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瑞杰商贸有限公司等2笔金融不良资产转让
东营瑞杰商贸有限公司等2笔金融不良资产转让
项目名称:东营瑞杰商贸有限公司等2笔金融不良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SD2024BL*
挂牌价格(元):90,300,000.00
债权总额(元):432,995,259.44
转让方名称:中国华融 (略) (略)
项目场内保证金(元):52,000,000.00
转让方收款人账户:*8252
转让方收款人户名:中国华融 (略) (略)
转让方收款人开户行:中国 (略) 济南纬六路支行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保证具有资产转让主体资格,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受让方资质条件:1、意向受让方需为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参与方。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重要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资产系中国华融 (略) (略) 进行处置的资产。本信息表仅为该资产的部分信息,意向受让方需对该资产进行尽职调查,详细了解资产信息,并接受该资产交易活动的全部潜在风险。 2、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债权已从商业上、法律上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已知悉标的债权的全部状况,认知了标的债权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瑕疵和缺陷,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不因上述风险、瑕疵等要求受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3、此次交易申请场外结算并设置场外、场内项目保证金和场内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场外项目保证金由意向受让方转账至中国华融 (略) (略) 的项目保证金账户,户名:中国华融 (略) (略) 账号:*8252开户行:工行济南纬六路支行。项目保证金:大写:*仟*佰万元整;小写:¥52,000,000.00元。交纳期限为2024年1月22日16:00前,项目保证金抵扣交易价款。场内项目保证金由意向受让方转账至山东金融 (略) 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山东金融 (略) 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厦门湖里支行。项目保证金:大写:*仟*佰万元整;小写:¥52,000,000.00元,交纳期限为2024年1月22日16:00前。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则由意向受让方转账至山东金融 (略) 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交易服务保证金:大写:*万元整,小写:¥90000.00。户名:山东金融 (略) 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厦门湖里支行。交纳期限为2024年1月22日16:00前,多退少补 。4、此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缴纳。非最终受让方的项目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在确认最终受让方或终止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回至受让方账户。特殊情况下可延迟退还时间。5、竞价结束后,最终受让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另有规定除外,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缴纳的保证金及追诉其违约带来的损失。《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债权受让方须一次性付款债权转让方。6、本次转让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7、违约条款:如债权受让方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 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 日,按应付未付价款以24%/年按日向债权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债权受让方迟延10个工作日仍未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债权转让方有权选择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受让方应向债权转让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债权转让价款的20%(不含前述逾期支付违约金);或选择要求债权受让方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协议》,按违约条款支付违约金。8、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9、竞买人资质条件:具备购买标的债权的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10、标的资产瑕疵声明。竞买人已知悉所竞买的资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竞价成功后不因该等风险或瑕疵放弃竞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所竞买标的资产本身固有不能实现(获得受偿)的风险(比如执行障碍、政策变化无常等),卖方无需就受让的标的债权的实现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所受让的债权是不良债权,主债权本身虽然真实、合法,但可能存在许多微小或重大的瑕疵或缺陷,致使行使权利存在重大困难,或者多支出费用,甚至权利最终无法实现;所竞买标的资产的债务人、保证人可能已经破产、注销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债权未到履行期,或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超过保证期间,超过行使担保物权的期限,已经诉讼但却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执行已经终结;担保的设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如应办理抵押登记、设质登记、审批手续等而未办理;担保物权登记凭证所记载的担保物数量、质量等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担保物灭失,或被第三人善意取得,或被第三人占有拒绝返还;前手债权人已经放弃了担保权利,却未披露该放弃权利的事实;债权存在,但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瑕疵,如债权资料短少或内容不完善;因前手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导致已经提起的诉讼被中止、终结审理;被中止、终结执行程序;其他方面的瑕疵或缺陷。11、特别提醒:1、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仲裁委员会(2022)东仲字第52号调解书, (略) 应按照其与 (略) 签订的《租赁合同》,将《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给东营 (略) ,用以归还 (略) 向东营 (略) 的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以3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21年6月2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略) (略) 已根据申请执行人东营 (略) 的申请,查封了 (略) 名 (略) 西三路24号的房产【房权证号:东房权西三路字第*号(公)】。截至2023年11月10日,上述本息余额为*.4元。
12、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仲裁委员会(2022)东仲字第53号调解书, (略) 应按照其与山东 (略) 签订的《租赁合同》,将《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给石军,用以归还山东 (略) 向石军的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以5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21年7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略) (略) 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石军的申请,查封了山东 (略) 名 (略) 利津县城区津二路417号利津银座花园项目中的四层商业房产【房权证号:房权证利津字第*号】。截至2023年11月10日,上述本息余额为*.05元。
项目名称:东营瑞杰商贸有限公司等2笔金融不良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SD2024BL*
挂牌价格(元):90,300,000.00
债权总额(元):432,995,259.44
转让方名称:中国华融 (略) (略)
项目场内保证金(元):52,000,000.00
转让方收款人账户:*8252
转让方收款人户名:中国华融 (略) (略)
转让方收款人开户行:中国 (略) 济南纬六路支行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保证具有资产转让主体资格,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受让方资质条件:1、意向受让方需为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参与方。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重要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资产系中国华融 (略) (略) 进行处置的资产。本信息表仅为该资产的部分信息,意向受让方需对该资产进行尽职调查,详细了解资产信息,并接受该资产交易活动的全部潜在风险。 2、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债权已从商业上、法律上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已知悉标的债权的全部状况,认知了标的债权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瑕疵和缺陷,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不因上述风险、瑕疵等要求受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3、此次交易申请场外结算并设置场外、场内项目保证金和场内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场外项目保证金由意向受让方转账至中国华融 (略) (略) 的项目保证金账户,户名:中国华融 (略) (略) 账号:*8252开户行:工行济南纬六路支行。项目保证金:大写:*仟*佰万元整;小写:¥52,000,000.00元。交纳期限为2024年1月22日16:00前,项目保证金抵扣交易价款。场内项目保证金由意向受让方转账至山东金融 (略) 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山东金融 (略) 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厦门湖里支行。项目保证金:大写:*仟*佰万元整;小写:¥52,000,000.00元,交纳期限为2024年1月22日16:00前。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则由意向受让方转账至山东金融 (略) 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交易服务保证金:大写:*万元整,小写:¥90000.00。户名:山东金融 (略) 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厦门湖里支行。交纳期限为2024年1月22日16:00前,多退少补 。4、此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缴纳。非最终受让方的项目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在确认最终受让方或终止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回至受让方账户。特殊情况下可延迟退还时间。5、竞价结束后,最终受让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另有规定除外,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缴纳的保证金及追诉其违约带来的损失。《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债权受让方须一次性付款债权转让方。6、本次转让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7、违约条款:如债权受让方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 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 日,按应付未付价款以24%/年按日向债权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债权受让方迟延10个工作日仍未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债权转让方有权选择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受让方应向债权转让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债权转让价款的20%(不含前述逾期支付违约金);或选择要求债权受让方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协议》,按违约条款支付违约金。8、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9、竞买人资质条件:具备购买标的债权的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10、标的资产瑕疵声明。竞买人已知悉所竞买的资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竞价成功后不因该等风险或瑕疵放弃竞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所竞买标的资产本身固有不能实现(获得受偿)的风险(比如执行障碍、政策变化无常等),卖方无需就受让的标的债权的实现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所受让的债权是不良债权,主债权本身虽然真实、合法,但可能存在许多微小或重大的瑕疵或缺陷,致使行使权利存在重大困难,或者多支出费用,甚至权利最终无法实现;所竞买标的资产的债务人、保证人可能已经破产、注销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债权未到履行期,或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超过保证期间,超过行使担保物权的期限,已经诉讼但却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执行已经终结;担保的设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如应办理抵押登记、设质登记、审批手续等而未办理;担保物权登记凭证所记载的担保物数量、质量等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担保物灭失,或被第三人善意取得,或被第三人占有拒绝返还;前手债权人已经放弃了担保权利,却未披露该放弃权利的事实;债权存在,但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瑕疵,如债权资料短少或内容不完善;因前手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导致已经提起的诉讼被中止、终结审理;被中止、终结执行程序;其他方面的瑕疵或缺陷。11、特别提醒:1、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仲裁委员会(2022)东仲字第52号调解书, (略) 应按照其与 (略) 签订的《租赁合同》,将《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给东营 (略) ,用以归还 (略) 向东营 (略) 的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以3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21年6月2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略) (略) 已根据申请执行人东营 (略) 的申请,查封了 (略) 名 (略) 西三路24号的房产【房权证号:东房权西三路字第*号(公)】。截至2023年11月10日,上述本息余额为*.4元。
12、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仲裁委员会(2022)东仲字第53号调解书, (略) 应按照其与山东 (略) 签订的《租赁合同》,将《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给石军,用以归还山东 (略) 向石军的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以5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21年7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略) (略) 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石军的申请,查封了山东 (略) 名 (略) 利津县城区津二路417号利津银座花园项目中的四层商业房产【房权证号:房权证利津字第*号】。截至2023年11月10日,上述本息余额为*.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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