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魂”“汉海丝魂”商标、版权整体打包转让项目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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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丝魂”“汉海丝魂”商标、版权整体打包转让项目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海丝魂”“汉海丝魂”商标、版权整体转让项目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4 -57

挂牌起始日期

2024/XX/XX

挂牌截止日期

2024/XX/XX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

标的现状

本次转让标的为合浦汤记养生茶品坊的4个商标、1个版权:

(1)商标“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29;

(2)商标“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30 ;

(3)商标“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32 ;

(4)商标“汉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33 ;

(5)版权“海上丝绸之 (略) 形象标志海丝魂”,登记号:国作登字-2019-F-*

2.商标相关内容介绍:

(1)商标“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29

风肠; 肉干; 鱼制食品; 贝壳类动物(非活); 海参(非活); 虾(非活); 腌制蔬菜; 蛋; 牛奶制品; 食用油脂

(2)商标“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30

茶; 茉莉花茶; 糖; 蜂蜜; 月饼; 饺子; 谷类制品; 米; 醋; 料酒

(3)商标“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32

啤酒; 矿泉水(饮料); 纯净水(饮料); 可乐; 水(饮料); 果汁; 无酒精饮料; 蒸馏水(饮料); 豆汁; 蔬菜汁(饮料)

(4)商标“汉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33

青稞酒; 蒸馏饮料; 蜂蜜酒; 米酒; 果酒(含酒精); 葡萄酒; 黄酒; 烧酒;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 白酒

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转让底价(元)

*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合浦汤记养生茶品坊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NJ4757W

注册地: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南安街19号2号铺面

法定代表人:汤斌斌

经济类型:个体工商户

转让方承诺

1.本次知识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 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2.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官费或其他因办理转让需要支付的税金(不包含企业所得税等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皆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1)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递交的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受让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时需向交易所递交以下纸质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合浦

2. 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2)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官费或其他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

交易方式

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XX/XX 至 2024/XX/XX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2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获取交易保证金账户后,在挂牌截止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参与报价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3.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人民币 *万 元整(¥ 20000 )。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在成交价款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交易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次)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 月 日 :00
至2024年 月 日 :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受让方无须支付服务费。

附件下载

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2.证书文件.zip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杨经理 0771-* 汤经理 *

技术支持

报名咨询:覃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 他

监督电话:0771-*(交易所) 0771-*(自治区国资委) 0771-*(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项目名称

“海丝魂”“汉海丝魂”商标、版权整体转让项目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4 -57

挂牌起始日期

2024/XX/XX

挂牌截止日期

2024/XX/XX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

标的现状

本次转让标的为合浦汤记养生茶品坊的4个商标、1个版权:

(1)商标“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29;

(2)商标“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30 ;

(3)商标“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32 ;

(4)商标“汉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33 ;

(5)版权“海上丝绸之 (略) 形象标志海丝魂”,登记号:国作登字-2019-F-*

2.商标相关内容介绍:

(1)商标“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29

风肠; 肉干; 鱼制食品; 贝壳类动物(非活); 海参(非活); 虾(非活); 腌制蔬菜; 蛋; 牛奶制品; 食用油脂

(2)商标“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30

茶; 茉莉花茶; 糖; 蜂蜜; 月饼; 饺子; 谷类制品; 米; 醋; 料酒

(3)商标“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32

啤酒; 矿泉水(饮料); 纯净水(饮料); 可乐; 水(饮料); 果汁; 无酒精饮料; 蒸馏水(饮料); 豆汁; 蔬菜汁(饮料)

(4)商标“汉海丝魂”,注册号:第*号,国际分类:33

青稞酒; 蒸馏饮料; 蜂蜜酒; 米酒; 果酒(含酒精); 葡萄酒; 黄酒; 烧酒;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 白酒

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转让底价(元)

*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合浦汤记养生茶品坊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NJ4757W

注册地: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南安街19号2号铺面

法定代表人:汤斌斌

经济类型:个体工商户

转让方承诺

1.本次知识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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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 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2.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官费或其他因办理转让需要支付的税金(不包含企业所得税等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皆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1)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递交的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受让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时需向交易所递交以下纸质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合浦

2. 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2)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官费或其他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

交易方式

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XX/XX 至 2024/XX/XX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2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获取交易保证金账户后,在挂牌截止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参与报价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3.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人民币 *万 元整(¥ 20000 )。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在成交价款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交易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次)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 月 日 :00
至2024年 月 日 :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受让方无须支付服务费。

附件下载

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2.证书文件.zip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杨经理 0771-* 汤经理 *

技术支持

报名咨询:覃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 他

监督电话:0771-*(交易所) 0771-*(自治区国资委) 0771-*(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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