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人多能性干细胞分化为RPE细胞的方法”等2项专利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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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人多能性干细胞分化为RPE细胞的方法”等2项专利权转让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诱导人多能性干细胞分化为RPE细胞的方法”等2项专利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4-01-22 挂牌截止日 2024-02-04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2
    标的名称 “诱导人多能性干细胞分化为RPE细胞的方法”等2项专利权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诱导人多能性干细胞分化为RPE细胞的方法 ZL*.8 2018-07-16 2021-09-03 2038-07-16
    2 体外诱导人胚胎干细胞分化为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的方法 ZL*.6 2015-10-22 2020-04-07 2035-10-22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4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包含两项专利。

    专利一涉及一种诱导人多能性干细胞分化为RPE细胞的方法,本发明利用抑制剂将人多能性干细胞诱导分化为神经前体细胞:利用Shh、IGF1、EGF 生长因子,激活ERK1/2、JNK、Sonic hedgehog 信号通路后,细胞呈神经上皮样,然后添加ActivinA和Chir99021分别激活TGFβ和 Wnt信号通路,将神经上皮细胞诱导分化成视网膜前体细胞:视网膜前体细胞继续贴壁培养得到处于幼稚状态的 RPE细胞。本

    发明还研究幼稚 RPE 细胞用于治疗视网膜变性疾病。专利二涉及一种体外诱导人胚胎干细胞分化为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的方法,属于生物技术领域。本发明诱导分化经过一次传代可获得纯的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


    技术效果与指标 本项目包含两项专利。 专利一利用 Shh、IGF1、EGF 生长因子,激活ERK1/2、JNK、Sonic hedgehog信号通路后,细胞呈神经上皮样,然后添加ActivinA和 Chir99021分别激活TGFβ和Wnt信号通路,将神经上皮细胞诱导分化成视网膜前体细胞;视网膜前体细胞继续贴壁培养得到处于幼稚状态的 RPE 细胞。 专利二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缩短了人胚胎于细胞向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分化的时间。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本项目包含两项专利。 专利一的发明明确了分化过程中的细胞的状态以及分化过程需要添加的信号通路激活或抑制剂,极大的提高了分化效率和缩短了分化周期;移植RPE植片治疗和RPE细胞悬液治疗是目前主流的两种视网膜下腔移植的RPE状态。前者RPE植片准备周期长,植片材料的生物相容性以及临床移植的技术都是其有待解决的问题和难点,难以满足临床上普及治疗的趋势。成熟RPE 细胞悬液移植的细胞活力问题等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本发明中,利用分化得到的幼稚 RPE细胞悬液,直接注射移植到视网膜下腔,解决了RPE活力和移植效果问题。 专利二的发明通过添加一定的小分子组合刺激,定向诱导人胚胎干细胞向 RPE方向分化,本发明方法大大缩短了RPE细胞分化的时间,本发明分化时间为8周左右。而常规的自主分化的方法向多种方向分化,不仅分化时间长,目的细胞得率也低。本发明方法提高了hESCS向RPE分化的纯度,经过6-8周的分化,经过一次传代可获得将近100%的RPE细胞。在常规的自主分化方法中,只有少部分细胞分化为 RPE 细胞,因而需要人工挑选的方法将黑色的RPE细胞从混合的细胞分离并扩增。本发明定向的将全部细胞向RPE分化,最终得到100%的RPE细胞,不需要机械分离。本发明方法简单,可重复性强,细胞率高,本发明为人胚胎干细胞定向诱导分化为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提供指导和新的途径。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同济大学临床视觉科学研究组徐国彤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研究方向:1.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网病)治疗药物研发;2.视网膜变性的干细胞治疗;3.白内障的药物治疗;4.眼科遗传病分子诊断和基因治疗研究。
    技术负责人姓名 徐国彤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ttp://**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徐国彤教授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之后先后获得美国北德克萨斯大学药理学博士和中 (略) (略) 医学(眼科)博士。 (略) 教授、眼科研究所所长、华东干细胞库/ (略) 干细胞库主任、附属 (略) 转化中心首席研究员。承担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略) (略) 多项重要科研项目,包括两次作为首席科学家承担973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干细胞资源库与干细胞研究关键技术平台”及“干细胞治疗视网膜变性疾病的基础及临床转化研究”项目。在EP0治疗糖尿病视网膜变性及成体干细胞干预视网膜变性领域做出了系统性研究和重要贡献。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同济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四平路1239号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66.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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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附件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诱导人多能性干细胞分化为RPE细胞的方法”等2项专利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4-01-22 挂牌截止日 2024-02-04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2
    标的名称 “诱导人多能性干细胞分化为RPE细胞的方法”等2项专利权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诱导人多能性干细胞分化为RPE细胞的方法 ZL*.8 2018-07-16 2021-09-03 2038-07-16
    2 体外诱导人胚胎干细胞分化为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的方法 ZL*.6 2015-10-22 2020-04-07 2035-10-22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4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包含两项专利。

    专利一涉及一种诱导人多能性干细胞分化为RPE细胞的方法,本发明利用抑制剂将人多能性干细胞诱导分化为神经前体细胞:利用Shh、IGF1、EGF 生长因子,激活ERK1/2、JNK、Sonic hedgehog 信号通路后,细胞呈神经上皮样,然后添加ActivinA和Chir99021分别激活TGFβ和 Wnt信号通路,将神经上皮细胞诱导分化成视网膜前体细胞:视网膜前体细胞继续贴壁培养得到处于幼稚状态的 RPE细胞。本

    发明还研究幼稚 RPE 细胞用于治疗视网膜变性疾病。专利二涉及一种体外诱导人胚胎干细胞分化为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的方法,属于生物技术领域。本发明诱导分化经过一次传代可获得纯的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


    技术效果与指标 本项目包含两项专利。 专利一利用 Shh、IGF1、EGF 生长因子,激活ERK1/2、JNK、Sonic hedgehog信号通路后,细胞呈神经上皮样,然后添加ActivinA和 Chir99021分别激活TGFβ和Wnt信号通路,将神经上皮细胞诱导分化成视网膜前体细胞;视网膜前体细胞继续贴壁培养得到处于幼稚状态的 RPE 细胞。 专利二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缩短了人胚胎于细胞向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分化的时间。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本项目包含两项专利。 专利一的发明明确了分化过程中的细胞的状态以及分化过程需要添加的信号通路激活或抑制剂,极大的提高了分化效率和缩短了分化周期;移植RPE植片治疗和RPE细胞悬液治疗是目前主流的两种视网膜下腔移植的RPE状态。前者RPE植片准备周期长,植片材料的生物相容性以及临床移植的技术都是其有待解决的问题和难点,难以满足临床上普及治疗的趋势。成熟RPE 细胞悬液移植的细胞活力问题等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本发明中,利用分化得到的幼稚 RPE细胞悬液,直接注射移植到视网膜下腔,解决了RPE活力和移植效果问题。 专利二的发明通过添加一定的小分子组合刺激,定向诱导人胚胎干细胞向 RPE方向分化,本发明方法大大缩短了RPE细胞分化的时间,本发明分化时间为8周左右。而常规的自主分化的方法向多种方向分化,不仅分化时间长,目的细胞得率也低。本发明方法提高了hESCS向RPE分化的纯度,经过6-8周的分化,经过一次传代可获得将近100%的RPE细胞。在常规的自主分化方法中,只有少部分细胞分化为 RPE 细胞,因而需要人工挑选的方法将黑色的RPE细胞从混合的细胞分离并扩增。本发明定向的将全部细胞向RPE分化,最终得到100%的RPE细胞,不需要机械分离。本发明方法简单,可重复性强,细胞率高,本发明为人胚胎干细胞定向诱导分化为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提供指导和新的途径。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同济大学临床视觉科学研究组徐国彤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研究方向:1.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网病)治疗药物研发;2.视网膜变性的干细胞治疗;3.白内障的药物治疗;4.眼科遗传病分子诊断和基因治疗研究。
    技术负责人姓名 徐国彤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ttp://**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徐国彤教授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之后先后获得美国北德克萨斯大学药理学博士和中 (略) (略) 医学(眼科)博士。 (略) 教授、眼科研究所所长、华东干细胞库/ (略) 干细胞库主任、附属 (略) 转化中心首席研究员。承担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略) (略) 多项重要科研项目,包括两次作为首席科学家承担973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干细胞资源库与干细胞研究关键技术平台”及“干细胞治疗视网膜变性疾病的基础及临床转化研究”项目。在EP0治疗糖尿病视网膜变性及成体干细胞干预视网膜变性领域做出了系统性研究和重要贡献。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同济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四平路1239号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66.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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