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医院便民商店出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医院便民商店出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便民商店出租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23日 14:0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戈女士022-* |
项目概况
便民商店出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4-TJNH-ZF007
项目名称:便民商店出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最低限价):39146元(人民币)
便民商店位置 (略) 营养食堂一楼,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33平方米,对外招租,租赁租期为一年;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12号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预留;”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谈判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现场发售。(2)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供应商将便民商店出租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4-TJNH-ZF007)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63.com报名,并致电022-*-801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2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
联系方式:戈女士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女士
电 话: 02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便民商店出租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23日 14:0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戈女士022-* |
项目概况
便民商店出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4-TJNH-ZF007
项目名称:便民商店出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最低限价):39146元(人民币)
便民商店位置 (略) 营养食堂一楼,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33平方米,对外招租,租赁租期为一年;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12号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预留;”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谈判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现场发售。(2)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供应商将便民商店出租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4-TJNH-ZF007)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63.com报名,并致电022-*-801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2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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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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