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巨自然告字号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巨自然告字号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巨自然告字 [2024]02号
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3]09号 | 宗地总面积: | 234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福泽路南侧、清源街东侧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 35≤ |
绿化率 (%): | ≤20 | 建筑限高 (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23497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7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2 |
起始价: | 37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2月07日 到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便 (略) 获取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2月07日 到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便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2月07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0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2024年02月08日 10时00分 在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3号开标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2、该宗地严格按照《巨鹿县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3、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4、申请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该宗地严格按照巨自然技字[2023]14号规划条件执行。
5、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6、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7、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 邢台 (略) 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巾大道北侧、光明街西侧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
2024年1月19日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巨自然告字 [2024]02号
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3]09号 | 宗地总面积: | 234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福泽路南侧、清源街东侧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 35≤ |
绿化率 (%): | ≤20 | 建筑限高 (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23497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7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2 |
起始价: | 37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2月07日 到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便 (略) 获取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2月07日 到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便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2月07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0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2024年02月08日 10时00分 在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3号开标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2、该宗地严格按照《巨鹿县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3、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4、申请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该宗地严格按照巨自然技字[2023]14号规划条件执行。
5、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6、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7、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 邢台 (略) 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巾大道北侧、光明街西侧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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