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固定资产转让
一批固定资产转让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标的:一批固定资产。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看样时应签署《现场看样确认书》,《一批固定资产清单》(附表)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存放地:中央储备 (略) 厂区内。
2、挂牌价(转让底价):1.7601万元(含税)。
二、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可能存在零部件缺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标的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
2、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签署《现场看样确认书》(一式三份,一份作为报名竞买的必备文件,另两份作为资产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对标的的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企业竞买人(看样人)委托他人看样的应提供的授权委托书。
3、竞买人须前往查看转让标的现状并熟知可能承担的潜在风险。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经充分了解上述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和品质,并愿意承担由于对转让标的现状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可能引起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 (略) 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办公场所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2、本项目《一批固定资产清单》仅供参考,具体转让标的的品质和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及其零部件、附件的性质、状态、数量、质量)以转让标的现场实物为准,不对转让标的进行清点、测量、称重,《一批固定资产清单》仅供参考,不以《一批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核对依据。转让方不保证资产质量,不保证资产性能,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
3、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六、竞买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7时。
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3、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0.34万元。
(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略) 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 (略) 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买人资格。
(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租人的账户。竞租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领取竞价文件
(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6、特别提示:转让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七、公告期限: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5日。
八、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2月6日9 时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91-*、*。监督电话:0591-*
地址: (略) 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表:一批固定资产清单
一批固定资产清单 | ||||||||||||||||||||||||||||||||||||||||||||||||||||||||||||||||||||||||||||||||||||||||||||||||||||
1、具体转让标的的品质和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及其零部件、附件的性质、状态、数量、质量)以转让标的现场实物为准,不对转让标的进行清点、测量、称重,《一批固定资产清单》仅供参考,不以《一批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核对依据。2、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签署《现场看样确认书》(一式三份,一份作为报名竞买的必备文件,另两份作为资产转让合同的附件)。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标的:一批固定资产。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看样时应签署《现场看样确认书》,《一批固定资产清单》(附表)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存放地:中央储备 (略) 厂区内。
2、挂牌价(转让底价):1.7601万元(含税)。
二、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可能存在零部件缺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标的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
2、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签署《现场看样确认书》(一式三份,一份作为报名竞买的必备文件,另两份作为资产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对标的的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企业竞买人(看样人)委托他人看样的应提供的授权委托书。
3、竞买人须前往查看转让标的现状并熟知可能承担的潜在风险。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经充分了解上述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和品质,并愿意承担由于对转让标的现状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可能引起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 (略) 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办公场所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2、本项目《一批固定资产清单》仅供参考,具体转让标的的品质和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及其零部件、附件的性质、状态、数量、质量)以转让标的现场实物为准,不对转让标的进行清点、测量、称重,《一批固定资产清单》仅供参考,不以《一批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核对依据。转让方不保证资产质量,不保证资产性能,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
3、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六、竞买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7时。
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3、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0.34万元。
(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略) 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 (略) 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买人资格。
(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租人的账户。竞租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领取竞价文件
(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6、特别提示:转让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七、公告期限: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5日。
八、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2月6日9 时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91-*、*。监督电话:0591-*
地址: (略) 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表:一批固定资产清单
一批固定资产清单 | ||||||||||||||||||||||||||||||||||||||||||||||||||||||||||||||||||||||||||||||||||||||||||||||||||||
1、具体转让标的的品质和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及其零部件、附件的性质、状态、数量、质量)以转让标的现场实物为准,不对转让标的进行清点、测量、称重,《一批固定资产清单》仅供参考,不以《一批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核对依据。2、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签署《现场看样确认书》(一式三份,一份作为报名竞买的必备文件,另两份作为资产转让合同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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