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持有的3台车辆挂牌转让公告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持有的3台车辆挂牌转让公告
公告与提示
一、项目介绍
1、标的名称:
北 (略) (略) 持有的3台车辆打包处置(包括:1、开瑞牌小型普通客车(黑RD4220)一台,2、天籁牌小型轿车(黑RA4768)一台,3、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黑RS4879)一台)
2、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1月18日
3、挂牌截止日期:2024年1月24日
二、标的概况
资产属性:车辆
三、转让方情况
1、转让方名称:北 (略) (略)
2、注册地(住所): (略) (略) 裴德镇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局直
3、单位负责人:刘广润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1B6KB9XW
5、经济类型: (略) (国有独资)
四、批准情况
《北 (略) (略) 关于北大营社区公务用车处置的批复》 北大荒牧司文【2023】136号同意公开处置。
五、特别告知:
1、车辆商业保险不随车拍卖,由委托方办理退保手续。
2、车辆登记所有人与委托方不一致:
开瑞牌小型普通客车(黑RD4220)车辆登记所有人: (略) 牡丹江农垦北大营社区管理委员会,为委托方下属单位;
天籁牌小型轿车(黑RA4768)车辆登记所有人:钱俊
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黑RS4879)车辆登记所有人:钱俊
3、个别车辆年检有效期已过,受让人需自行办理补检手续、费用自理。
4、交易成交后,受让人须向委托方交纳5000元车辆过户保证金,成交之日起10日内自行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后,委托方退还保证金。
六、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16700元
2、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成交之日起三日内)
3、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自然人
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若为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3)、 转让标的成交后,交易机构应在受让方已将全部成交价款交至交易机构,且转让方已将交易标的完全转移至受让方,*方于7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支付方式为转账 。
七、交易指南
1、竞价须知: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相关要求(委托人要求竞买人必须全部看样,并出具允许报名手续拍卖人方可为其办理竞买手续),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1:30前,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3、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3000元保证金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5、交易方式:拍卖
6、服务费:
(1)、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八、联系方式
1、标的咨询:0451-*-8001 * 师女士
2、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3、单位地址: (略) 香坊区珠江路29号8楼
公告与提示
一、项目介绍
1、标的名称:
北 (略) (略) 持有的3台车辆打包处置(包括:1、开瑞牌小型普通客车(黑RD4220)一台,2、天籁牌小型轿车(黑RA4768)一台,3、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黑RS4879)一台)
2、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1月18日
3、挂牌截止日期:2024年1月24日
二、标的概况
资产属性:车辆
三、转让方情况
1、转让方名称:北 (略) (略)
2、注册地(住所): (略) (略) 裴德镇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局直
3、单位负责人:刘广润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1B6KB9XW
5、经济类型: (略) (国有独资)
四、批准情况
《北 (略) (略) 关于北大营社区公务用车处置的批复》 北大荒牧司文【2023】136号同意公开处置。
五、特别告知:
1、车辆商业保险不随车拍卖,由委托方办理退保手续。
2、车辆登记所有人与委托方不一致:
开瑞牌小型普通客车(黑RD4220)车辆登记所有人: (略) 牡丹江农垦北大营社区管理委员会,为委托方下属单位;
天籁牌小型轿车(黑RA4768)车辆登记所有人:钱俊
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黑RS4879)车辆登记所有人:钱俊
3、个别车辆年检有效期已过,受让人需自行办理补检手续、费用自理。
4、交易成交后,受让人须向委托方交纳5000元车辆过户保证金,成交之日起10日内自行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后,委托方退还保证金。
六、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16700元
2、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成交之日起三日内)
3、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自然人
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若为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3)、 转让标的成交后,交易机构应在受让方已将全部成交价款交至交易机构,且转让方已将交易标的完全转移至受让方,*方于7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支付方式为转账 。
七、交易指南
1、竞价须知: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相关要求(委托人要求竞买人必须全部看样,并出具允许报名手续拍卖人方可为其办理竞买手续),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1:30前,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3、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3000元保证金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5、交易方式:拍卖
6、服务费:
(1)、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八、联系方式
1、标的咨询:0451-*-8001 * 师女士
2、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3、单位地址: (略) 香坊区珠江路29号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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