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住院楼与门诊医技楼连接处场地招租标的5:24小时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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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住院楼与门诊医技楼连接处场地招租标的5:24小时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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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住院楼与门诊医技楼连接处场地招租标的5:24小时便利店
项目法人: 安徽医科大学 (略) 项目地址: (略)
立项批文名称: 项目审批单位:
监督部门: 未选择监管机构 代理机构:
交易平台: (略) 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1-18 13:39:03.0
公告正文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4AH*
    标的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住院楼与门诊医技楼连接处场地招租标的5:24小时便利店
    出租底价 103.5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207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1-18
    挂牌截至日期 2024-02-19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0M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定价依据 其他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30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自然日
    租赁用途 商业
    租赁用途说明

    24小时便利店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医科大学 (略) (略) 楼与门诊医技楼连接处场地,标的面积、租金底价详见公告,免租金装潢期30个自然日。

    2、各标的出租期限均为3年。

    3、标的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履约保证金为前3个月月租金之和,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该标的现为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面积以出租方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现场勘察人:唐军,联系电话:*。

    其他招租条件

    1、承租方使用出租标的必须符合设计用途及《 (略) 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出租标的仅限用于经营24小时便利店,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不准用于从事非相关性产品并且不得在出租标的内销售药品、医疗设备、器械、耗材(药字、器字、械字)、三奶(婴儿奶粉、奶瓶、奶嘴)、烟酒、殡葬用品、家具类小凳、躺椅、陪护床、坐垫、睡垫、管制类刀具或使用大功电器设备及其国家规定的违禁商品。租赁期内,承租方销售的商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调整价格,必须与 (略) 场价格保持一致。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出租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安徽医科大学 (略) (略) 楼与门诊医技楼连接处场地的必要的设施设备施工与安装、装修装潢等相关改造工作,由承租方按照出租方关于设计、造价等方面的要求实施。承租方负责组织施工招标与建设,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包括设计费用、材料与施工费用等)。

    3、在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安全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安全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款10%。

    (1)承租方须在付清安全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提供《安全施工协议》供出租方备案,出租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承租方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承租方安排符合公告相应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针对高危作业必须要有专项方案。

    (2)承租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出租方要求成立安全保证体系,包括建立安全网络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等)。安全保证体系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交转让方存查。承租方应对改造、施工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3)承租方完成标的改造、施工、安装、场地清理、运输(包括垃圾)等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经出租方现场验收合格,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安全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承租方改造、施工、安装、场地清理、运输(包括垃圾)等工作必须按照国家以及地方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5)承租方在改造、施工、安装、场地清理、运输(包括垃圾)等相关工作时,应严格按出租方划定的范围进行,不得破坏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 (略) 区绿化和道路等相关资产,如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略) 价赔偿,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出租标的。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出租标的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承租方每6个月应及时向出租方交付水、电费(水费为3.3元/吨、电费为1.0元/度)。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次收取5%的违约金。水电费拖欠达3个月的承租方,出租方将暂停水、电供应,直至缴清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出租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出租标的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出租方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接受出租方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文明守法经营。如承租方违反上述有关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出租标的。

    8、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9、 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租赁合同》签订要求:

    (1)出租期限三年。合同采用1+1+1签订方式;

    (2)续签条件。年度经营期结束,出租方对经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所带来的损失应有经营方自己承担);

    (3)租赁期内,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相关规定。经出租方查证,未在出租方第一次书面通知后整改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0%,未在出租方第二次书面通知后整改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未在出租方第三次书面通知后整改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4)合同终止。《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对出租标的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出租标的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租赁合同》(式样)。

    12、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承租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13、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经营10家及以上24小时便利店的证明材料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现场勘察确认单》;

    (4)意向承租方须提交承诺,承诺内容:

    ①意向承租方 (略) 失信被执行人;

    ②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14、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交评审材料。

    (1)评审材料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详见公告)提供相关得分支撑材料,按附件封面规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单独封装;

    (2)评审当日,意向承租方须派遣参与本次招租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至评审现场,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受评审专家问询。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5、 (略) 产权交易中心接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承租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且经营10家及以上24小时便利店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意向承租方须 (略) 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联合体参与竞租;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并与出租方签订《现场勘察确认单》;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未提交评审材料的;

    (2)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租赁合同》的;

    (4)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确认的。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1-1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3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竞价
    其他竞价说明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2、如公告期内提交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不满3家,出租方终止本次公开招租活动;提交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达到3家及以上,在不改变挂牌条件的前提下,由组织方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2名成员与出租方代表1名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如公告期内提交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在5家以内(含5家),取评审得分前2名的意向承租方参与网络竞价;如提交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达5家以上,取评审得分前3名的意向承租方参与网络竞价,(评审得分一致的以并列名次参与网络竞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标的资产信息
    场地经营权
    出租标的地址 安徽医科大学 (略) (略) 楼与门诊医技楼连接处场地
    出租用途 商业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辰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doc现场勘查确认单( (略) 区招租标的5:24小时便利店).doc标的5: (略) 区便民服务“24小时便利店”评审细则.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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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住院楼与门诊医技楼连接处场地招租标的5:24小时便利店
项目法人: 安徽医科大学 (略) 项目地址: (略)
立项批文名称: 项目审批单位:
监督部门: 未选择监管机构 代理机构:
交易平台: (略) 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1-18 13:39:03.0
公告正文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4AH*
    标的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住院楼与门诊医技楼连接处场地招租标的5:24小时便利店
    出租底价 103.5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207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1-18
    挂牌截至日期 2024-02-19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0M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定价依据 其他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30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自然日
    租赁用途 商业
    租赁用途说明

    24小时便利店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医科大学 (略) (略) 楼与门诊医技楼连接处场地,标的面积、租金底价详见公告,免租金装潢期30个自然日。

    2、各标的出租期限均为3年。

    3、标的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履约保证金为前3个月月租金之和,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该标的现为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面积以出租方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现场勘察人:唐军,联系电话:*。

    其他招租条件

    1、承租方使用出租标的必须符合设计用途及《 (略) 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出租标的仅限用于经营24小时便利店,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不准用于从事非相关性产品并且不得在出租标的内销售药品、医疗设备、器械、耗材(药字、器字、械字)、三奶(婴儿奶粉、奶瓶、奶嘴)、烟酒、殡葬用品、家具类小凳、躺椅、陪护床、坐垫、睡垫、管制类刀具或使用大功电器设备及其国家规定的违禁商品。租赁期内,承租方销售的商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调整价格,必须与 (略) 场价格保持一致。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出租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安徽医科大学 (略) (略) 楼与门诊医技楼连接处场地的必要的设施设备施工与安装、装修装潢等相关改造工作,由承租方按照出租方关于设计、造价等方面的要求实施。承租方负责组织施工招标与建设,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包括设计费用、材料与施工费用等)。

    3、在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安全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安全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款10%。

    (1)承租方须在付清安全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提供《安全施工协议》供出租方备案,出租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承租方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承租方安排符合公告相应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针对高危作业必须要有专项方案。

    (2)承租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出租方要求成立安全保证体系,包括建立安全网络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等)。安全保证体系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交转让方存查。承租方应对改造、施工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3)承租方完成标的改造、施工、安装、场地清理、运输(包括垃圾)等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经出租方现场验收合格,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安全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承租方改造、施工、安装、场地清理、运输(包括垃圾)等工作必须按照国家以及地方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5)承租方在改造、施工、安装、场地清理、运输(包括垃圾)等相关工作时,应严格按出租方划定的范围进行,不得破坏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 (略) 区绿化和道路等相关资产,如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略) 价赔偿,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出租标的。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出租标的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承租方每6个月应及时向出租方交付水、电费(水费为3.3元/吨、电费为1.0元/度)。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次收取5%的违约金。水电费拖欠达3个月的承租方,出租方将暂停水、电供应,直至缴清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出租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出租标的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出租方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接受出租方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文明守法经营。如承租方违反上述有关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出租标的。

    8、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9、 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租赁合同》签订要求:

    (1)出租期限三年。合同采用1+1+1签订方式;

    (2)续签条件。年度经营期结束,出租方对经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所带来的损失应有经营方自己承担);

    (3)租赁期内,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相关规定。经出租方查证,未在出租方第一次书面通知后整改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0%,未在出租方第二次书面通知后整改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未在出租方第三次书面通知后整改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4)合同终止。《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对出租标的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出租标的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租赁合同》(式样)。

    12、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承租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13、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经营10家及以上24小时便利店的证明材料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现场勘察确认单》;

    (4)意向承租方须提交承诺,承诺内容:

    ①意向承租方 (略) 失信被执行人;

    ②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14、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交评审材料。

    (1)评审材料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详见公告)提供相关得分支撑材料,按附件封面规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单独封装;

    (2)评审当日,意向承租方须派遣参与本次招租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至评审现场,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受评审专家问询。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5、 (略) 产权交易中心接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承租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且经营10家及以上24小时便利店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意向承租方须 (略) 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联合体参与竞租;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并与出租方签订《现场勘察确认单》;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未提交评审材料的;

    (2)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租赁合同》的;

    (4)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确认的。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1-1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3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竞价
    其他竞价说明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2、如公告期内提交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不满3家,出租方终止本次公开招租活动;提交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达到3家及以上,在不改变挂牌条件的前提下,由组织方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2名成员与出租方代表1名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如公告期内提交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在5家以内(含5家),取评审得分前2名的意向承租方参与网络竞价;如提交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达5家以上,取评审得分前3名的意向承租方参与网络竞价,(评审得分一致的以并列名次参与网络竞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标的资产信息
    场地经营权
    出租标的地址 安徽医科大学 (略) (略) 楼与门诊医技楼连接处场地
    出租用途 商业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辰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doc现场勘查确认单( (略) 区招租标的5:24小时便利店).doc标的5: (略) 区便民服务“24小时便利店”评审细则.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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