最高应价者成交),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2分钟。

七、特别提醒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支付15年总成交额的3%拍卖佣金,并向中拍平台支付0.15%的平台费。

2.委托方所收租金只开具潭头乡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如买受人要开具房租税务增值税发票,全部税金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规则,本公司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对本竞价活动进行解释。

5.由于网络拍卖与现场拍卖的方式不同,网络存在各种风险,拍卖公司有权因网络问题调整拍卖时间。

6.签订合同时需交履约保证4万元,2年内,若承租方未完成党建门面房整体装修及运营,保证金转罚金,不予退还,双方解除合同关系,且承租方要将所享受一切政策扶持的资金全额退还给出租方;反之,2年内,若承租方完成了党建门面房整体装修及运营,保证金转为租金,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关系。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拖延支付

款项或拖延、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原头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和平台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八、本公司声明

本次竞租标的依现状参与竞租。出租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竞买人务必现场察看,本公司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九、联系电话

  1. (略) (略) :*钟女士
  2. 潭头乡人民政府:*邹先生

永丰县潭头乡人民政府

(略) (略)

2024年1月8日

, (略) ,永丰县,吉安

受委托,现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我公司定于2024年1月18日上午9点30分在中拍平台以纯网络拍卖,打开中拍平台首页(网址:http://**),点击【拍卖企业】后,在搜索栏输入【 (略) (略) 】查找本场拍卖会,点击进入。(或手机“中拍平台”APP)拍卖下述场地租赁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永丰县潭头乡商贸综合整栋大楼共5层,该标的位于潭头乡圩镇当元新区和谐路东侧,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其中一楼店面内已装修,水电已入户。经营范围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出租场地、附属设施设备以委托人交付和划定的为准。(年租金起拍价2.06万元),竞买保证金4120元。竞价阶梯为500元。

提别提示:

1.权属:党建门面房为潭头乡人民政府及潭头畲族村、官田村、罗星村、石陂畲族村共同所有,任何承租方无权转租,且出租方对一楼土特产专卖区保有两年的使用权。

2.装修及电梯: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3.租金:2.06万元/年起拍,按年收取。前5年给予免租金优惠,第6年的租金为中标价,第7-9年的年租金在第6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3%,第10-12年的年租金在第7-9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6%,第13-15年的年租金在第10-12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9%。

二、报名须知

有意竞买者登入中拍平台或下载“中拍平台”APP办理线上报名手续,并线下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保证金缴纳

账户:*165

户 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永丰支行

三、竞买人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报名竞买。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17:30时止接受报名。

五、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1月9日至1月17日17:30时

地 点:标的现场

展示联系电话:*邹先生

六、竞价方式

采用网络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以竞买人最高应价者成交),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2分钟。

七、特别提醒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支付15年总成交额的3%拍卖佣金,并向中拍平台支付0.15%的平台费。

2.委托方所收租金只开具潭头乡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如买受人要开具房租税务增值税发票,全部税金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规则,本公司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对本竞价活动进行解释。

5.由于网络拍卖与现场拍卖的方式不同,网络存在各种风险,拍卖公司有权因网络问题调整拍卖时间。

6.签订合同时需交履约保证4万元,2年内,若承租方未完成党建门面房整体装修及运营,保证金转罚金,不予退还,双方解除合同关系,且承租方要将所享受一切政策扶持的资金全额退还给出租方;反之,2年内,若承租方完成了党建门面房整体装修及运营,保证金转为租金,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关系。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拖延支付

款项或拖延、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原头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和平台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八、本公司声明

本次竞租标的依现状参与竞租。出租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竞买人务必现场察看,本公司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九、联系电话

  1. (略) (略) :*钟女士
  2. 潭头乡人民政府:*邹先生

永丰县潭头乡人民政府

(略) (略)

2024年1月8日

, (略) ,永丰县,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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