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房山区怡和北路5号院14号楼5层507号房屋建筑面积82.86㎡现状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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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房山区怡和北路5号院14号楼5层507号房屋建筑面积82.86㎡现状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 卖 公 告

(略) 凌 (略) 将于2024年2月24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房山区怡 (略) 14号楼5层507号房屋(建筑面积82.86㎡)现状拍卖

参考价:*.5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示:

1.评估价值为网络询价所得,房屋规划用途为商务办公,此房屋为韩杰购买的登记在北京 (略) 名下。

2.此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图片展示内容仅供参考。

3.请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务必认真研究查看并了解所竞买标的物的现状、物业等相关费用拖欠情况等实际情况。

4. 此房屋为商办类房产,竞买人 (略) 相关部门对于商办类项目交易的相关规定,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请自行了解符合条件后参与竞买,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后附京建发[2017]第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

京建发[2017]第112号

  为进 (略) 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公告如下: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 (略) 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七、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 (略) 所有项目暂停授信。
  九、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 (略)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公告不符的,按本公告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17年3月26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购买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4年2月23日17时止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41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 (略) 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特别提醒: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被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房管、税务等相关部门详细咨询房产限购、过户、办理证照、税费等相关政策,其中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具体标准请咨询相关部门。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个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案件当事人等免交保证金人员需在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 (略) 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提交造成不能竞买的责任自负。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凌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2月29日10 (略) 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户 名: (略) 凌 (略)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解放路支行

账 号:*

重要提示: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16-*、*
监督电话:0416-*/ (略) 凌 (略) 监察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网址: http://**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略) 凌 (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凌河区, (略) ,房山区,锦州


拍 卖 公 告

(略) 凌 (略) 将于2024年2月24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房山区怡 (略) 14号楼5层507号房屋(建筑面积82.86㎡)现状拍卖

参考价:*.5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示:

1.评估价值为网络询价所得,房屋规划用途为商务办公,此房屋为韩杰购买的登记在北京 (略) 名下。

2.此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图片展示内容仅供参考。

3.请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务必认真研究查看并了解所竞买标的物的现状、物业等相关费用拖欠情况等实际情况。

4. 此房屋为商办类房产,竞买人 (略) 相关部门对于商办类项目交易的相关规定,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请自行了解符合条件后参与竞买,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后附京建发[2017]第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

京建发[2017]第112号

  为进 (略) 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公告如下: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 (略) 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七、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 (略) 所有项目暂停授信。
  九、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 (略)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公告不符的,按本公告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17年3月26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购买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4年2月23日17时止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41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 (略) 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特别提醒: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被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房管、税务等相关部门详细咨询房产限购、过户、办理证照、税费等相关政策,其中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具体标准请咨询相关部门。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个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案件当事人等免交保证金人员需在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 (略) 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提交造成不能竞买的责任自负。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凌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2月29日10 (略) 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户 名: (略) 凌 (略)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解放路支行

账 号:*

重要提示: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16-*、*
监督电话:0416-*/ (略) 凌 (略) 监察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网址: http://**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略) 凌 (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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