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V1.0”等5项软件著作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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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V1.0”等5项软件著作权转让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V1.0”等5项软件著作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4-01-25 挂牌截止日 2024-02-07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5
    标的名称 “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V1.0”等5项软件著作权
    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
    标的权证类型 计算机软件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 V1.0 2020SR* 2020-05-04 2020-11-02
    2 区块链跨链操作系统 V1.0 2020SR* 2020-11-05 2020-12-31
    3 DataAce数据安全管理平台V1.0 2023SR* 2022-10-10 2023-03-21
    4 DataAce大数据统一开发平台V1.0 2023SR* 2022-09-01 2023-01-13
    5 DataAce数据资产管理平台V1.0 2023SR* 2020-09-25 2023-07-05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
    项目阶段 试生产
    技术成熟度(TRL) TRL5 分系统的可用性显著提高。部件集成已考虑到现实因素,在模拟环境中得到验证。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围绕大数据、区块链的热点应用方向开展技术研发,形成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 V1.0、区块链跨链操作系统 V1.0、DataAce数据安全管理平台V1.0、DataAce大数据统一开发平台V1.0、DataAce数据资产管理平台V1.0,共计五项具有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产品,能够支撑用户在区块链跨链应用、数据资产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技术效果与指标 1、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V1.0 本平台具备数据目录、数据登记上链、数据变更管理、数据授权使用以及相关系统管理等功能。该系统基于区块链平台进行构建,基于Spring、Vue等开发框架。通过数据资产上链,并利用区块链的可信、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保障数据传输和共享安全,实现数据共享、数据价值最大化利用。 2、区块链跨链操作系统V1.0 系统提供跨链浏览器作为用户访问界面,跨链浏览器由首页、跨链记录、区块链浏览器、跨链资源管理等模块组成。系统后台程序分为适配器管理模块、网关管理模块、注册中心模块、跨链资源管理模块等。用户能够通过跨链浏览器快速地了解跨链网络的总体运行情况,以及浏览和查询跨链网络的所有信息,系统后台提供所有的数据调用、转发等能力。本系统基于Java、Go进行相关后端模块的开发,基于Vue.js开展了用户访问界面的开发,并针对数据并发访问场景及进行了高性能的处理能力设计。 3、DataAce数据安全管理平台V1.0 平台采用前后端分离的模式,前端界面使用Vue.js以及Element-ui实现可视化效果展示。后端使用JAVA语言和SpringBoot框架实现相应模块的逻辑功能,数据库使用mybatis映射对象和数据,提高代码的健壮性。 4、DataAce大数据统一开发平台V1.0 平台后端使用JAVA语言和SpringCloud实现相应模块的逻辑功能,嵌入Python开发语言的工具,可自主编辑、修改以及运行Python脚本。前端采用VUE框架,增加了界面的友好度和美观度。 5、DataAce数据资产管理平台V1.0 平台通过数据资产概览,概要性展示数据资产的数量、分类等情况,数据资产目录用来记录和管理数据资产的信息要素。通过数据资产的识别、确权、应用、盘点、变更和处置等功能实现对核心管理活动的信息化支持,从而实现对数据资产的生存周期管理以数据资产的保值增值。平台后端采用springboot框架和java语言实现API接口,数据库采用mybits映射,前端利用web多进程任务处理等技术实现跨平台桌面应用,使用模板技术生产静态的页面文件。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1、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V1.0 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大数据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新要素、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和治理现代化的新动力。数据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合理利用大数据能够获得较大商机。为了进一步挖掘数据的价值,发挥数据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促进数据的流通和交换,建立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共享平台是有必要的。 2、区块链跨链操作系统V1.0 该系统实现了异构区块链或独立区块链之间的跨链数据交互与跨链资源调用等功能。系统将不同种类的区块链中的资源统一定义为跨链资源,由适配器模块统一封装。同一网络环境下的适配器将组成一个跨链网络,并由跨链网关进行统一代理。不同的跨链网关之间通过跨链注册中心互相获取连接配置,并通过网络路由进行通信。用户可以通过调用任一网关下的跨链资源调用接口访问跨链平台中的任意区块链并获取返回结果。 3、DataAce数据安全管理平台V1.0 DataAce数据安全管理平台旨在推进数据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和共享流通,保障数据安全底线红线。平台提供数据源管理、敏感规则库、敏感词数据发现、敏感信息库、数据分类分级、数据脱敏、数据安全共享、安全配置等功能。通过平台,可面向政务、政法、金融、制造、互联网、医疗、能源等具有数据资产的行业企业,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设计实施,落实定级定类并持续管理,对敏感数据进行定义、识别与脱敏,保证数据在共享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控、隐私保护。 4、DataAce大数据统一开发平台V1.0 DataAce大数据统一开发平台面向组织的数据科学家、数据分析师、数据开发工程师、业务人员等,提供协同的数据处理和应用开发功能及开发环境。平台为组织业务运营提供平台与技术支撑,通过对业务数据进行归纳、清洗、整合来实现数据治理,为数据应用奠定数据基础,通过算法和方法论,将数据不断组合和拆分,挖掘不同类别数据之间的潜在联系,并利用可视化工具和文字描述进行展示。 5、DataAce数据资产管理平台V1.0 DataAce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基于价值导向、权责明确、治理先行、成本效益、安全合规等原则,支撑组织实施数据资产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研究所
    技术团队人数 10-50人
    技术团队简介 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研究所面向数 (略) 数字化转型需求,围绕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面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数字化转型规划设计咨询服务、大数据治理咨询与实施服务、区块链规划咨询与实施服务、共性技术研发转化服务。 在共性技术研发转化服务方面,开展包含大数据与区块链相关的产品研发、数字化转型场景应用开发。数链所基于可信的区块链基础设施和数字基座,通过面向不同行业领域的服务平台,如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土地综合整治管理平台、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平台,为行业数字化转型提效赋能。
    技术负责人姓名 宋俊典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021-*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宋俊典,男,博士,研究员,上海软件中心副主任兼数链所所长,同时担任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架构师、国家大数据标准工作组专题组组长、中国人工智能开源联盟副秘书长、上海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计算机协会副会长、 (略) 闵行区领军人才、复旦大学等兼职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计算机应用、软件工程、大数据治理与服务、分布式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主持 (略) 部级项目;作为项目骨干人员或主要人员,参与6个国 (略) 部级项目研究和实施;牵头推进国家大数据治理系列标准研制,出版专著6部,在国际刊物/会议和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0多篇, (略) 工程咨询类项目一等奖、 (略) 科技进步三等奖。
    技术评估内容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评估标的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拟资产转让涉及的5项软件著作权
    账面价值(万元) 0.00
    评估价值(万元) 369.13
    评估机构 上海 (略)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成本法评估结果,经评估,以 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拟资产转让涉及的5 项软件著作权评估值(不含增值税)为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RMB 369.13 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23-12-31
    评估方法 成本法
    法律意见 出具法律意见书律所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重要信息披露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交易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注册地(地址) (略) 联航路1588号技术中心楼3楼
    注册资本(万元) 120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369.13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由交易双方自行约定付款条件,受让方应在《技术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价款分期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为现金转让。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 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等材料。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在线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其他: 可补充。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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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附件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V1.0”等5项软件著作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4-01-25 挂牌截止日 2024-02-07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5
    标的名称 “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V1.0”等5项软件著作权
    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
    标的权证类型 计算机软件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 V1.0 2020SR* 2020-05-04 2020-11-02
    2 区块链跨链操作系统 V1.0 2020SR* 2020-11-05 2020-12-31
    3 DataAce数据安全管理平台V1.0 2023SR* 2022-10-10 2023-03-21
    4 DataAce大数据统一开发平台V1.0 2023SR* 2022-09-01 2023-01-13
    5 DataAce数据资产管理平台V1.0 2023SR* 2020-09-25 2023-07-05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
    项目阶段 试生产
    技术成熟度(TRL) TRL5 分系统的可用性显著提高。部件集成已考虑到现实因素,在模拟环境中得到验证。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围绕大数据、区块链的热点应用方向开展技术研发,形成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 V1.0、区块链跨链操作系统 V1.0、DataAce数据安全管理平台V1.0、DataAce大数据统一开发平台V1.0、DataAce数据资产管理平台V1.0,共计五项具有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产品,能够支撑用户在区块链跨链应用、数据资产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技术效果与指标 1、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V1.0 本平台具备数据目录、数据登记上链、数据变更管理、数据授权使用以及相关系统管理等功能。该系统基于区块链平台进行构建,基于Spring、Vue等开发框架。通过数据资产上链,并利用区块链的可信、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保障数据传输和共享安全,实现数据共享、数据价值最大化利用。 2、区块链跨链操作系统V1.0 系统提供跨链浏览器作为用户访问界面,跨链浏览器由首页、跨链记录、区块链浏览器、跨链资源管理等模块组成。系统后台程序分为适配器管理模块、网关管理模块、注册中心模块、跨链资源管理模块等。用户能够通过跨链浏览器快速地了解跨链网络的总体运行情况,以及浏览和查询跨链网络的所有信息,系统后台提供所有的数据调用、转发等能力。本系统基于Java、Go进行相关后端模块的开发,基于Vue.js开展了用户访问界面的开发,并针对数据并发访问场景及进行了高性能的处理能力设计。 3、DataAce数据安全管理平台V1.0 平台采用前后端分离的模式,前端界面使用Vue.js以及Element-ui实现可视化效果展示。后端使用JAVA语言和SpringBoot框架实现相应模块的逻辑功能,数据库使用mybatis映射对象和数据,提高代码的健壮性。 4、DataAce大数据统一开发平台V1.0 平台后端使用JAVA语言和SpringCloud实现相应模块的逻辑功能,嵌入Python开发语言的工具,可自主编辑、修改以及运行Python脚本。前端采用VUE框架,增加了界面的友好度和美观度。 5、DataAce数据资产管理平台V1.0 平台通过数据资产概览,概要性展示数据资产的数量、分类等情况,数据资产目录用来记录和管理数据资产的信息要素。通过数据资产的识别、确权、应用、盘点、变更和处置等功能实现对核心管理活动的信息化支持,从而实现对数据资产的生存周期管理以数据资产的保值增值。平台后端采用springboot框架和java语言实现API接口,数据库采用mybits映射,前端利用web多进程任务处理等技术实现跨平台桌面应用,使用模板技术生产静态的页面文件。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1、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V1.0 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大数据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新要素、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和治理现代化的新动力。数据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合理利用大数据能够获得较大商机。为了进一步挖掘数据的价值,发挥数据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促进数据的流通和交换,建立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共享平台是有必要的。 2、区块链跨链操作系统V1.0 该系统实现了异构区块链或独立区块链之间的跨链数据交互与跨链资源调用等功能。系统将不同种类的区块链中的资源统一定义为跨链资源,由适配器模块统一封装。同一网络环境下的适配器将组成一个跨链网络,并由跨链网关进行统一代理。不同的跨链网关之间通过跨链注册中心互相获取连接配置,并通过网络路由进行通信。用户可以通过调用任一网关下的跨链资源调用接口访问跨链平台中的任意区块链并获取返回结果。 3、DataAce数据安全管理平台V1.0 DataAce数据安全管理平台旨在推进数据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和共享流通,保障数据安全底线红线。平台提供数据源管理、敏感规则库、敏感词数据发现、敏感信息库、数据分类分级、数据脱敏、数据安全共享、安全配置等功能。通过平台,可面向政务、政法、金融、制造、互联网、医疗、能源等具有数据资产的行业企业,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设计实施,落实定级定类并持续管理,对敏感数据进行定义、识别与脱敏,保证数据在共享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控、隐私保护。 4、DataAce大数据统一开发平台V1.0 DataAce大数据统一开发平台面向组织的数据科学家、数据分析师、数据开发工程师、业务人员等,提供协同的数据处理和应用开发功能及开发环境。平台为组织业务运营提供平台与技术支撑,通过对业务数据进行归纳、清洗、整合来实现数据治理,为数据应用奠定数据基础,通过算法和方法论,将数据不断组合和拆分,挖掘不同类别数据之间的潜在联系,并利用可视化工具和文字描述进行展示。 5、DataAce数据资产管理平台V1.0 DataAce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基于价值导向、权责明确、治理先行、成本效益、安全合规等原则,支撑组织实施数据资产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研究所
    技术团队人数 10-50人
    技术团队简介 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研究所面向数 (略) 数字化转型需求,围绕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面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数字化转型规划设计咨询服务、大数据治理咨询与实施服务、区块链规划咨询与实施服务、共性技术研发转化服务。 在共性技术研发转化服务方面,开展包含大数据与区块链相关的产品研发、数字化转型场景应用开发。数链所基于可信的区块链基础设施和数字基座,通过面向不同行业领域的服务平台,如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土地综合整治管理平台、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平台,为行业数字化转型提效赋能。
    技术负责人姓名 宋俊典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021-*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宋俊典,男,博士,研究员,上海软件中心副主任兼数链所所长,同时担任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架构师、国家大数据标准工作组专题组组长、中国人工智能开源联盟副秘书长、上海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计算机协会副会长、 (略) 闵行区领军人才、复旦大学等兼职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计算机应用、软件工程、大数据治理与服务、分布式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主持 (略) 部级项目;作为项目骨干人员或主要人员,参与6个国 (略) 部级项目研究和实施;牵头推进国家大数据治理系列标准研制,出版专著6部,在国际刊物/会议和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0多篇, (略) 工程咨询类项目一等奖、 (略) 科技进步三等奖。
    技术评估内容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评估标的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拟资产转让涉及的5项软件著作权
    账面价值(万元) 0.00
    评估价值(万元) 369.13
    评估机构 上海 (略)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成本法评估结果,经评估,以 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拟资产转让涉及的5 项软件著作权评估值(不含增值税)为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RMB 369.13 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23-12-31
    评估方法 成本法
    法律意见 出具法律意见书律所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重要信息披露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交易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注册地(地址) (略) 联航路1588号技术中心楼3楼
    注册资本(万元) 120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369.13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由交易双方自行约定付款条件,受让方应在《技术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价款分期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为现金转让。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 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等材料。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在线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其他: 可补充。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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