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2#506号房产再次挂牌转让
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2#506号房产再次挂牌转让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2#506号房产再次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HN2011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 1月2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5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琼山区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酒店及酒店式公寓(含裙楼)2#楼5层506号房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建筑面积(㎡) | 用途 | 权证编号 | ||
1 | (略) 琼山区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2#506号房产 | * | 50 | 150.98 | 产权式酒店/出让 | 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标的情况 | 1.房屋建成年份为2017年, (略) 场化商品房(产权式酒店),毛坯,五居室,框架结构,总共15层。 2.权属清晰,未设立租赁权和抵押权, (略) 查封保全。 详见评估报告:国扬房估字【2023】0006号 | |||||||
特别告知 | 1.该转让房 (略) 财政局评估、拍卖。商品房位 (略) (略) 琼山区滨江街道办事处铁桥社区居委会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酒店及酒店式公寓(含裙楼)2#楼5层506号,用途产权式酒店、户型五居室、套内面积150.9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情況说明》权利人为海 (略) ,但根据《 (略) 产权式酒店客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合同备案号:L*)复印件,证明海口汇博华实业和该房产存在购房交易并进行了备案,现产权人为雷某。 2.该房产从2019年8月开始未缴纳物业费,截止2023年12月4日,尚未缴纳的物业费为16128.82元(1.5元/平方米)。 3.在办理变更手续、接收标的物或是标的物所涉及资产和主张资产权利过程中,依法要求各前手权利人交纳或补交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欠缴的司法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煤气费等各种费用)、滞纳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土地增值税(包括出现二次或多次变更的税、费、滞纳金、利息、土地增值税)等全部由受让方独自承担(最终以税务局核算为准),因此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自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对标的物完成权属变更、权利变更和接管接收标的物或是标的物所涉及资产存在的风险及可能被要求交纳或补交各类款项进行认真细致的评估。 4.房屋以现状转让,竞买方在参与竞价前应对拟转让标的做全面调查了解,在竞买前查看公示的相关合同条款,并自行独立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旦报名参与竞价,都将视同竞买方已实际全面了解拟购标的物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披露的信息),并完全接受和按现状接收房产,无论双方对现状的理解是否一致,实际面积与不动产权证面积是否有差异,均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成交后受让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和抗辩。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元)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 估 基准日 | 2023年12月6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国扬土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财政局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委托书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与海南产权交易所签署电子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计算,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若超过10日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成交后,海南产权交易所向委托方提交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再由 (略) 发函, (略) 下达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自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 (略) 下达裁定(通知)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书文件、现场管理权及实物资产占有权交接(具体标的移交时间以通知为准)。 转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转让方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含保证金,但不含交易服务费),双方解除合同,除此之外,转让方不再另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成交后,转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且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的180日内办理完毕,政策或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过户手续,由双方另行协商延续时间。 5.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6.其他未尽事宜,以《房产交易合同》为准。 | |||||||
标的交割 | 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方式。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50万元,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将剩余价款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琼山区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酒店及酒店式公寓(含裙楼)2#楼5层506号房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5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2月5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的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盖章);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知晓及房屋购买承诺书》、《购房资格码》;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承担(即成交总价的2.5%)。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略) 琼山区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2#506号房产转让 | 2月5日9:00 | 2月6日9:00 | 20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吴先生 * 李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2#506号房产再次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HN2011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 1月2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5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琼山区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酒店及酒店式公寓(含裙楼)2#楼5层506号房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建筑面积(㎡) | 用途 | 权证编号 | ||
1 | (略) 琼山区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2#506号房产 | * | 50 | 150.98 | 产权式酒店/出让 | 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标的情况 | 1.房屋建成年份为2017年, (略) 场化商品房(产权式酒店),毛坯,五居室,框架结构,总共15层。 2.权属清晰,未设立租赁权和抵押权, (略) 查封保全。 详见评估报告:国扬房估字【2023】0006号 | |||||||
特别告知 | 1.该转让房 (略) 财政局评估、拍卖。商品房位 (略) (略) 琼山区滨江街道办事处铁桥社区居委会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酒店及酒店式公寓(含裙楼)2#楼5层506号,用途产权式酒店、户型五居室、套内面积150.9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情況说明》权利人为海 (略) ,但根据《 (略) 产权式酒店客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合同备案号:L*)复印件,证明海口汇博华实业和该房产存在购房交易并进行了备案,现产权人为雷某。 2.该房产从2019年8月开始未缴纳物业费,截止2023年12月4日,尚未缴纳的物业费为16128.82元(1.5元/平方米)。 3.在办理变更手续、接收标的物或是标的物所涉及资产和主张资产权利过程中,依法要求各前手权利人交纳或补交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欠缴的司法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煤气费等各种费用)、滞纳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土地增值税(包括出现二次或多次变更的税、费、滞纳金、利息、土地增值税)等全部由受让方独自承担(最终以税务局核算为准),因此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自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对标的物完成权属变更、权利变更和接管接收标的物或是标的物所涉及资产存在的风险及可能被要求交纳或补交各类款项进行认真细致的评估。 4.房屋以现状转让,竞买方在参与竞价前应对拟转让标的做全面调查了解,在竞买前查看公示的相关合同条款,并自行独立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旦报名参与竞价,都将视同竞买方已实际全面了解拟购标的物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披露的信息),并完全接受和按现状接收房产,无论双方对现状的理解是否一致,实际面积与不动产权证面积是否有差异,均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成交后受让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和抗辩。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元)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 估 基准日 | 2023年12月6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国扬土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财政局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委托书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与海南产权交易所签署电子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计算,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若超过10日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成交后,海南产权交易所向委托方提交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再由 (略) 发函, (略) 下达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自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 (略) 下达裁定(通知)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书文件、现场管理权及实物资产占有权交接(具体标的移交时间以通知为准)。 转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转让方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含保证金,但不含交易服务费),双方解除合同,除此之外,转让方不再另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成交后,转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且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的180日内办理完毕,政策或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过户手续,由双方另行协商延续时间。 5.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6.其他未尽事宜,以《房产交易合同》为准。 | |||||||
标的交割 | 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方式。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50万元,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将剩余价款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琼山区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酒店及酒店式公寓(含裙楼)2#楼5层506号房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5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2月5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的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盖章);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知晓及房屋购买承诺书》、《购房资格码》;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承担(即成交总价的2.5%)。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略) 琼山区滨江路436号响水湾度假公寓2#506号房产转让 | 2月5日9:00 | 2月6日9:00 | 20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吴先生 * 李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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