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1-3层商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合计㎡,土地使用权面积㎡、其他地上建筑物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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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1-3层商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合计㎡,土地使用权面积㎡、其他地上建筑物变卖

变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2月8日10时至2024年4月8日10时(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http://**,户名: (略) (略) )进5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1-3层商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556.47㎡,土地使用权面积1421.19㎡)、其他地上建筑物(未办证部分建筑面积:1364.61㎡)。

序号

估价项目名称

证载用途

建筑面积

(㎡)

所在楼层

备注

1

(略) (略) 所有 (略) 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1-3层商业用房

商用

570.30

1层

已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金房权证2003字第0173初号)

商用

621.55

2层

商用

364.62

3层

合计

——

1,556.47

——

序号

项目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

总层数

备注

2

北幢加建部分

混合

371.26

3层

尚未进行房屋所有权权属登记

3

阳光棚(含玻璃房)

阳光棚/玻璃房

596.11

1层

4

彩钢房

彩钢房

206.84

2层

5

西南角配套用房

砖墙+彩钢顶

190.4

2层

合计

1,364.61

——

——

总计

2,921.08

——

——

空间范围:拍卖 (略) (略) 所有 (略) 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1-3层商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556.47㎡,土地使用权面积1421.19㎡)及其他地上建筑物(未办证部分建筑面积:1364.61㎡)。所在项目四至为:东临河雅路、西临中国石油加油站、南临延安路、北临民宅。

财产范围:包括房屋及整宗土地使用权、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但不包括地下资源、 (略) 场公用设施。

  1. 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名称: (略) (略) (略) 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1-3层商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556.47㎡)及其他地上建筑物(未办证部分建筑面积:1364.61㎡);

    坐落: (略) 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

    规模:根据《房屋所有权证》(金房权证2003字第0173初号),拍卖对象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556.47平方米(其中1层570.30平方米,2层621.55平方米,3层364.62平方米),未办证部分建筑面积为1364.61㎡,建筑面积合计2921.08㎡.

    用途:根据《房屋所有权证》(金房权证2003字第0173初号),拍卖对象证载设计用途为商用;

    权属:房屋所有权人: (略) (略) 。

    其他:本次拍卖对象包括南、北两幢三层楼、阳光棚(含玻璃房)、彩钢房、西南角配套用房。其中南北两幢三层楼总层数为3层,北幢三层楼紧临河雅路,南幢三层楼位于延安路与河雅路西北侧,总层数为3层;阳光棚(含玻璃房)、彩钢房、西南角配套 (略) 内,阳光棚依建筑物外墙而建;彩钢房及西南角配套用房总层数均为2层。

  2. 土地基本状况

    宗地四至为:东临河雅路、西临中国石油加油站、南临延安路、北临民宅。

    土地形状:形状较规则。

    地形地貌:平地。地势与相邻土地一致。自然排水状况较好。洪水淹没可能性小。

    地类(用途):综合用地。

    终止日期:2053年12月15日。

    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七通”(具备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供热基础设施条件),红线内“六通”(已完成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信、供热(自供暖)基础设施建设)。

    该宗地为熟地,已完成开发建设,场地平整,土壤未受过污染,属于良好工程建筑区域,地质条件较好,稳定性较强。能够满足建筑物按照证载用途使用。

  3. 建筑物基本状况

    拍卖 (略) 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1-3层商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556.47㎡)及其他地上建筑物(未办证部分建筑面积:1364.61㎡),建筑面积合计2921.08㎡.本次拍卖对象包括南、北两幢三层楼、阳光棚(含玻璃房)、彩钢房、西南角配套用房。其中南幢三层楼、北幢三层楼局部现已进行权属登记,建成年代约为2003年,其余地上建筑物均为后期加建。经我公司估价师现场勘查并向相关当事人核实,南幢三层楼一层局部现由“甘肃沃利化工”承租使用;其余部分一层及二、三层均由“雷纳宾馆”经营使用;北幢三层楼一层现由“西驰汽车服务中心”承租使用;二、三层均为“雷纳宾馆”客房;其余地上建 (略) 内,经南北两幢三层楼中间 (略) 内,详见《建筑物基本状况一览表》。

建筑物基本状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物状况

1

南幢三层楼

证载建筑结构为一层框架,二、三层砖混,该楼总层数为3层,外墙涂料粉刷,配套一部安全通道,院内加装外挂钢制楼梯。其中一层局部由“甘肃沃利化工”承租使用,其余部分均由“雷纳宾馆”经营使用;由于被申请方原因,室内1层未进入;室内2层及3层均为宾馆客房,走廊内地面铺地毯,墙面贴壁纸,石膏吊顶;该楼与北幢三层楼2层、3层经空中连廊连通使用,整体用作宾馆客房;客房内地面铺地毯,墙面贴壁纸,石膏吊顶;并配套卫生间,地砖地面,墙面砖到顶,铝扣板吊顶;公共通道配套消火栓,室内分户木门。

2

北幢三层楼

证载总层数共二层,建筑结构为一层框架,二层砖混,现实际总层数为3层,局部为后期加建;外墙涂料粉刷,配套一部安全通道。其中一层现由“西驰汽车服务中心”承租使用;二、三层均为“雷纳宾馆”客房;室内2层及3层均为宾馆客房,走廊内地面铺地毯,墙面贴壁纸,石膏吊顶;该楼与南幢三层楼2层、3层经空中连廊连通使用,整体用作宾馆客房;客房内地面铺地毯,墙面贴壁纸,石膏吊顶;并配套卫生间,地砖地面,墙面砖到顶,铝扣板吊顶;公共通道配套消火栓,室内分户木门。

3

阳光棚(含玻璃房)

(略) 内,为后期加建,建筑结构为钢架结构阳光棚,依周围建筑物外墙而建,棚内建有两间玻璃房,室内木地板地面,墙面贴壁纸,石膏吊顶。

4

彩钢房

(略) 内,为后期加建,建筑结构为彩钢房,总层数共2层,经外挂钢制楼梯可达2层。

5

西南角配套用房

(略) 内,为后期加建,建筑结构为砖墙+彩钢顶,围护结构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由于被申请方原因,室内未进入,经被申请方告知,室内一层为库房,二层为洗衣房、卫生间及洗澡间等。

至价值时点,经我公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查勘,本次评估所涉加建部分均由权利人在其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根据自身需求修建,按现状利用条件可持续利用,权利人明确。估价委托人及双方当事人均未能提供该部分建筑物的相关批建手续及规划资料,亦未能提供该部分建筑物结构、面积等相关信息。经我公司向委托方征求意见, (略) 实测数据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所涉宗地内房屋加建部分的建筑物结构、 (略) 估价师现场勘查及实际测量为准。该数据仅在本报告中使用,后期均以相关权属部门登记为准。

房屋基础无沉降,承重结构部件及非承重部件基本完好,门窗及五金配件部分基本完好,外粉刷少量剥落,未见有明显影响质量安全的问题,功能使用基本正常,目前维护状况较好,属于基本完好房。拍卖对象整体空间利用率较高,室内布局相对合理,基本满足其按照证载用途使用。

房权证号:金房权证2003字第0173初号;房屋所有权人: (略) (略) ;房屋坐落: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丘(地)号:24;产别:有限;结构:框架;房屋总层数:3;所在层数:1;建筑面积(平方米):570.3;设计用途:商用;结构:砖混;房屋总层数:3;所在层数:2-3;建筑面积(平方米):986.17;设计用途:商用;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拍卖对象所占用的整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产权证号:金国用(2013)第0245号;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座落:宝品里延安路与河雅路西北侧;地号:*7000;图号:47.0-49.0;地类(用途):综合用地;取得价格:/;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3年12月15日;使用权面积:1421.19M2;独用面积:1421.19M2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 (略)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调查,拍卖对象现已抵押,存在抵押权;部分已出租,存在租赁权;除此之外其他他项权利状况未知。

评估价:*元;变卖价:*元;保证金: *元;增价幅度:5000元。

竞买人需向有关部门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具备当地购房资格,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否则由其自行承担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请竞买人自行前往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看样,有 (略) 执行法官联系,执行法官确定看样时间组织统一看样,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中一方无法联系或不予缴纳的,由另一方暂时负担、先行垫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48 (略)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3 (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黄河家园支行,账号*1759(大额行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三、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931-*。

(略) (略) 监督电话:0931—*。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 *。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信息也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变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2月8日10时至2024年4月8日10时(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http://**,户名: (略) (略) )进5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1-3层商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556.47㎡,土地使用权面积1421.19㎡)、其他地上建筑物(未办证部分建筑面积:1364.61㎡)。

序号

估价项目名称

证载用途

建筑面积

(㎡)

所在楼层

备注

1

(略) (略) 所有 (略) 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1-3层商业用房

商用

570.30

1层

已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金房权证2003字第0173初号)

商用

621.55

2层

商用

364.62

3层

合计

——

1,556.47

——

序号

项目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

总层数

备注

2

北幢加建部分

混合

371.26

3层

尚未进行房屋所有权权属登记

3

阳光棚(含玻璃房)

阳光棚/玻璃房

596.11

1层

4

彩钢房

彩钢房

206.84

2层

5

西南角配套用房

砖墙+彩钢顶

190.4

2层

合计

1,364.61

——

——

总计

2,921.08

——

——

空间范围:拍卖 (略) (略) 所有 (略) 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1-3层商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556.47㎡,土地使用权面积1421.19㎡)及其他地上建筑物(未办证部分建筑面积:1364.61㎡)。所在项目四至为:东临河雅路、西临中国石油加油站、南临延安路、北临民宅。

财产范围:包括房屋及整宗土地使用权、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但不包括地下资源、 (略) 场公用设施。

  1. 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名称: (略) (略) (略) 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1-3层商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556.47㎡)及其他地上建筑物(未办证部分建筑面积:1364.61㎡);

    坐落: (略) 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

    规模:根据《房屋所有权证》(金房权证2003字第0173初号),拍卖对象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556.47平方米(其中1层570.30平方米,2层621.55平方米,3层364.62平方米),未办证部分建筑面积为1364.61㎡,建筑面积合计2921.08㎡.

    用途:根据《房屋所有权证》(金房权证2003字第0173初号),拍卖对象证载设计用途为商用;

    权属:房屋所有权人: (略) (略) 。

    其他:本次拍卖对象包括南、北两幢三层楼、阳光棚(含玻璃房)、彩钢房、西南角配套用房。其中南北两幢三层楼总层数为3层,北幢三层楼紧临河雅路,南幢三层楼位于延安路与河雅路西北侧,总层数为3层;阳光棚(含玻璃房)、彩钢房、西南角配套 (略) 内,阳光棚依建筑物外墙而建;彩钢房及西南角配套用房总层数均为2层。

  2. 土地基本状况

    宗地四至为:东临河雅路、西临中国石油加油站、南临延安路、北临民宅。

    土地形状:形状较规则。

    地形地貌:平地。地势与相邻土地一致。自然排水状况较好。洪水淹没可能性小。

    地类(用途):综合用地。

    终止日期:2053年12月15日。

    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七通”(具备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供热基础设施条件),红线内“六通”(已完成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信、供热(自供暖)基础设施建设)。

    该宗地为熟地,已完成开发建设,场地平整,土壤未受过污染,属于良好工程建筑区域,地质条件较好,稳定性较强。能够满足建筑物按照证载用途使用。

  3. 建筑物基本状况

    拍卖 (略) 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实地为河雅路79号)1-3层商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556.47㎡)及其他地上建筑物(未办证部分建筑面积:1364.61㎡),建筑面积合计2921.08㎡.本次拍卖对象包括南、北两幢三层楼、阳光棚(含玻璃房)、彩钢房、西南角配套用房。其中南幢三层楼、北幢三层楼局部现已进行权属登记,建成年代约为2003年,其余地上建筑物均为后期加建。经我公司估价师现场勘查并向相关当事人核实,南幢三层楼一层局部现由“甘肃沃利化工”承租使用;其余部分一层及二、三层均由“雷纳宾馆”经营使用;北幢三层楼一层现由“西驰汽车服务中心”承租使用;二、三层均为“雷纳宾馆”客房;其余地上建 (略) 内,经南北两幢三层楼中间 (略) 内,详见《建筑物基本状况一览表》。

建筑物基本状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物状况

1

南幢三层楼

证载建筑结构为一层框架,二、三层砖混,该楼总层数为3层,外墙涂料粉刷,配套一部安全通道,院内加装外挂钢制楼梯。其中一层局部由“甘肃沃利化工”承租使用,其余部分均由“雷纳宾馆”经营使用;由于被申请方原因,室内1层未进入;室内2层及3层均为宾馆客房,走廊内地面铺地毯,墙面贴壁纸,石膏吊顶;该楼与北幢三层楼2层、3层经空中连廊连通使用,整体用作宾馆客房;客房内地面铺地毯,墙面贴壁纸,石膏吊顶;并配套卫生间,地砖地面,墙面砖到顶,铝扣板吊顶;公共通道配套消火栓,室内分户木门。

2

北幢三层楼

证载总层数共二层,建筑结构为一层框架,二层砖混,现实际总层数为3层,局部为后期加建;外墙涂料粉刷,配套一部安全通道。其中一层现由“西驰汽车服务中心”承租使用;二、三层均为“雷纳宾馆”客房;室内2层及3层均为宾馆客房,走廊内地面铺地毯,墙面贴壁纸,石膏吊顶;该楼与南幢三层楼2层、3层经空中连廊连通使用,整体用作宾馆客房;客房内地面铺地毯,墙面贴壁纸,石膏吊顶;并配套卫生间,地砖地面,墙面砖到顶,铝扣板吊顶;公共通道配套消火栓,室内分户木门。

3

阳光棚(含玻璃房)

(略) 内,为后期加建,建筑结构为钢架结构阳光棚,依周围建筑物外墙而建,棚内建有两间玻璃房,室内木地板地面,墙面贴壁纸,石膏吊顶。

4

彩钢房

(略) 内,为后期加建,建筑结构为彩钢房,总层数共2层,经外挂钢制楼梯可达2层。

5

西南角配套用房

(略) 内,为后期加建,建筑结构为砖墙+彩钢顶,围护结构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由于被申请方原因,室内未进入,经被申请方告知,室内一层为库房,二层为洗衣房、卫生间及洗澡间等。

至价值时点,经我公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查勘,本次评估所涉加建部分均由权利人在其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根据自身需求修建,按现状利用条件可持续利用,权利人明确。估价委托人及双方当事人均未能提供该部分建筑物的相关批建手续及规划资料,亦未能提供该部分建筑物结构、面积等相关信息。经我公司向委托方征求意见, (略) 实测数据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所涉宗地内房屋加建部分的建筑物结构、 (略) 估价师现场勘查及实际测量为准。该数据仅在本报告中使用,后期均以相关权属部门登记为准。

房屋基础无沉降,承重结构部件及非承重部件基本完好,门窗及五金配件部分基本完好,外粉刷少量剥落,未见有明显影响质量安全的问题,功能使用基本正常,目前维护状况较好,属于基本完好房。拍卖对象整体空间利用率较高,室内布局相对合理,基本满足其按照证载用途使用。

房权证号:金房权证2003字第0173初号;房屋所有权人: (略) (略) ;房屋坐落:金川区延安路北侧河雅路西侧;丘(地)号:24;产别:有限;结构:框架;房屋总层数:3;所在层数:1;建筑面积(平方米):570.3;设计用途:商用;结构:砖混;房屋总层数:3;所在层数:2-3;建筑面积(平方米):986.17;设计用途:商用;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拍卖对象所占用的整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产权证号:金国用(2013)第0245号;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座落:宝品里延安路与河雅路西北侧;地号:*7000;图号:47.0-49.0;地类(用途):综合用地;取得价格:/;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3年12月15日;使用权面积:1421.19M2;独用面积:1421.19M2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 (略)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调查,拍卖对象现已抵押,存在抵押权;部分已出租,存在租赁权;除此之外其他他项权利状况未知。

评估价:*元;变卖价:*元;保证金: *元;增价幅度:5000元。

竞买人需向有关部门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具备当地购房资格,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否则由其自行承担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请竞买人自行前往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看样,有 (略) 执行法官联系,执行法官确定看样时间组织统一看样,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中一方无法联系或不予缴纳的,由另一方暂时负担、先行垫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48 (略)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3 (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黄河家园支行,账号*1759(大额行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三、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931-*。

(略) (略) 监督电话:0931—*。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 *。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信息也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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