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081破39号关于变卖位于仪征市韩海路90号仓库内一批设备的公告
2023苏1081破39号关于变卖位于仪征市韩海路90号仓库内一批设备的公告
扬州艾斯 (略) 管理人
关于变 (略) 韩海路90号仓库内一批设备的
公告(第二次)
2023年7月31日, (略) (略) 裁定受理扬州艾斯 (略) 破产清算一案,后指定江苏瀛鎏律师事 (略) 管理人。依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内容,管理人决定 (略) 韩海路90号仓库内一批设备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变卖,相关内容如下:
一、设备情况及看样
(一)不锈钢材质食品生产设备,具体种类、数量以管理人指定范围内现场实物为准。现场仓库内尚有其他设备不在本次变卖范围内,请竞买人务必联系管理人现场看样。
(二)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23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日工作时间),看样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下午3点至4点。联系人张律师,电话*。
二、竞价报名
(一)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须为具备再生资源、废旧金属回收资质的企业,且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提供优质服务。
(二)报名时间、地点
竞买人应当于2024年1月23日16时30分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报名 (略) 江阳西路109号绿地商务广场A座5层江苏瀛鎏律师事务所。为保证竞价程序公平、公正,竞买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管理人不接受竞买人以邮寄、电子信箱、微信等非现场方式报名。
竞买人未按照上述方式报名的,视为未报名。
(三)报名文件
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文件应当包含:1、报价单(附件1);2、承诺书(附件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能够证实已交纳保证金的材料);6、竞买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竞买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文件的,视为未报名。
(四)保证金
竞买人应当于2024年1月23日16时30分前,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名:扬州艾斯 (略) 管理人,账号:8110 5010 1290 2369 090,开户行: (略) 仪征支行)。
竞买人未按照上述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
三、成交规则
管理人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本次变卖是否成交:
(一)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文件为准,报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变卖设备的受让人。若有二位以上竞买人的报价同为最高价的,则以现最高价为基础价,再进行报价,价高者成为受让人。
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竞买人保证金,管理人于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二)受让人应当于收到管理人通知后三日内与管理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附件5),《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变卖成交,保证金自动冲抵转让款;否则,视为受让人自愿放弃受让,且管理人不退还受让人保证金。
四、特别说明
(一)请竞买人详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后报名,一旦报名则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相关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二)受让人须自行负责设备的拆解、搬运、运输等工作,相关费用以及安全责任由受让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考察后再报价。
(三)根据破产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变卖过程中中止或撤回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扬州艾斯 (略) 管理人
2024年1月21日
扬州艾斯 (略) 管理人
关于变 (略) 韩海路90号仓库内一批设备的
公告(第二次)
2023年7月31日, (略) (略) 裁定受理扬州艾斯 (略) 破产清算一案,后指定江苏瀛鎏律师事 (略) 管理人。依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内容,管理人决定 (略) 韩海路90号仓库内一批设备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变卖,相关内容如下:
一、设备情况及看样
(一)不锈钢材质食品生产设备,具体种类、数量以管理人指定范围内现场实物为准。现场仓库内尚有其他设备不在本次变卖范围内,请竞买人务必联系管理人现场看样。
(二)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23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日工作时间),看样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下午3点至4点。联系人张律师,电话*。
二、竞价报名
(一)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须为具备再生资源、废旧金属回收资质的企业,且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提供优质服务。
(二)报名时间、地点
竞买人应当于2024年1月23日16时30分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报名 (略) 江阳西路109号绿地商务广场A座5层江苏瀛鎏律师事务所。为保证竞价程序公平、公正,竞买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管理人不接受竞买人以邮寄、电子信箱、微信等非现场方式报名。
竞买人未按照上述方式报名的,视为未报名。
(三)报名文件
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文件应当包含:1、报价单(附件1);2、承诺书(附件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能够证实已交纳保证金的材料);6、竞买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竞买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文件的,视为未报名。
(四)保证金
竞买人应当于2024年1月23日16时30分前,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名:扬州艾斯 (略) 管理人,账号:8110 5010 1290 2369 090,开户行: (略) 仪征支行)。
竞买人未按照上述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
三、成交规则
管理人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本次变卖是否成交:
(一)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文件为准,报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变卖设备的受让人。若有二位以上竞买人的报价同为最高价的,则以现最高价为基础价,再进行报价,价高者成为受让人。
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竞买人保证金,管理人于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二)受让人应当于收到管理人通知后三日内与管理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附件5),《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变卖成交,保证金自动冲抵转让款;否则,视为受让人自愿放弃受让,且管理人不退还受让人保证金。
四、特别说明
(一)请竞买人详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后报名,一旦报名则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相关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二)受让人须自行负责设备的拆解、搬运、运输等工作,相关费用以及安全责任由受让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考察后再报价。
(三)根据破产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变卖过程中中止或撤回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扬州艾斯 (略) 管理人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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